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2015年5月7日,湖南省公积金新政出台,职工在长沙地区(含长沙市区和长浏宁)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并将贷款成数(即贷款额度占房产价值的比例)统一提高到80%,贷款条件及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贷款对象:
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7、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
三、贷款最高额度及最低首付比例
职工在长沙地区购买首套房、二套房、一手房、二手房只要符合条件最多都能贷到60万。
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已转让注销,无其他房屋,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首套购房贷款政策,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价款的80%。
四、个人实际贷款计算公式
1、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低于省直中心当年公布的最低缴存额标准的,其可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挂钩,其计算公式为:
可贷款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都已参加住房公积金的,按双方可贷款额度之和测算
(3)职工与他人(非配偶)共同购买一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职工共同购房合同约定所占比例(无约定的按50%核算)×省直中心核定的贷款成数
2、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
(2)未来可缴存年限按退休年龄减去目前年龄计算。目前,长沙按男性职工60岁、女性职工50岁计算退休年龄。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
1、一手房:最长30年,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可延长5年(男性65岁,女性60岁,高级职称女技术人员和处级及以上女干部65岁)。
2、二手房:最长年限为20年(抵押房产房龄和贷款年限合计不超过30年,其中抵押房产房龄不超过15年),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可延长5年(男性65岁,女性60岁,高级职称女技术人员和处级及以上女干部65岁)。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咨询和领表:借款人通过电话、网络或现场咨询确认贷款资格,网站下载或现场凭购房合同领取贷款申请表。
2、审批和签约:申请资料送至省直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贷款审批后,借款人办理合同签署手续。
3、办理抵押:抵押人协同开发商前往房地局办理抵押见证。
4、发放贷款:所贷款项由受托银行直接划到售房单位,借款人或开发商专管员凭本人身份证到中心营业大厅6号柜台领取放款通知书和委托贷款凭证客户联。
② 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
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1、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仅限长沙市区及长沙、浏阳、宁乡三县/市。
2、铁路中心所辖区职员在长沙地区购房贷款额度为50万元,在其他市购房参照当地贷款标准执行。
3、首套住房贷款额度原则上不高于总房款的70%,但初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自住房贷款可以为80%。
4、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额度不高于总房款50%,且利率提高1.1倍。
长沙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
2.可用于购买商品自住房及商转公等,购买别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住房、投资投机性住房的不予贷款。
3.征信有连续逾期超过6期、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任一情形,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不予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4.暂停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注:在浏阳市、宁乡市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房,同样按照长沙市公积金政策执行。
职工购买全装修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了房屋毛坯价款和装修价款的,装修价款不计入总房价计算可贷额度。
贷款额度计算
公积金贷款,最短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0年。
男性最高为60周岁,女性按55周岁(县处级以上干部为60周岁)计算。
借款人家庭可贷额度,按照个贷率、账户余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最高为60万。
公式如下,以前两个公式取最低值,现在直接用第二个公示,只看个贷率。
可贷额度=(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个人账户余额)×2
可贷额度=个贷率×账户余额。
2020年,长沙最新的个贷率是13倍(2019年是12倍),离满额贷,账户余额要求又低了一点点。
注:个人公积金月还款本息,不得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
③ 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1、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n倍数。按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核定。职工家庭近12个月办理了公积金提取的(租房提取除外)和灵活就业人员不适用前款最低贷款20万元的规定御早弊。
2、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指缴存在长沙公积金中心、省直分中心和异地贷款合作公积金中心的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账户余额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3、贷款n倍数根据长沙公积金中心每年的个人住房贷款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以下简称“个贷率”)确定:
(1)当“个贷率”低于75%时,n=20;
(2)当“个贷率”介于75%(含)和80%之间时,n=16;
(3)当“个贷率镇族”介于80%(含)和85%之间时睁扒,n=15;
(4)当“个贷率”介于85%(含)和90%之间时,n=14;
(5)当“个贷率”介于90%(含)和95%之间时,n=13;
(6)当“个贷率”高于95%(含)时,n=12。
④ 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怎么计算
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评估价-评估价*首付比例,同时不得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⑤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年
2022年长沙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 80.89%,个贷倍数为15。1月26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明确2022年个贷倍数的通知。通知称,2021年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0.89%,介于80%和 85%之间,2022年个贷倍数为15,与 2021年相同,即长沙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仍按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
一、普通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
贷款条件
1、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
2、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4、异地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且无间断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账后,两地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若异地缴存不连续或间断后在长沙公积金中心缴存的,则仍需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5、职工家庭(已婚指夫妻双方,单身指职工个人,下同)未办理公积金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的),如已办理则须公积金贷款结清满6个月。
6、职工家庭购买该套住房未在长沙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包括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
7、职工及其配偶均无2次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该贷款记录为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贷款次数之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原夫妻双方各算1次贷款记录。
8、申请人须在长沙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9、具有长沙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设定抵押,同意选择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此外,在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时,住房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则不能进行贷款:
不能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的特殊情况
贷款利率、期限和额度
贷款利率
2022年长沙市套数认定标准以及贷款利率
注: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家庭已注销的房产,其中1套无论面积大小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也就是说,如果家庭仅有一套住房,并且已经注销,公积金贷款还可以按照首套办理,以此类推。)
职工家庭(已婚指夫妻双方,单身指职工个人)在长沙市房屋管理相关部门住房登记信息系统记录以及在其他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套数合并计算,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和其他贷款资料显示的两地之外的住房也应计入家庭住房套数。公积金缴存地指夫妻双方公积金正常缴存所在城市。
职工家庭已注销的住房不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
离婚2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婚内房产无论是否分配给借款人,只要尚未注销,均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职工家庭名下共有产权住房应计入家庭住房套数,住房产权面积按照所占产权份额计算。
职工离婚后2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婚内房产还在夫妻双方或一方名下的,不论是否分配给借款申请人,均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婚内房产原则上住房未出产权证的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已出产权证的以产权登记时间为准,职工有异议的应提供相关资料证明为原夫妻一方婚前房产。合同备案时间在婚前,产权登记时间在婚内的住房不计入婚内房产。
贷款年限
1、公积金贷款,最短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0年。
2、贷款期限可以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性贷款期限可至65岁,女性贷款期限可至60岁((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和县处级以上干部可计算至65周岁)
注: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缴存协议约定的缴存时限,同时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至退休年龄的时限,即男性计算至60周岁,女性计算至55周岁。
贷款金额
1、借款人家庭可贷额度,按照个贷率、账户余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较低值,较低为20万,较高为70万(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较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注:按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核定。职工家庭近12个月办理了公积金提取的(租房提取除外)和灵活就业人员不适用前款较低贷款20万元的规定。
2、职工家庭贷款月还贷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3、公积金额度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
注:2022年,长沙个贷倍数为15,即长沙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带额度仍按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
4、目前长沙已开放湖南省内、长江中游城市群异地贷款,余额可合并至账户余额。
湖南省内: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等省内地县级市的省直公积金可以在长沙贷款买房。
武汉、合肥、南昌、黄石、九江、黄冈、抚州、咸宁、宜春,宜昌、荆州、鄂州、孝感、天门、仙桃、潜江等16个外省城市可以在长沙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这些城市异地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组合贷,但不能申请商转公。)
5、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所剩本金余额。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对于公积金暂时未连续缴满12个月的购房者,如果心仪的房子处于“手慢无”的状态,先使用商业贷款拿到房源,后续再转公积金贷款就成了权宜之计。
1、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
所购房屋设定抵押
职工家庭先提出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后再结清商业银行贷款,解除抵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手续后,方可发放公积金贷款。
本套房未取得产权证时,可使用其他房产设定抵押。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产(本套房)未出产权证,使用他套房抵押的情况,无需提前结清商业贷款,放款时由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直接对接。
用其它住房设定抵押的,该抵押住房需满足以下条件:
条件
注:其中关于“该房屋需能在所购房屋行政区域内办理抵押”的规定是指,由于长沙市不动产中心抵押业务办理受区域限制,故在内五区(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购买房屋只能使用内五区的他套房作抵押,买长望浏宁的房屋也只能用长望浏宁的房屋作他套房抵押。
此外还需要注意,目前暂不支持异地公积金商转公。
还款方式
1、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职工可以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
2、对冲还款: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每月还贷额
二、自贸区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政策
贷款条件
长沙片区范围内创业或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经长沙市认定为A、B、C、D类高层次人才,获得人才绿卡或人才证书;
2、在我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不受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限制;
3、高层次人才家庭(已婚指夫妻双方,单身指职工个人,下同)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4、高层次人才作为主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5、进一步提升业务便利度
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更加简便。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个人征信中显示的贷款记录不再需要借款人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贷款额度
1、较高贷款额度。高层次人才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较高可放宽至我市较高贷款额度的4倍。
2、可贷额度计算。高层次人才可贷额度为当前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额度的4倍,即高层次人才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4,配偶可贷额度仍然按照当前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夫妻双方可贷额度可以合并计算。
3、最终贷款额度计算。最终贷款额度为在较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可贷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等进行测算取低值。
三、其他事项
贷款申请、贷款利率和期限等其他贷款事项和流程按照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法律依据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
第一条 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通知》明确,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第二条 重点支持缴存人首套房购房需求
实施首套房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为帮助缴存人缓解疫情影响下的购房压力,《通知》明确,职工家庭在政策实施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屋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贷款办理成功后申请购房提取的,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应留足住房公积金贷款12个月的还贷金额。
第三条 满足合理的改善型住房需求
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为支持职工改善居住环境,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至40%。
取消首套房面积限制性要求。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首套自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的规定,即对首套房面积不再有限制性要求。
同时,已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需结清满6个月”的规定,即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立即再贷。提高租房提取金额
为帮助缴存人减轻租房压力,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提取一次,由“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实际汇缴额的50%”,调整为“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的实际汇缴额”,提高对职工租房提取的支持力度。
⑥ 长沙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那么长沙地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少呢?本文我带你一起了解关于2018年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贷款比例计算公式说明,希望对你有帮助。
1、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低于省直中心当年公布的最低缴存额标准的,其可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挂钩,其计算公式为:
可贷款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都已参加住房公积金的,按双方可贷款额度之和测算
(3)职工与他人(非配偶)共同购买一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职工共同购房合同约定所占比例(无约定的按50%核算)×省直中心核定的贷款成数
2、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
(2)未来可缴存年限按退休年龄减去目前年龄计算。目前,长沙按男性职工60岁、女性职工50岁计算退休年龄。
借款申请人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额)和购建房等两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对比,取最低值。
一、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额情况测算可贷额度。
(一)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或缴存比例低于《关于做好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核定工作的通知》(长金管发?2010?10号)文件规定的,可贷款额度按照以下公式测算。夫妻双方都已参加住房公积金的,按双方可贷款额度之和测算。可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额度确定:
1、财政全额预算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2%;
2、财政差额预算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不低于10%;
3、国有、外商投资企业等单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
4、其他单位缴存比例不低于5%;
5、达到上述规定比例,且月缴存额不低于320元。
(三)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均达到上述规定的,可贷额度即为最高贷款额度。
二、按购建房情况测算可贷额度。
(一)购买住房贷款额度原则上不高于总房款的70%,但首次购买140平米以下普通自住房的,可以为80%;
(二)已利用贷款(包括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总房款的60%;
(三)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不高于评估价的70%,且不超过工程实际造价;
(四)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房产价值的70%(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所购房产抵押的,可以为80%);
(五)购买精装修住房的,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50%;
(六)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所剩本金余额。
长沙的房价在各大省会城市中一直不算高,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颁布第三套房也可使用公积金贷款了。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
法律依据: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职工在长沙地区购买自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首套房已转让注销无其他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1套普通自住房(住房面积未超过120平方米)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
2016年,职工在长沙地区(含长沙市区和长浏宁)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
未来可缴存年限按退休年龄减去年龄计算。长沙按男性职工60岁、女性职工50岁计算退休年龄。
⑦ 长沙最新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法律分析: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自2月1日开始执行。通知的发布意味着长沙中心与省直分中心因业务政策不一致导致的“同城不同策”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通知明确,长江中游城市群中签订合作公约的城市,其缴存职工可至长沙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而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申请异地贷款由省直分中心统一受理。此次调整放开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湖南省内异地贷款,这是长沙自2018年11月全面停止异地贷款以来,长沙首次开放异地贷款。
通知规定,职工家庭已注销的住房不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但离婚两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婚内房产无论是否分配给借款人,只要尚未注销,均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通知明确了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的次数均不得超过2次(含)。贷款期限可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性延长至65岁,女性延长至60岁(高级职称女技术员和初级以上女干部贷款期限延长至65岁)。
此外,在公积金提取方面,取消了湖南省内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还贷提取的户籍及工作地限制,同时还规定,对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应在产权过户满一年后,且提取时产权未注销,方可申请购房提取。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在贷款政策方面统一了贷款条件、最低贷款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等20项政策,在提取政策方面统一了第3套以上自住房不予提取等23项政策,在缴存政策方面统一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
法律依据: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
一、统一的贷款政策
(一)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应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二)职工家庭(已婚状态指夫妻双方,单身状态指职工个人,下同)未申请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如已办理则须公积金贷款结清满6个月。
(三)经测算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其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四)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
贷款n倍数根据我市每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以下简称“个贷率”)确定:
1、当“个贷率”低于75%时,n=20;
2、当“个贷率”介于75%(含)和80%之间时,n=16;
3、当“个贷率”介于80%(含)和85%之间时,n=15;
4、当“个贷率”介于85%(含)和90%之间时,n=14;
5、当“个贷率”介于90%(含)和95%之问时,n=13;
6、当“个贷率”高于95%(含)时,n=12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每年1月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和本年度贷款执行的n倍数,于2月1日起执行。
(五)贷款期限可计算到去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性贷款期限可至65岁,女性贷款期限可至60岁(高级职称女技术 人员和处级以上女干部贷款期限可至65岁)。
(六)职工家庭贷款月还贷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七)职工家庭已注销的住房不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离婚2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婚内房产无论是否分配给借款人,只要尚未注销,均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
(八)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次数均不得超过2次(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各算1次贷款记录。
(九)职工家庭现有一套住房产权面积超过144m,再购(建) 房的,不予贷款。
(十)职工家庭在个人征信系统、公积金信息系统存在为他人贷款担保且未结清的,不予贷款。
(十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该套住房属于别墅、商业、商住两用的,不予贷款。别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按照《购房合同》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显示的房屋用途或性质确定。
(十二)职工家庭购买该套住房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不予贷款。
(十三)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无时间间隔限制。
(十四)开放长江中游城市群异地贷款和湖南省内异地贷款。在《长沙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签约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可向长沙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在本省其他地、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可向省直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十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应在1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⑧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法律分析: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额、购建房、家庭收入、征信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后,取最低值。一、按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额情况测算可贷额度。计算公式:可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都在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双方可贷款额度之和测算;2、可贷额度按“可贷额度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3、可贷额度即为最高贷款额度但不超过50万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⑨ 长沙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20万元。
2018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为: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等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乘以12乘以未来可缴存年限加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乘以2。可贷额度按“可贷额度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⑩ 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可贷额度低于30万元的,在个人还贷能力足够的前提下,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30万元核定。职工首次购买自住房申请贷款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测算的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有房产注销者不享受)。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