A. 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几次
公积金能贷款2次。根据规定,贷款人若符合贷款条件,并在公积金中心有连续存款记录(通常在半年以上),就能申请首次贷款。在首套公积金个人贷款结算5年后,可以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在购买第3套住房时,则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是不被通过的。需要注意的是,在同时间内贷款只能有1次。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申请次数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的,家庭中任何一人,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2次,则整个家庭往后都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了。
另外,公积金贷款次数与商业贷款无关。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B. 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几次
一、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几次?
1、公积金贷款只能同一时间内贷一次,还款结束后才能再贷。
2、如果家庭已经用公积金买了两房套了就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了,即公积金贷款最多只能贷2次。
3、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不同套数的房子首付款比例有一定的规定。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注意什么?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您打算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在购房之前最好不要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房款或挪为它用,否则您的账户余额减少甚至清零时,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会随之减少或者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在申请贷款的头一年中最好都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3、还贷困难可寻找身边的银行:对未来财务状况作出误判是正常的情况,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切勿因为一时的经济压力损害您的个人信用。
4、贷款期出租住房需告知租户:无论您的房屋申请哪种贷款,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都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5、贷款还清后要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6、保存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房屋按揭贷款时,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C. 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几次
法律分析:公积金可以贷款2次,且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需在第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之后再申请。另外,公积金贷款次数与商业贷款无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D. 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几次
公积金贷款可以贷两次。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次数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的。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两个人合起来的使用次数达到两次,以后就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了。但是大家可以采用商业贷款,但是商业贷款的利息要比公积金贷款的利息稍高一些。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E. 公积金贷款能用几次
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将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必须结清原来首套住房的贷款,才能再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手续。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
F. 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几次
公积金贷款可以贷2次,同一时间内公积金贷款只能贷1次。
一般规定,如果家庭已经用公积金买了两房套了就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了,即公积金贷款最多只能贷2次。
公积金贷款只能同一时间内贷一次,还款结束后才能再贷,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按规定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职工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算法:
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个人还贷能力系数为0.3)×12(月)×实际可贷年限(男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女为55岁,可贷年限商品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
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不同套数的房子首付款比例有一定的规定。
例如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一般为30%,满足相关规定最低(90平以下)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70%。即,北京住房公积金首套房一般可贷7成,最多可贷8成;二套房最多可贷3成,三套房停贷。
G. 公积金贷款能贷几次
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次?主要取决对于各地公积金中心各自的规定。一般在未还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的本息之前,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子。如果家庭已经用公积金买了两房套了就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了;即公积金贷款最多只能贷2次。
城市公积金中心之间的规定有差异,比如有的规定: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已经有且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如果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话,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属于第二套房贷款。所以即使可以申请两次公积金,其贷款首付和贷款利率也会有差异,所以在贷款前最好提前咨询下。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0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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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几次
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几次?
首先我们应该明白什么叫做首套房贷款,什么是第二套房贷款,第三套及以上房贷款。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时候,贷款申请人中的任何一个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叫做首套房贷款。贷款申请人中有且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叫做第二套房贷款。贷款申请人中已经有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记录的叫做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将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和二次使用的贷款申请条件与商业贷款不同。
如果购房人首次置业时使用公积金贷款,而且正处在归还房贷中。想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必须结清原来首套住房的贷款,才能再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手续。在限购未放开的背景下,本地人以家庭为单位只能购买两套住房,所以购房人买第三套房将被停贷。
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几次?
公积金买房可贷期限是多久?
按照规定年限加房龄长不超30年;贷款的期限不超过房屋剩余的法定使用年限。一般来说,公积金的贷款期限长可为30年,且不得超过职工及其配偶的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年即男性满65周岁女性满60周岁,计算期限按照年限较短一方来计算的。而若是二手房贷款的期限为年限与房龄相加不大于40年。
I. 公积金能够贷款几次
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用2次,且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需在第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之后才能申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