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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担保抵押贷款骗局 2025-02-02 07:17:07

芜湖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政策

发布时间: 2023-02-04 02:55:30

1. 公积金能二次贷款吗

可以,但是有限制规定。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1、申请贷款时,应当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2、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3、第二次贷款的首付比例一般不得低于60%;4、个人征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稳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备偿还本息的能力。
拓展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第二次使用,前提是自己或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后才可以用再次使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各地规定各不相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2. 安徽芜湖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至55万元,5月1日起执行

4月27日,澎湃新闻从安徽省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芜湖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为进一步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对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进行调整。

《通知》显示,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55万元。

按照原来的政策,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

对于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此次《通知》明确,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从原来的25万元调整为35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从原来的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

《通知》指出,享受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ABC类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暂不做调整,部分D层次人才可参照此政策执行。

此外,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首付比例、贷款计算标准、具体可贷款金额等其他政策暂不做调整。

按照《通知》,新规从2022年5月1日起执行,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

3. 个人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多少钱

一个人能享受到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固定的,和你第几次没有必然关系。住房公积金属于福利性质的低利息贷款,目前大多地方公积金上限都是60-70万元,打比方你第一次用了50的话,第二次就只能使用,剩余的额度了

4. 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规定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
1、申请贷款时,应当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
2、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
3、第二次贷款的首付比例一般不得低于60%;
4、个人征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稳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备偿还本息的能力。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必备条件
1、在借款人提供家庭(户口)人均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不含)证明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一个月后,可以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含),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2、在借款人提供家庭(户口)首套住房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不含)证明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一个月后,可以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含),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3、在借款人提供无房户证明情况下(首次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已拆迁、转让等),可以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含),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 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规定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
1、申请贷款时,应当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
2、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
3、第二次贷款的首付比例一般不得低于60%;
4、个人征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稳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备偿还本息的能力。
拓展资料: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3、借款人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三套房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三套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根据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职工在购买房屋的过程当中,如果购买的是第3套以及第3套以上的住房是不能够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想要进行使用公积金定期贷款并且享受优惠的政策需要是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情况之下,而且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80%,如果是购买家庭第2套住房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
现在不仅仅是购房公积金,商业贷款也已经停止向第3套住房发售,而且住房公积金在使用的过程当中最多能够使用两次,如果上一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是不能够进行下一次贷款申请的。
目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贷款年限可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对于房龄已经超过20年的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为15年。
对于公积金贷款三套房的认定标准是这样的:
第一种: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三套房。
第二种: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虽然个人名下无房,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视为三套房。
第三种: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此时不管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再买房,均视为三套房。
第四种: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
第五种: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视为三套房。

6. 公积金二次贷款要符合什么条件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条件:
一、在借款人提供家庭(户口)人均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不含)证明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一个月后,可以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含),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二、在借款人提供家庭(户口)首套住房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不含)证明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一个月后,可以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含),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三、在借款人提供无房户证明情况下(首次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已拆迁、转让等),可以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含),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拓展资料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新规定:
1.第二套房可享受公积金贷款根据新政策(2018年11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而2010年,有关部门出台的文件要求,实行支持首套、限制二套、严禁三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有望提高,另外,三部门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表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影响制度互助作用发挥的重要因素。
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基本住房消费、资金充分运用等原则。
3.申请100万贷款最高可省8000元,根据新政策,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据业内人士介绍,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最高可达千分之八。假设缴存职工申请到10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取消4项收费,意味着最高可节省8000元。
4.异地就业者可回户籍所在地申请房贷,值得关注的是,新政策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
一、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二、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三、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四、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五、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六、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7. 公积金贷款二次贷款条件

法律分析:
(一)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要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当前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状态显示为正常;

3.申请人购(建)的住房不属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4.所购(建)的住房在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5.申请人必须是所购(建)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6.按我市规定的首付比例交付首期房款。首次购房20%,已有一套20%(已结清贷款),已有一套30%(未结清贷款)。

7.按我市规定提供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
(二)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我市公积金存、贷款比例(即“个贷率”)在90%以内;

2.贷款对象只限于我市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不含非本市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3.申请人家庭(指夫妻双方)须结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

4.只限于购买普通住房;注:普通住房的标准为建筑面积144_以内,或套内面积120_以内。

5.贷款利率上浮10%。注: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其中只有一方婚前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婚后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属于二次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8. 公积金二次贷款要符合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是,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并且,根据房屋限购政策的规定,各地银行对房贷款利率调整力度也有所不同。
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
退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
申请贷款时,应当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
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
第二次贷款的首付比例一般不得低于60%;
个人征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稳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备偿还本息的能力。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
1、申请贷款时,应当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
2、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 在芜湖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能够通过贷款的方式来购买的,比如购买乡产权那样的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这样购房压力还是挺大的,只要二套房不属于小产权房就可以办理贷款,那么在芜湖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呢,在芜湖买二套房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并不是所有的 房屋 都能够通过贷款的方式来购买的,比如购买乡产权那样的 小产权房 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 分期付款 ,这样 购房 压力还是挺大的,只要二套房不属于小产权房就可以办理贷款,那么在芜湖买 二套房首付比例 是多少呢,在芜湖买二套房能用 公积金贷款 吗?

在芜湖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二套房的房贷的首付”其实是指第二套的普通的自住房 按揭贷款 的第一期付款简称,指的是以借款人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第一期付款。

二套房首付比例是指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 普通住房 的第一期付款成数。根据房贷差别化 信贷 政策规定, 第二套房 首付比例六成起,个别地区要求 二套房贷首付 比例不低于70%。执行房贷 基准利率 的1.1倍,尽管二套房首付的公积金贷款调整了,却未放开对面积的标准认定。对于想买二套房的人来说,现有家庭的住房 建筑面积 必须小于人均31.31平方米。

在芜湖买二套房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凡是在申请人的诚信系统中贷款余额为零的,也就是说个人贷款买的第一套房已经结清或者出售,再次购房时系统都将视为 首套房 :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的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正常的缴存包括按月的连续的缴存的、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了贷款时处于的缴存的状态的。

2、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了建立的住房的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的,足额的正常的缴存住房的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如果满足了以上的条件之一的,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北京 住房公积金缴存 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申请。

以上就是关于在芜湖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以及在芜湖买二套房是否能用公积金贷款的介绍了,我国的 银行贷款利率 不会永远都是一个固定的利率值,相反随时都有可能随着经济变化而作调整的,各地的各个银行也会咋执行的基准利率范围内做相应的变动,对于 首付款 的比例也是,还是要具体咨询一下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