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结婚前男方付首付买的房子,结婚后共同还贷
法律分析:婚前男方支付首付,房产证在男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下,该房屋中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首付以及婚前还款部分与女方无关。
如果女方想将婚后首付以及婚前还贷部分也视为共同财产,可以去房屋所在地方管局做一个登记备案,备注女方为房屋共有人,因为房贷没有还清,所以是不能在房产证上面加上女方名字的。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双方之间签署书面的财产约定,明确约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并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B. 房子首付男方付,结婚了以后一起还贷,这是否过分
随后还贷的难题!如今最新婚姻法对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拥有严格的区别!之前那类离异平均分配财产的时期一去不复返了!最新婚姻法确保了两个人的各个方面利益!因此如果你想跟未来的老公共享资源全部资产得话,就需要在牵涉到婚姻生活的财务问题上公平投入!这就牵涉到买房子首付款谁交、怎么交,房产证写一个人或是两个人名字的难题!
特别是,女性假如生了孩子再被离婚分不上房屋的情形下,离婚不离家,小孩也交给他人那样几十年的时光,青春年少就变成了别人的阿姨。两个人一起居住房屋、一起还贷,房屋写两个人的名字,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儿吗。这些觉得“男人就应当全额购房”“男人就应当担负经济发展开支”的念头,在潜意识中里算是把感情当做是一场交易吧。家中夫妻累死累活把闺女养活,
C. 房子首付男方付,结婚了以后一起还贷,这个要求过分吗
房子首付男方付,结婚了以后一起还贷,这个要求不过分。之所以这么说,有两个原因。首先,两口子过日子,目标都是一致的,为这个家而奋斗,一起还房贷是正常的。其次,男方已经付了首付,已经表现出了他的诚意。女方婚后同意还房贷也算是一种表示。
其次,男方已经付了首付,已经表现出了他的诚意。女方婚后同意还房贷也算是一种表示。在这件事上,男方已经先掏了一笔钱付了首付,可以说也表现出了他的诚意。作为女方,如果全部让男方去承担的话,他可能也承担不起,那么和他一起分担其实也是我们的诚意。如果你们是真爱的话,帮对方分担肯定是心甘情愿的,不可能是被迫的,我们肯定也不希望另一半太累。
因此,我认为结婚之后,一起还房贷这个要求并不过分。
D. 男方付的首付婚后一起还贷款算是婚后财产吗
法律分析:男方付的首付婚后一起还贷款的,如果该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对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 男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后共同还房贷
法律分析: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也就是房子的升值部分也跟无关,只能得到自己还贷款的一部分和还贷部分的补偿。现代社会,虽然没有了男尊女卑的思想,但大多数人还是认为,男方应担负更重的责任,所以婚后男方首付买房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该房屋在离婚时是否能分配,需要根据女方还款的金额所占的比例来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F. 男方婚前首付买房,婚后也是男方公积金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房子属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用公积金还贷的部分,男方要对女方作出经济补偿。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6)首付男生付的结婚后他还贷款扩展阅读
法律对夫妻房产归属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
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G. 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法律分析: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也就是房子的升值部分也跟你无关,只能得到自己还贷款的一部分和还贷部分的补偿。 1、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5、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H. 结婚前男方付首付买的房子,结婚后共同还贷
法律分析: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