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50万条件
南京贷款50万公积金需要满足如下条件:1、属于首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2、要有补充公积金。
3、夫妻双方个人信用等级为AAA。
4、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
6、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8、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9、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贷款人没有过违法违纪前科)。
一;2016年9月1号起,国管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将进行简化,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首先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作出承诺。之后凡是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的,就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这样一来更方便单位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于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的业务,也在流程上做了简化。如果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单位已经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那么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此次提取流程简化,涉及到多种情况,总的来说今后职工在提取公积金的时候,可以减少80%的材料量。此外,资金中心加大了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惩戒力度,一旦发现,将终止职工的提取行为,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退还所提取的金额。不仅如此,从发现违规的日期算起,该职工三年内将不能够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和贷款申请。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2015年6月12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联合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这也是官方自2009年以来首次晒出全国住房公积金家底。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年末缴存总额74852.68亿元,扣除提取后的缴存余额37046.83亿元。缴存余额有这么多,人们自然会想这会和房地产市场有什么关系、会有什么影响。专家分析,公布住房公积金家底释放出透明公开的信号,有利于提振购房需求。实际上,从最近各地的公积金新政来看,公积金的使用限制正在逐渐放宽。把这么一大笔钱盘活,也有利于提升其使用效率,发挥更大作用。
B. 南京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南京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
二、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三、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
四、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过户完毕的,在《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完毕3个月内申请贷款。建造、翻建住房的,在《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五、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六、购买第一套或符合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
七、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全部结清的情况下,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C. 请问当前南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1、具有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由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
2、所在单位公积金新开户不足6个月的,单位连续欠缴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办理缓缴手续1年及1年以上的,不予贷款。
3、委托人事代理机构代为扣缴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贷款时须凭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缴存证明》,到管理中心办理贷前审批手续。
4、借款人配偶方若在省级机关分中心、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部、华东石油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须凭公积金缴存银行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方可按夫妻双方可贷额度办理。
5、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契约》。
6、购买商品房、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20%的《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30%的《付款收据》。
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同意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且所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均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协议书》。
9、提供能够在处置抵押物时接纳抵押人居住和安置的承诺书。
10、同意办理有关公证和抵押手续。
只要你第一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你购买第二套住房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南京2015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D. 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首套房个人可借最高额度在50万元左右,夫妻可借最高额度在100万左右;二套房个人可获最高额度在30万元左右,夫妻双方可获最高额度在60万元左右。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 2015南京公积金贷款后原帐户里的钱能否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符合规定的都可随时取出来,目前比较合适的是购房、租房、自建房、退休、户口迁出本市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7)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F. 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法律分析: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为:(一)申请贷款前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期限;(二)自有资金支付房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三)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四)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五)提供必要的担保;(六)根据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贷款前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期限;
(二)自有资金支付房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三)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
(四)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五)提供必要的担保;
(六)根据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一)项中的规定期限、第(二)项中的规定比例和第(六)项中的其他条件由管理中心制定,经管委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一方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G. 南京公积金贷款流程以及还贷方式详解
2015年初,国务院三部门发布了公积金的提取条件,现在小编为大家先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公积金以及它的具体用途。公积金作为一种国家法律规定的住房保障制度,是指居民在缴纳资金以后,实行专款专用。为人民群众生活需要提供便利条件。而公积金可以在住房,建造,租房等一列相关规定的经济活动事项内提取资金进行安排。现在为大家具体说明一下南京地区的公积金的一些相关流程。
一.南京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款人必须为在南京本地居住满半年的,具有自我民事行为能力的城镇职工,并且自身的收入没有问题,贷款信誉良好等一系列相关规定条件。而相应的,以下几种情形就不可以贷款:提取两次公积金以上者,在南京和外地同时有房,家庭名下有房超过100平方米,在南京本地已无工作,连续缴纳公积金不到6月。以上几种情形,都不可贷款。
2.贷款人需去贷款银行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并凭借以上材料,到相关银行提出贷款要求,在这些事项完毕以后,携带贷款文本到售房单位盖章,并清空尾款。
3.贷款人在贷款以后到贷款银行设立还款账户。
二.南京公积金还贷方式
南京公积金的还贷方式共有三种,下面就为大家一一列举。
1.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申请人在前往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后,每个月的15日,将需要还款的金额划入在贷款时已经设立好的还款账户之中。而银行方面,也要同时在每月9日前,将还款信息提交给管理中心。
2.柜面逐月提取还款。申请人到贷款银行查明需要还款的相关资料明细。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之后,申请人需去银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还款金额。如果符合规定的,银行方面办理提取手续,将还款人的提取金额划入其还款账户之中。
3.柜面一次性还款。此种方式较为少见,因为这种还款方式要求贷款者在购房一年内要将其贷款金额全部清空。至于还款方式,与上面所述的第二种方式大体一样。
随着时代的进步,政府职能不断向服务性转变,所以办理公积金时候的手续相信也日趋合理化,规范化。也会逐渐变得简洁,快速。
H.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要求申请个人征信状况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申请人及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要求申请人有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资金作为首付款;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必须提供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所购房屋必须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