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4、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且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
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
6、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旦悔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7、必须是购买、建造、翻建、大李碰修本市住房的产权人并能够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相关合同或者证明文件、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贷款用途为购房的,所购模扰正买的房屋必须为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8、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9、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共同借款人应当为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11、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本市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
市公积金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② 上海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要求有什么
1、办理上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所贷款的额哪郑度要求不得高于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金额的倍数,不得高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0倍、补充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2、另外个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能超过50万,有补充公积金的不能超过60万。3、也就意味着若是李悉颂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为50000元,那么最高可贷款额度为50万;若是账户余额为10000元,那陆颤么最高可贷款额度为30万元。KaoJiaZhao.Com
③ 2021上海公积金贷款细则
一、上海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1、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二、上海公积金贷款办理场所:申请纯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各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如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足,借款人可至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各业务网点申请办理组合贷款。三、上海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受理网点受理——签约——审批——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银行放款。四、上海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受理机构收到《房地产抵押权登记证明》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除此之外,还要注意以下个问题:1、在办理纯公积金贷款时,首套自住房和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中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均按照首套住房进行认定。2、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需要用现金补足超安置费的,超安置费部分是否可以申请纯公积金贷款?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申请纯公积金贷款,除需要满足普通商品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外,还需经动迁组的书面同意,且所购房屋能够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是属于动迁安置性质的,且房屋转让交易存在一定的限制年限的,此类处于限制转让交易期的房屋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行?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和一般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又有什么不同呢,今天就给大家一一详细列出了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的实施细则,相信大家看了之后就不会再有类似的疑问了。
上海发布公积金购买经适房贷款细则,规定借款人需符合申请经适房及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人配偶和经适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额度60万。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实用细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快上海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本市中低收入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沪府发[1999]27号)、《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定义)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是指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且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以该住房抵押作为反担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贷款条件:
(一)符合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并已按相关规定签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
(二)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各项条件。
第四条(共同借款人) 为提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筹款能力,除借款人之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经济适用住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亲和产权人之外的经济适用住房共同申请人,经本人同意可作为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第五条(贷款金额的确定) 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额度的计算办法是以户为基础,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分别计算贷款额度后累加,具体贷款金额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申请金额和现行规定的贷款限额标准确定。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金额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不高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按各自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
(三)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12个月×贷款期限;
(四)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第六条(补充还款人) 当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借款人发生还款困难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提出增加补充还款人的申请。补充还款人的范围包括: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经补充还款人本人同意,并由市公积金中心核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后,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专项用于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还款。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除按现行贷款申请应提供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原件)。
申请增加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补充还款人的,还应提供补充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原件)及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
第八条(贷款受理单位) 市公积金中心所属区县管理部、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系统和市公积金中心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担保机构的经办网点,均可受理本市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申请及办理工作。
第九条(贷款的审核) 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受理审核按下列步骤操作:
(一)贷款受理单位审核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申请材料。
(二)贷款受理单位应在借款申请人递交贷款申请资料齐备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三)准予贷款的,由贷款受理单位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签约手续,并向受托银行发出《放款通知书》,由受托银行办理放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退还材料。
(四)若借款申请人对贷款受理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贷款受理单位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复议。
第十条(合同签订)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受托银行、保证人等应当以面签形式签订《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签订者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一条(贷款担保) 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实行保证担保方式,担保机构作为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应将所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足额抵押给担保机构作为反担保。
第十二条(贷款风险防范) 贷款受理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审核;贷款管理部门应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的管理和监督;贷款担保机构应根据业务委托的要求,做好贷款担保及贷款后续工作。
第十三条(贷款前提取) 借款人在已支付所购经济适用住房总价款20%以上房款后,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本人及符合条件的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除贷款以外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款。提取后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留足一定余额以确保其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额度的计算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_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组织实施) _本实施细则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实施时间) _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④ 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1、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一、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1、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因银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6、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7、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住房贷锋仿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上海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所需要的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上海公积金中心;上海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3、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4、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三、上海公积金贷款如何还款?
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差陵(简称“冲还贷”)方法:
1、一次性还款法(简称“年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方法。
2、逐月还款法(简称“月冲”)——银庆纤每月直接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
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委托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委托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补足还款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还贷时间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
由此可见,在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中,购房者有当地居住证明、连续缴纳公积金6个月以上、有稳定的工作应该是比较重要的。同时,公积金账户余额和缴纳基数对购房者能够拿到多少公积金贷款有直接影响。按照上海市最新规定,个人最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为60万。我提醒大家,可以定期查询下个人账户,如果有购房意向,可以提前做出适当调整,以便拿到较多的公积金贷款。
⑤ 上海户口买房贷款要求公积金缴纳在上海吗,外地缴纳可以吗
对于外地的公积金缴纳,上海实行的是允许缴指肢好纳的政策,即外地缴纳的公积金也可以用作上海房贷贷款。但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一、到手贷款额度大小
上海地区户口要办理房贷,其实可以选择两套制度,其中一套是可携带外地公积金,另一套是只允许在上海缴纳公积金,但额度不同。如果要携带外地公积金缴纳,只能得到较低的到手贷款额度:携带外地公积金缴纳的贷款额度,最高只可以授予60%的按揭房贷,而不携带外地公积金,可以取得最高85%的按揭房贷,额度大大不同。
二、还款期限长短
对于上海地区的贷款,允许的还款期限可以按照银行要求设定为5-30年,但携带外地公积金的贷款,其期限仅限于3-7年。
三、公积金账户注意事项
从外地携带公唯铅积饥行金缴纳上海房贷时,银行会要求提交外地公积金账户的报告及其他附件,一定要让银行受理行安排工作人员核对,以保护自身权益,并确认贷款期限及还款能力。
⑥ 上海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利率相对更低,不少符合要求借款申请人会更倾向于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我们想要申请上海公积金贷款应该如何贷呢,它有哪些有流程?接下来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
1、 借款人向公积金受理网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受理网点受理后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资料提交到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核结果;借款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好担保手续;公积金中御前心核准后划拨贷款,由受委托银行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咐拆灶额贷款。
2、 大家在申请上海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比如说借款申请人是正常存缴公积金的职工,公积金至少需要缴纳半年以上;借款申请需要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规定的条件;借款人拥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申请人已支付收款款资金等等。
3、 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有规定的。购买首套住宅,个人其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有缴纳补充公积金的可增加10万元的贷款额度;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有缴纳补充公积金的可增加20万元。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账户余额之和的倍数,贷款额度存储余额倍数为30倍,补充公积金的账户余额倍数为10倍。
小编总结:关于上海公积金贷款怎么贷,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通过阅读本文之后,能够给大家在今后申请上海公积金贷款时,提供参考和帮助。如果对于公积金贷款有所疑惑,大家可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工作衡扮人员。
⑦ 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
随着时代的进展,大多数业主买房都会采用公积金贷款了。但是,用公积金贷款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必须满足一些条件才行。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吧!
一、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购买上海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在申请贷款的前六个月必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贷款人家庭目前没有那种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4.如果你是申请纯公积金个人买房贷款的,就可以去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的业务点办理。如果你的公积金余额不够,就可以委托银行的各个业务网点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买房要注意什么?
1.准备好贷款资料
因为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手续非常复杂,所以我们为了节省贷款审批的时间,就可以提前准备好所需的贷款材料。如果你不知道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就可以亲自去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2.了解清楚贷款要求
据了解,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申请的,只有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的年限满一年的,并且目前公积金依然处于缴存的状态,这类职工才具有申请的资格。此外,公积金的贷款期限、贷款额度和商业贷款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所以贷款人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
编辑总结:上文给大家介绍了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以及公积金贷款买房要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给到大家一些小小的帮助。如需探索更多关于上海公积金贷款的相关内容,就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后续一定会有更多精彩有趣的内容呈现哦!
⑧ 上海市公积金贷款知识详解
注意公积金贷款的所有条件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单身成年人,自己一人是一个家庭,父母不算在内。已婚家庭,夫妻二人加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双方老人不算在内。一.上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在上海缴纳住房公积金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经连续缴纳公积金不少于6个月
3.借款人夫妻双方都无正在还贷(使用)的公积金贷款
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之间缴纳有断缴记录且已补缴的客户,可申请公积金复议,复议通过了,也是可以贷公积金贷款的。
二.首套和二套的认定方式
首套:
1.在上海无房无贷,这里的无贷是指在上海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不是按揭贷款记录。
2.夫妻双方在婚前与各自父母共有的上海房产均不超过一套,且家庭名下无房。
二套:
1.在上海无房,有过1次上海公积金贷款记录。
2.在上海有1套房,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7.4m2,无上海公积金贷款在使用。
简单理解就是:以家庭为单位,在上海既没有房产,也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是首套。在上海有一套房产,或者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都不是首套。
三.限制公积金贷款的4个原因
1.人均住房面积大于37.4m2
2.在上海有2套或以上的房产
3.正在使用上海公积金贷款未还清
4.有2次以上(包含2次)公积金贷款记录
有以上四种情况之一,都不能做公积金贷款。
备注:人均住房面积只统计目前拥有的房产,正准备购买的房产不计算在内
四.公积金贷款额度
1.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公积金基本账户余额的30倍
补充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2.在基本公积金和补充都缴纳的情况下,最高可贷款额度:
首闹陵套个人贷款最高额度60万,家庭120万
二套个人贷款最高额度50万,家庭100万
3.在只缴纳基本公积金的情况下,最高可贷款额度:
首套个人贷款最高额度50万,家庭100万
二套个人贷款最高额度40万,家庭80万
备注:计算出来的公积金可贷额度是大概的可贷金额,具体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还会参考房产年限,价值,面物渗积等。
五.公积金贷款年限计算
房龄计算:
1.五年内的房龄:可贷30年
2.6-19年的房龄:35-房龄
3.超过20年房龄:可贷15年
备注:房龄=今年-竣工日期
主贷人年龄计算:
男性最高贷款到65岁,计算公式:65-目前年龄=可贷年限
女性最高贷款到60岁,计算公式:60-目前年龄=可贷年限
备注:贷款年限的计算,在房龄和年龄计算结果中,取低值就是该房屋的公积金可贷年限。
六.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
单身情况下,个人可使用2次公积金贷款。但是上海户籍单身只能购买一套住房,第2次公积金贷款有等于无。
已婚情况下,家庭可使用2次公积金贷款。夫妻二人在单身时使用的公积金贷款次数会计算在家庭名下。
假设夫妻二人在单身时均使用过1次公积金贷款,那婚后是不能再做公积金贷款的。
已婚情况下,夫妻二人中有一人正在使用公积金贷款,另一人公积金贷款从未使用过。购买二套住房,只需要把正在使用的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同时满足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7.4m2,就可以做公积金贷款。
七,补充问答
问:什么是补充公积金?
补充公积金一般只存在于效益比较好的企业,公积金7%的缴存比例不能满足企业员工的需求,超过7%的部分就会存入补充公积金账户。
问:已婚家庭,夫妻一方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买二套住房还可以做公积金贷款吗?
如果满足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7.4m2,是可以申请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问:已婚家庭,有一方公积金未使用,另一方有公积金贷款使用,买二套住房还可以做公积金贷款吗?
把正在使用的公积金贷款还清,同时满足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7.4m2,就可以申请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夫妻一方在婚前和父母共有一套上海房产,双方公积金都没有使用过,用公积金贷款算首套吗?
是首套
问:我是上海户籍,婚后购买过一套上海房产,做过一次公积金贷款液蚂戚。目前已离婚,房子给前妻了,公积金也还清了。我现在购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的,你满足单身二套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问:我上海公积金账户有3万元,在外地有按揭贷款,在上海购买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大概能有多少?
在上海公积金贷款,你属于首套。公积金账户余额3万,最高公积金贷款50万
⑨ 上海公积金怎么贷款
法律主观:
上海 公积金 贷款 办理流程是职工提交有效证件及材料,前往本市 公积金贷款 受托机构业务网点办理并审核,签署 公积金 贷款合同,申请人和房屋出售方前往本市各级 不动产登记 中心办理过户和抵押登记手缓锋续,获得 房屋产权证 和抵押证后,受理机构进行放贷审核,银行发放贷款。关于上海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上海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1.职工提交有效证件及材料,前往本市公积金贷款受托机构业务网点办理并审核。 2.签署公积金贷款合同。 3.申请人和房屋出售方前往本市各级不段哪扮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和抵押登记手续。 4.获得房屋产权证和抵押证后,受理机构进行放贷审核。 5.银行发放贷款。 二、上海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满足贷款条件 三、上海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法定节假日 除外,商业银行网点营业时间请参考各商业银行官网公布的信息) 四、上海公积金贷款办理依据 《上海市 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17〕8号握灶) 第九条公积金贷款的对象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个人缴存者),及在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包括个人缴存者)。第十条借款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四)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且没有未终止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 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 (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 (六)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七)必须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住房的产权人并能够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相关合同或者证明文件、 身份证 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贷款用途为购房的,所购买的房屋必须为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八)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九)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三)、(四)项中的首付款资金规定比例和规定期限由市公积金管委会制定后公布执行。 办理公积金贷款都是需要满足连续缴满6个月的期限,在任何地区办理公积金贷款都是有这个要求的,如果没有连续缴纳6个月,那么是没有资格办理贷款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⑩ 上海公积金贷款要求
近来,不少在上海工作的亲们都在问,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上海公积金贷款要满足哪些要求?今天在此,给亲们讲解一下,希望帮到大家。据了解,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3大项,具体我解析如下:
一、个人购房贷款
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
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拦团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二、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
贷款对象: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家庭。除借款人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经济适用住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亲和产权人之外的经济适用住房共同申请人,经本人同意可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符合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并已签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三、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建造、翻建、大修条件且具有所有权自住房的职工家庭
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应提供市、区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森核。棚户简屋的修缮应提供本市房地部门颁发的督修单等批准文件;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全部工程款的30%;
6、与施工单位签订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合同;
7、若借款申请人无法直接将房屋抵押给担保机构的,应提供阶段性担保。
四、限制贷款条件
1、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少于六个月;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贷此衡掘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还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最后,温馨提醒上海工作的亲们,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应当根据最新的规定,并结合上面条件,查清自身是否具备申请2016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再做申请,这样就能事半功倍,快速高额的申办到上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