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为什么房开在贵阳备案无法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
不是本地人的话好像不可以。
贵阳暂停受理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外地人不能用贵阳公积金买贵阳房子
公积金贷款异地申请是继央行和银监会在2014年十一假日前松绑房贷之后,三部门于2014年10月发文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并于2015年9月15日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公积金贷款异地申请指出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公积金异地贷款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❷ 2016年贵阳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须知
贵阳市出台了异地公积金贷款凡是户籍属于贵阳市的在外工作并正常缴交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异地贷款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新房。具体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如下:
一、贵阳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人为单位缴存职工,且户籍所在地为本市;
2、申请人所购住房为用于自住的本市新建普通商品住房;
3、申请人须在申请贷款时点前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偿贷能力;
5、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良好,逾期记录不得超过累计6期(含)或连续3期(含);
6、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
7、符合本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贵阳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材料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
三、贵阳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3、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4、开设账户。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5、办理贷款。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柜员内部操作时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的借款人资料表中的申请人职业栏)??
❸ 2022年贵阳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一、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必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即:
(一)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已经结清全部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最低不低于20%;
(二)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有一套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最低不低于30%;
(三)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有两套以上(含)住房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四)缴存职工家庭有1笔(含)以上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 倍执行。
三、支持公积金“又提又贷”。
对同一套住房,缴存职工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四、支持公积金补息贷款。
结合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开展省直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
五、本通知未做出规定的,按照省直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由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贵阳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按规定在本市(或本地户口在外地)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贵阳公积金贷款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到法定结婚年龄尚未结婚的,提供未婚证明或承诺)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二)购买住房的
1、提供规范的购房合同、财税部门监制的付款凭证或者提供房屋销售发票、契税发票、房屋所有权证等。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批准文件或合法权属证书等证明材料。(三)需要评估的,应提供有权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
(四)借款人夫妻一方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及在当地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证明。
(五)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材料。
贵阳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应当在最终审批文件颁发之日起一年内向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填写的申请表及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还款协议等,并办理公证、抵押等有关贷款手续。
3、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手续办妥后,原则上由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账户或个人还贷账户。
贵阳公积金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男最长不超过65周岁,女最长不超过60周岁。
贵阳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
2、等额本金还款法;
3、一次还本付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❹ 筑公积金字〔2020〕112号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权益,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指导意见》(黔建房资监发〔2015〕3号)和《贵州省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黔建房资监发〔2015〕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贵阳市实际,以严控风险为前提,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是属贵阳市户籍或贵安新区户籍(即原安顺市公安局平坝县局马场派出所、高峰派出所、原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湖潮派出所、思雅派出所、党武派出所、原贵阳市公安局清镇市局马鞍山派出所辖区户籍),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和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在贵阳市行政区域或贵安新区直管区购买自住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时,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贵阳中心)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第二章 异地贷款条件
第三条 职工不能同时分别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缴存地中心)和贵阳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四条 异地贷款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单位缴存职工,且户籍所在地为贵阳市或贵安新区;
(二)申请人所购住房为用于自住的贵阳市行政区域或贵安新区直管区内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
(三)申请人须在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六)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逾期记录不得超过累计6期(含)或连续3期(含);
(七)有符合法律规定及担保条件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八)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九)符合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异地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五条 异地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可贷款额度=职工月缴存工资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职工缴存余额×5倍。计算公式中“职工缴存余额”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
贷款最高额度按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标准执行。
第六条 异地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自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第七条 异地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第四章 异地贷款申请资料
第八条 申请人需提供的基础资料
(一)《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有共同购房人的需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补充资料)》;
(二)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以下简称《缴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个月内有效);
(三)申请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四)申请人(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婚或离异的填写未婚或未再婚声明书;
(五)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现场填写);
(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收款人银行开户情况证明;
(七)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 申请人需提供的购房资料
(一)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首期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购买商品房期房的需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表、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购买商品房现房的,如已完税并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和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提供现房销售备案登记表。
第五章 异地贷款流程
第十条 异地贷款申请
(一)申请人持缴存地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及身份证、户口簿向贵阳中心城区管理部申请开立异地贷款个人账户;
(二)申请人持《缴存证明》及贵阳市规定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资料向贵阳中心委托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第十一条 异地贷款受理及审批
(一)贵阳中心受托银行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受理并上报贵阳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审批;
(二)贵阳中心分中心、管理部贷款审批工作人员在进行异地贷款审批前,须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缴存地中心核实《缴存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在《缴存证明》上备注核实情况并加盖业务审核章;
(三)审批未通过的,受托银行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返还《缴存证明》回执联;审批通过的,按贵阳中心贷款流程予以办理,在异地贷款发放后,由受托银行向申请人返还《缴存证明》回执联;
(四)申请人将返还的《缴存证明》回执联提交缴存地中心。
第六章 异地贷款偿还和贷后管理
第十二条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异地缴存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贵阳中心发放的异地贷款。
第十三条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贵阳中心应及时协调缴存地中心协助配合开展贷款催收工作,必要时商请缴存地中心根据借款合同扣划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第十四条 异地贷款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累计6个月(含)或连续3个月(含)以上未能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贵阳中心可宣布贷款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剩余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第七章 附则第十五条 异地贷款借款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以欺骗手段获得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由贵阳中心撤销准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决定,限期退回所贷的住房公积金款额;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购房人或其配偶(共同购房人或其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和贵安新区直管区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适用本细则。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贵阳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筑公积金字〔2016〕1号)同时废止。
2020年12月1日
❺ 贵阳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
法律分析:(一)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四)信用记录良好。(五)有符合法律规定及担保条件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六)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七)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❻ 贵阳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
贷款额度均可在其计算可贷额基础上上浮50%。
最高可贷额度可在现行最高额度上上浮50%至150%。具体为:
A、B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上浮150%(单职工家庭125万元;双职工家庭150万元);
C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上浮100%(单职工家庭100万元;双职工家庭120万元);
D、E、F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上浮50%(单职工家庭75万元;双职工家庭90万元)。
在贵阳市、贵安新区购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首付。
在贵阳、贵安行政区域无房且租住住房的,租房提取额度可在现行额度基础上上浮50%(20100元/年)。
设立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调整幅度大最高可贷50万元
新政的第一个变化是,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卓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卓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卓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户。第一次使用卓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卓的职工家庭首付降至2成同时可申请提取个人卓公积金余额用于追加首付。
贵阳市卓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过去第一次使用卓公积金贷款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卓的职工家庭其首套房的房屋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
5月1日起针对第一次使用卓公积金贷款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卓的职工家庭不再限制房屋面积首付比例最低都按照20%执行。
此前贵阳市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按照缴存比例来确定的。公积金缴存比例达5%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按12%缴存比例正常足额缴存卓公积金、信用等级良好、具有较强还款能力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才为50万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❼ 贵阳可用外地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是什么
贵阳可用外地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是暂停受理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购买第二套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应低于百分之50,高于首付百分之30的首付比例。首套房贷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结清一年(含一年)后,必须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同时,第一次公积金贷款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累计贷款金额不应超过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