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长沙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2022
目前,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是可以转成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省直中心或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其他住房公积金中(不含长沙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申请贷款条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要求:①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②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补缴的不计);③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需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下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④借款人及配偶在多个中心有住房公积金正常或封存账户的,应在申请贷款前进行合并或销户。
(2)申请贷款的房产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在长沙行政区域范围内;②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房屋为家庭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注销房产不计)。且申请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此套住房未办理购房提取(包括借款人和配偶在省直中心或其他公积金中心的购房提取);③申请贷款的房产为第二套住房的,借款人家庭第一套房面积应小于144平方米;④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用于抵押的房产应当产权明晰、足值,无债务纠纷、债权分割等情况,未设定居住权。
(3)借款人原按揭贷款还款情况良好,原贷款银行对提前全部还款无异议。
(4)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
(5)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6)借款人及配偶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包含省直中心和其他中心的公积金贷款次数)均不能超过2次。其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各算一次贷款次数。
二、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材料有:
1借款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若是已婚人士,还需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办理原商业贷款时签订的借款合同,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以及购房合同。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5、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的、经过公证的同意抵押的证明。
6、原商贷银行出具的原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证明。
7、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加盖银行公章的原商贷所购房屋抵押权证的复印件。
8、用于偿还商转公贷款的银行账户。
9、如果商转公是由借款人先筹集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则还需要提供原商贷结清证明。
三、贷款额度有多少?
1、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
(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2)借款人可贷最高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N 倍数。
说明:N 倍数根据省直中心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确定。
配偶公积金账户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配偶公积金账户封存或近6个月内停缴的,账户余额不计入贷款额度测算,缴存基数也不计入家庭月收入。
经测算,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2、商业银行贷款额度
商业银行最高贷款额度由银行审批确定。
3、组合贷款(公积金和商业银行)最高贷款比例:
商转公组合贷款最高不超过房屋成交总价(一手房全装修住房购房总价指毛坯价和精装修价之和)的70%、所抵押房屋评估价的70%、原银行贷款的剩余本金三者之低值。
法律依据: 《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 在同长沙公积金中心进行异地贷款合作的其他公积金中心缴存的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除外),支持向长沙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贷款,且通知明确长江中游城市群异地贷款和湖南省内异地贷款城市。
第十一条 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原则上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注销住房和宅基地、集体土地上住房不计。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住房贷款显示的住房和我市公积金信息系统记录的住房,也应计入家庭住房套数,但职工提供相关资料证明该住房已注销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⑵ 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2022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贷款时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且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现役士官转业到地方工作,转业时间与地方入职时间无月份间隔,服役时间视同缴存时间,可与现单位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经认定为A、B、C、D、E类人才的,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须为成套住宅。
购买别墅,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以及其他非普通居住用房的,购买房屋部分产权的(共有产权房除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装潢住房的,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符合相关法律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同意大修的相关材料。
⑶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年
2022年长沙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 80.89%,个贷倍数为15。1月26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明确2022年个贷倍数的通知。通知称,2021年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0.89%,介于80%和 85%之间,2022年个贷倍数为15,与 2021年相同,即长沙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仍按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
一、普通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
贷款条件
1、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
2、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4、异地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且无间断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账后,两地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若异地缴存不连续或间断后在长沙公积金中心缴存的,则仍需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5、职工家庭(已婚指夫妻双方,单身指职工个人,下同)未办理公积金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的),如已办理则须公积金贷款结清满6个月。
6、职工家庭购买该套住房未在长沙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包括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
7、职工及其配偶均无2次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该贷款记录为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贷款次数之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原夫妻双方各算1次贷款记录。
8、申请人须在长沙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9、具有长沙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设定抵押,同意选择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此外,在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时,住房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则不能进行贷款:
不能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的特殊情况
贷款利率、期限和额度
贷款利率
2022年长沙市套数认定标准以及贷款利率
注: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家庭已注销的房产,其中1套无论面积大小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也就是说,如果家庭仅有一套住房,并且已经注销,公积金贷款还可以按照首套办理,以此类推。)
职工家庭(已婚指夫妻双方,单身指职工个人)在长沙市房屋管理相关部门住房登记信息系统记录以及在其他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套数合并计算,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和其他贷款资料显示的两地之外的住房也应计入家庭住房套数。公积金缴存地指夫妻双方公积金正常缴存所在城市。
职工家庭已注销的住房不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
离婚2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婚内房产无论是否分配给借款人,只要尚未注销,均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职工家庭名下共有产权住房应计入家庭住房套数,住房产权面积按照所占产权份额计算。
职工离婚后2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婚内房产还在夫妻双方或一方名下的,不论是否分配给借款申请人,均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婚内房产原则上住房未出产权证的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已出产权证的以产权登记时间为准,职工有异议的应提供相关资料证明为原夫妻一方婚前房产。合同备案时间在婚前,产权登记时间在婚内的住房不计入婚内房产。
贷款年限
1、公积金贷款,最短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0年。
2、贷款期限可以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性贷款期限可至65岁,女性贷款期限可至60岁((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和县处级以上干部可计算至65周岁)
注: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缴存协议约定的缴存时限,同时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至退休年龄的时限,即男性计算至60周岁,女性计算至55周岁。
贷款金额
1、借款人家庭可贷额度,按照个贷率、账户余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较低值,较低为20万,较高为70万(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较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注:按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核定。职工家庭近12个月办理了公积金提取的(租房提取除外)和灵活就业人员不适用前款较低贷款20万元的规定。
2、职工家庭贷款月还贷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3、公积金额度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
注:2022年,长沙个贷倍数为15,即长沙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带额度仍按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
4、目前长沙已开放湖南省内、长江中游城市群异地贷款,余额可合并至账户余额。
湖南省内: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等省内地县级市的省直公积金可以在长沙贷款买房。
武汉、合肥、南昌、黄石、九江、黄冈、抚州、咸宁、宜春,宜昌、荆州、鄂州、孝感、天门、仙桃、潜江等16个外省城市可以在长沙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这些城市异地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组合贷,但不能申请商转公。)
5、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所剩本金余额。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对于公积金暂时未连续缴满12个月的购房者,如果心仪的房子处于“手慢无”的状态,先使用商业贷款拿到房源,后续再转公积金贷款就成了权宜之计。
1、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
所购房屋设定抵押
职工家庭先提出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后再结清商业银行贷款,解除抵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手续后,方可发放公积金贷款。
本套房未取得产权证时,可使用其他房产设定抵押。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产(本套房)未出产权证,使用他套房抵押的情况,无需提前结清商业贷款,放款时由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直接对接。
用其它住房设定抵押的,该抵押住房需满足以下条件:
条件
注:其中关于“该房屋需能在所购房屋行政区域内办理抵押”的规定是指,由于长沙市不动产中心抵押业务办理受区域限制,故在内五区(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购买房屋只能使用内五区的他套房作抵押,买长望浏宁的房屋也只能用长望浏宁的房屋作他套房抵押。
此外还需要注意,目前暂不支持异地公积金商转公。
还款方式
1、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职工可以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
2、对冲还款: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每月还贷额
二、自贸区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政策
贷款条件
长沙片区范围内创业或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经长沙市认定为A、B、C、D类高层次人才,获得人才绿卡或人才证书;
2、在我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不受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限制;
3、高层次人才家庭(已婚指夫妻双方,单身指职工个人,下同)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4、高层次人才作为主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5、进一步提升业务便利度
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更加简便。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个人征信中显示的贷款记录不再需要借款人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贷款额度
1、较高贷款额度。高层次人才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较高可放宽至我市较高贷款额度的4倍。
2、可贷额度计算。高层次人才可贷额度为当前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额度的4倍,即高层次人才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4,配偶可贷额度仍然按照当前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夫妻双方可贷额度可以合并计算。
3、最终贷款额度计算。最终贷款额度为在较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可贷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等进行测算取低值。
三、其他事项
贷款申请、贷款利率和期限等其他贷款事项和流程按照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法律依据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
第一条 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通知》明确,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第二条 重点支持缴存人首套房购房需求
实施首套房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为帮助缴存人缓解疫情影响下的购房压力,《通知》明确,职工家庭在政策实施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屋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贷款办理成功后申请购房提取的,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应留足住房公积金贷款12个月的还贷金额。
第三条 满足合理的改善型住房需求
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为支持职工改善居住环境,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至40%。
取消首套房面积限制性要求。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首套自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的规定,即对首套房面积不再有限制性要求。
同时,已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需结清满6个月”的规定,即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立即再贷。提高租房提取金额
为帮助缴存人减轻租房压力,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提取一次,由“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实际汇缴额的50%”,调整为“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的实际汇缴额”,提高对职工租房提取的支持力度。
⑷ 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2022
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2022,具体如下: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
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
⑸ 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2022
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2022如下: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贷款时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且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现役军官、士官转业到地方工作,转业时间与地方入职时间无月份间隔,部队服役时间视同缴存时间,可与现单位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须为成套住宅。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同意大修的相关材料。
4.建造、翻建住房的,在《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法律依据: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贷款前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期限;
(二)自有资金支付房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三)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
(四)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五)提供必要的担保;
(六)根据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⑹ 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额度2022
一、公积金的贷款条件是什么
1、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2)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3)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4)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5)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有哪些
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⑺ 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2年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2)按使用配偶额度,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3)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4)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