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沈阳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么
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前提是你符合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而且你买的项目也支持公积金贷款。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30年的利率是4.70%。
㈡ 辽宁第一套房商业贷款!未还清!第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吗
可以,首付高一点。
㈢ 公积金买二套房政策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积金贷款可以买两套房,但是有条件限制,首先得是第一套房是全款买的,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算首套;然后需要第一套房是商贷买的,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算二套。最后是贷款利率:贷款年限在5年以下是3.75%,5年及以上是4.25%,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二)调整贷款申请条件。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应符合如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
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
3.符合资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三)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下同)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四)调整首付款比例。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五)调整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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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辽宁兴城:二孩家庭买三套房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11月17日,辽宁省葫芦岛兴城市发布《关于兴城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实施期限从2022年12月1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意见涉及契税补贴、所得税补贴、购房补贴等九项措施。
意见提出,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本意见执行之日起,凭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和购房税务发票,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住房(144平方米以上)的个人给予已缴契税50%的补贴;对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宅(144平方米及以下)的个人给予已缴契税70%补贴。
文件显示,为支持二手房交易,兴城市将对交易二手普通商品房住房个人予以缴所得税50%补贴。
《意见》针对建成区城中村村民出台购房政策。兴城市建成区城中村村民购买首套商品房住宅的个人予以已缴契税100%补贴;不超过5年的二手房交易给予个人所得税30%补贴。城中村村民购房者在今后政府对城中村住房动迁过程中同意执行国家动迁补偿政策标准,并向属地乡镇或街道出具执行国家动迁补偿政策标准承诺书。建成区指温泉、古城、宁远、四家屯、菊花街道和曹庄镇。
发放人才补贴。在人才购房支持上,对在城区购买首套住房(含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的各类人才,分类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10000元。
兴城市还将适当降低商贷首付比例。银行对首套住房购房者按照信用情况适当减低首付比例,将首付比例从30%降低至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时,银行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给予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政策支持。公积金部门和金融部门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第二套购房贷款按照首套房购房贷款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银行按揭贷款的购房者,将政策期间内购买第三套的购房贷款按照第二套房贷款标准执行。
开展房交会。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举办房地产展示交易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便民服务,促进住房消费。在房交会期间购房,凭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和购房税务发票,已缴契税按照80%实行补贴。
文件显示,允许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兴城市住建局暂缓收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不动产登记证且无任何其他抵押的房屋进行抵押,并依法登记设立抵押权,缴纳时间节点为办理预售许可后一个月内全部缴清。
支持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遇困难的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支持企业保持资金链稳定。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贷款到期还款困难的房地产企业,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予以展期或续贷,为企业接续资金。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有关企业或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㈤ 大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是什么政策
大连购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前需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和认定,贷款者本人和配偶如只有一笔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二套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㈥ 沈阳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最新政策
10年11月初,住建部等部委联合发布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其中要求:“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对于可以贷款的二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则调整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新利率政策自11年11月29日(含)开始执行,不追溯11月29日前已受理的贷款。
公积金贷款新政变化
1.面积
沈阳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8.81平方米(不含)的家庭。
2 .套数
根据“认房又认贷”的原则,如果原有房屋已经出售,但原房面积超过人均28.81平米的标准,无论原来的房屋是否使用过贷款,那么如果再购买二套房,二套房也将无法获得公积金贷款的批准。
3 .用途
沈阳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即使首套房面积达标,再购买公寓、别墅等二套房,也都不能获得公积金贷款。如果合同上显示为公寓、别墅的,就不放贷。对于一些商业立项,商住项目,也就是那些40年、50年产权的,也不会通过审批。
4. 首付
首套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于第三套房,公积金方面则明确表示停止受理贷款申请。
5 .利率
对于沈阳可以贷款的二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则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7-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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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沈阳: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
5月10日,辽宁省沈阳市房产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贷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通知》表示,为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沈阳房地产市场实际,现将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50%调整为40%,具体由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与客户平等协商确定。
为消除新冠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减轻群众购房负担,4月底,沈阳多部门出台了包括支持“卖旧买新”改善型住房需求、提升老年人居住品质、支持多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优化外地人在沈购房服务等一系列政策支持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其中,非沈阳户籍居民家庭在沈阳限购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执行沈阳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不再提供自购房申请之日起2年内在沈阳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缴存住房公积金外地职工家庭在沈阳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按规定在沈阳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此外,为满足多孩家庭住房需求,沈阳明确,对生育二孩、三孩未满18周岁的居民家庭在沈阳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可在沈阳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生育二孩、三孩未满18周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
对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在沈阳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可在沈阳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对于通过“卖旧买新”购房的居民家庭,在沈阳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在旧房出让过程中,可在沈阳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由5年调整为2年。
根据沈阳市统计局5月4日发布3月份主要经济指标。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3月份同比下降49.5%,今年前3个月同比下降39.6%;商品房销售面积3月同比减少18.1%,前3个月共计155.8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2.4%。
㈧ 公积金二套房使用政策
公积金二套房使用政策具体如下:
1、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
2、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3、首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并且贷款还没有还清的,不能用公积金再贷款买二套房,若之前没有用过公积金贷款买房或者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是贷款已经还清了的,可以继续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4、若首套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过后又将首套房卖掉并还清贷款买另一套的,算作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一套房。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