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是在浙江宁波交的,可以在外省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买房么
您好:
公积金中心条例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暂时不能在缴存当在以外的地区作购房贷款使用!--就是说你在宁波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只能在宁波作购房贷款使用!
但你可以在任何一地方购房后再凭购房发票去提取出来!!注:房产证主证必须是你的名字才可以提取!!
㈡ 公积金可以跨省买房贷款吗
【法律分析】:公积金可以跨省买房贷款。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1、有所在地的有效户口或是居住证;2、用户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已连着六个月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3、有购房、租房、翻建等手续、合同等;4、申请人支付的房屋首付款应当超过了购房总价的30%或是20%;5、贷款人和担保人都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好的个人征信、收入比较稳定。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㈢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吗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应符合当地的购房政策,征信和收入经过考核,购房资料准备齐全,在异地具有抵押物或担保人,银行才会发放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积金缴存证明;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㈣ 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异地买房的。但是需要满足当地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才行。一般在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之前,需要向公积金中心资讯是否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