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男方婚前首付房子,婚后女方一起还贷款
法律主观:
婚后还贷和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平均分配。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 向法院起诉离婚 要求分割 婚后共同财产 。 在现在的材料中,看出侵犯的法益应当不只一种,应当及时维权处理,庄律师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如并态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渣源婚 时, 夫妻共同债务 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蔽春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Ⅱ 男方付首付女方还贷款房子归谁
法律分析:此房属于婚前财产。民法典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Ⅲ 男方付了首付,女方共同还房贷,离婚后是平分
法律分析:不是平分,男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和房屋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能对该部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Ⅳ 男方付首付女方还贷款房子归谁
一方付首付一方还房贷离婚房子归谁应当按照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通常婚前男方付首付女方名字贷款的情况,这套房子属于女方所有,但女方应当返还首付款。如果双方领取结婚证的,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没有结婚证房产证上可以写女方名字吗?
可以,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房产是可以申请房屋共有产权证的,这个在法律上就是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房屋共有权证是多本的,可以颁发给享有房屋共有权的其他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Ⅳ 婚前男方家出首付给女方(房产证就只有女方的名字,贷款一直由女方偿还)买的房子,归哪个
房子所有权大概率是女方,没什么争议。
关于婚前首付: 如果是男方父母提供首付款,房产证只有女方名字,代表男方父母对于小两口的的赠与,首付部分也是男方和女方各一半。
关于婚后还款:虽然是女方再还,但婚后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房子已还款的部分,也是男方女方各一半。(针对于一般情况)
Ⅵ 新婚姻法男方首付女方还贷房产属于谁
男方首付女方还贷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房产只是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话,尽管婚后女方有一起还贷,不过房产在法律上只属于男方一个人所有。在离婚的时候,男方应该把女方帮助偿还的债务全部进行返还,女方无权因此就要求分割房产。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一、《民法典》男方首付女方还贷房产属于谁?
1、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
对于一方出资,双方都登记的情形,一般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只要房产证上出现了名字,他(她)就有份。对于这种情形,不管另一方是否出资,但房产证上已经登记了他(她)的名字,则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如何分割,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可认定为共同共有,即人们常说的“对半分”。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对于这种情形而言,还会适当考虑到出资人的具体情况,因此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2、一方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对于婚前以个人名义买房并申请按揭贷款的情形,如果房产证上只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那么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即人们常说的“婚前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即使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但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型搭春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卜耐民法院《关枝迅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总而言之,有很多人之前对于这种情况的想法完全就是错误的,再有一部分人的印象当中就认为自己只要参与了还贷,无论如何该套房产都不应该只界定为其中一方的。但是《民法典》中还是保障了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效力,所以,女方既然有帮助还贷,最好在一开始的时候就要求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Ⅶ 婚前买房男方首付,女方还贷款,那离婚这房子怎么算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十条第二款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7)男方出的首付买的房子女方还贷款扩展阅读:
一、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定义:
1、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2、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一方父母为自己子女买的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区别: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是以结婚证的登记日期为限,登记日期以前的你个人财产归你个人所有,婚后财产是以登记日期以后你们双方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双方的工资、奖金,继承所得财产(遗嘱特别指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及各种收益。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按约定所有。
Ⅷ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交首付款婚后女方还贷
回答如下,如果事实是这样的:婚前你以自己的名义签了购房合同并交了首付款,婚后按揭贷款是你父母交付的,依照法律规定,房产就是你的,没有女方的份额。 如果事情是这样的,婚前你以自己的名义订了购房合同,并交了首付,婚后你是用自己的收入或者是用你们夫妻双方的收入交按揭贷款,那么,婚后所交房款占整个购房款的比例是多少,该比例的升值部分交的按揭贷款的二分之一归女方。 如果谁交的按揭贷款(是父母,还是你)交的按揭贷款。不清楚的话,婚后部分归夫妻共同共有。
Ⅸ 房子是男方婚前给了首付,婚后一起还贷的应该怎么分
男女双方离婚的时候,如果房子的首付是由男方支付的.。结婚以后女猜物方共同偿还贷款的这种情况,实际上还要结合房产证上的名字的。如果房产证上仅仅登记的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虽然理论上房子归属男方。但是对结婚以后女方偿还贷款的部分,需要由男方进行补偿。随着房价袭兆核的飞涨,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很多人的婚姻好像和房子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
他们总是想尽办法能够和房子搭上边,这样在离婚的时候,也能获得应有的权益。
那对于婚前男方付首付的情况,离婚时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怎么分割?案例简介:2010年5月,韩梅梅和李雷登记结婚。
但结婚没多久,就有一个自称与李雷同居多年的女子跑来吵闹,要求李雷赔偿10万元,这事给新婚的家庭罩上一层阴影。
2012年4月,儿子出生,但看似美满的家庭实际上已经出现裂缝了,夫妻两吵架越来越频繁,甚至出现了家庭暴力。
2013年7月底,韩梅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分割一半的房产。
韩梅梅称,房子是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5万元和李雷一起购买的,婚后和李雷一起付按揭还款。
据此她认为,房子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子现在价值100万元,自己完全应该分得一半的房产,对方最起码应该按照房价的一半补偿她。
法院经审理了解到,房子购买时间为2007年9月,早于两人登记结婚的时间。
房产登记的名字是李雷。
信金国律师分析:
本案讼争的房屋是被告李雷婚前签订的买卖合同,且户主登记在李雷名下,首付款为李雷首付,该房屋为李雷个人财产。
且该房屋的银行借款系李雷的个人债务,应由李雷承担偿还责任。
至于原告韩梅梅主张其婚前出资购房款5万元,因无证据证明,法院没有认定。
婚后共同还款部分和相应增值部分,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由此可判定,房子所有权归李雷,但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值部分需要补偿给韩梅梅。
综上可得:男女双方离婚的时候,如果房子的首付是由男方支付的.。
结婚以后女方共同偿还贷款的这种情况,实际上还要结拍掘合房产证上的名字的。
如果房产证上仅仅登记的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虽然理论上房子归属男方。
但是对结婚以后女方偿还贷款的部分,需要由男方进行补偿。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案件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