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积金贷款已经放款了,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法律主观:
看具体情况。 1、用 公积金贷款买房 后,即使个人账户仍有余额也不能办理 公积金提取 ,如果 公积金 在还完贷款后仍有余额可以申请增加每月还款额度。 2、如果 购房 者购房时没有提取公积金而且办理了 住房公积金贷款 ,也可以在1年后办理购房提取,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房款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1年所还的月供,不能超过公积金余侍耐额)。 3、如果购房者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再次购 买房 子,可以按照购房提取的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老举春取额度为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后的账户余额。 4、如果购房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没有办理还贷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还贷提取而未提取的额度。提取材料按还贷提取材料准备即可。 5、购买新建住房的购房者,可在首付付完后,凭借 购房合同 和《销售不动产统一票据》(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即可提取;购买 二手房 的购房者可在首付过后,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 6、如果是付清房款过后,凭购房合同和全额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票据》(或 契税 完税证)即可提取;如果已经领取了 房产证 ,可以凭借房产证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票据》(或契税完税证)提取。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答档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B. 公积金已放款三天没有通知呢
你查到你的贷款为已入账状态后,管理处工作人员分批次通过短信、电话通知。
1、贷款发放之后还需要带上身份证到银行签领本人的银行贷款合同。之后就不用再办理什么手续了。要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每月的还款日前足额将当月的应还款存入还款账户内,等房产证、借款合同等资料下来拿回就可以了。如需提前还款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同时必须注意贷款处于逾期状态无法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2、五险一金是正规公司都会为其员工办理的。而其中的一金就是指的公积金,而公积金也谨或敬祥慎是可以取出来的。把公积金给取出来,就必须要达到轿察皮一定的条件。 购买、团此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可以将公积金取出来;需要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可以去申请提取公积金等。
3、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没谨,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闭差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C. 公积金查询贷款申请审批通过,贷款正在发放中什么意思
这个代表你公积金已经审核,由公积金转入到银行审批,待银行审批完结后即进入放款状态,放款后你就可以在次月偿还贷款了,届时你手机会收到相关短信的。至于中途需要多长时间,这个需要看你银行受理的贷款多不,若多时间要久点,不过可以放心,你贷款会下来的。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现在很多人是上班一族,公司是会给这些人,缴纳五险一金的,而一金,指的就是我们的公积金,有了公积金后,是可以购买房子的,对于没有公积金的人来说,有公积金的人,用来买房子的话,是非常合适的,首先,我们可以将自己公积金里面的钱,用来抵扣房款,还有就是可以利用公积金来进行贷款,贷款的额度,也会比较多的,就算我们不用公积金购买房子的话,那么我们在一些大城市,租房进行居住的时候,也是可以用公积金里面的钱进行抵扣的,对于他们来说,能够减少一部分的支出费用,是非常不错的体验。
D. 公积金贷款显示贷款审批已经通过,贷款正在发放中,,这后面还有什么程序是不是说明肯定可以放款了
后续流程是等待银行放款。一般3个月,二手房1个月左右,注意:银行每年12月份基本就不下款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若提交的申贷材料齐全,从贷款受理到贷款审批不超过15个工作日;之后是签订合同、合同各方盖章、抵押登记报卷环节;办妥抵押登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执抵押登记权证后,进入贷款资金按计划发放环节。受公积金贷款量大幅增加影响,目前贷款抵押权证从制证时间算起到发放的周期,在一般情况下,大约在三个月左右,其中二手房贷款周期一般在1个月左右。放款后工作人员会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借款人领取贷款划付凭证(借款合同),(开发商统一办理由开发商通知)此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还款。
E. 公积金贷款发放以后,原来账户内的余额可以提取吗
公积金发放以后,你原来账户内的余额是不可以提取的,就是说你现在有公积金,你在贷款之前了里边的余额是可以提取的,但是贷款以后里面的余额是不能提取。
F. 公积金收到短信说公积金贷款已发放,请于下一工作日持身份证及还款卡到公积金委托银行窗口领取借据
不用,银行会把产证和贷款合同邮寄给你。
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
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简称“冲还贷”)方法:
1、一次性还款法(简称“年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方法。
2、逐月还款法(简称“月冲”)——每月直接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
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委托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委托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补足还款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还贷时间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
办理场所: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申请、变更或终止时,借款人应向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银行提出申请;
2、在委托期内发生提取还贷人变更(借款人除外),或者变更提取还贷方法,可向原贷款放款银行提出申请,并签订变更协议,办理提取还贷方法变更在原委托协议满一年以后生效;委托人的增减变更不受此限;贷款本息结清前,提取还贷人可以与贷款放款银行终止委托,但在一年内不得就该笔贷款再次办理提取还贷委托;
3、借款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后发生还款困难需要增加补充还款人,借款人的,可向原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经补充还款人同意,并由上海市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核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后,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还款。
办理要件:
1、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需提供: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和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2、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的变更或终止,原所有委托人应带好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和原《委托书》。
办理时限:提前与办理网点预约,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办理期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借款人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之日起满一年,可申请办理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本息,借款人归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每次还款金额应不低于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额。
办理场所: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银行。
办理要件:借款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最近一次的还款凭证、贷款还款卡折等。
办理时限:提前与放款银行预约办理,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办理期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前归还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不受放贷时间限制;
2、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不必支付违约金。
G. 公积金贷款我app上显示个贷已发放,但是账户状态显示未放款是什么意思
这种情况下由于信息更新不及时,所以账户状态显示未放款,其实已经放款了,你再过一段时间再看就会变回正常了。
H. 公积金已放款三天没有通知呢
可以查到你的贷款为“已入账”状态后,管理处工作人员分批次通过短信、电话通知(开发商统一办理由开发商通知)借款人到管理处领取借款合同和特种贷款等有关贷款发放凭证。
1、一般是以公积金中心的放款信息为准,如果说公积金已经放款,那公积金中心他一般会有短信提示,看你有没有收到过公积金中心的信息,如果没有收到的话,建议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公积金中心。
2、但是银行还需要把您所贷的款放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托管账号里面, 一般需要是3-5个工作日。就可以约卖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签字确认,进行房产交接了。
3、公积金贷款的办理程序及时限,银行受理申请---签订借款合同---中心审批---资金划拨---贷款发放。公积金贷款从银行受理申请到贷款发放不超过8-15个工作日。
贷款申请和受理
(一)借款人申请办理二手房贷款,可自行或委托他人携申请资料到经办网点办理,并如实、认真填写《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
(二)经办网点受理人员核验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要件齐全有效的,应当场出具受理回执。
借款人需提供的申请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和婚姻证明;
2.售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3.借款人家庭的收入证明(不提供的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其收入);
4.所购二手房《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5.借款人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6.借款人已支付所购二手房除贷款金额以外的自筹资金凭据(可在贷款发放前补充提供);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