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江苏省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限一般是按照所购房产价值计算:如果购买的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可以高于房子总价的80%。如果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房子总价的70%。
B. 苏州公积金最多可以贷款多少钱
法律主观:
在 苏州 地区办理 公积金贷款 手续的时候,一般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贷款 的额度的,如果个人账户余额有3万元钱,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才可以计算出具体的额度。关于苏州3万 公积金 贷款数额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苏州3万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有以下四种方式计算贷款的数额: 1、以还贷能力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 住房公积金 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ㄧ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贷额]×12(月)×贷款年限。 2、以房屋价格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 3、按照贷款最高额度计算: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且符合其申请条件的,可按当地最高个人额度贷款; 4、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 公积金贷款额度 =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n 二、苏州公积金贷款流程( 二手房贷款 ) 1、借款申请人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贷款申请→中心逐级审批,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出具《贷款申请审批表》。 2、(保证担保)→借款申请人凭审批材料至担保 公司 办理保证担保手续→借款申请人凭审批材料以及担保材料至贷款银行办理借款签约手续。 3、( 质押 担保)→至贷款银行办理质押担保及借款签约手续。 4、(公积金余额质押)→在中心柜面申请的同时办理质押手续→至贷款银行办理借款签约手续。 三、苏州公积金贷款法律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胡埋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乱做薯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办理公积金贷款是比较简单的,直接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向公积金管理局提交办理就可以了,在申请时如果个人账户有3万元的余额,可以通过以上4种方法来计算出贷款的额度。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哗者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C. 苏州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经常有用户来问我,苏州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是多少?为此给大家总结一下:一、苏州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50万。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三种方式计算,最小的一种为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额度:
1、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
2、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不超过住房总房价的7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的不超过住房总价的8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在评估认定价的70%以内。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超过住房总价的50%。
3、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目前苏州市新建普通住房每笔不超过50万元,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同买受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最高不超过21万元。
二、苏州公积金贷款利率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第一套住宅1至5年(含5年)第一套住宅6至30年(含30年)第二套住宅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上上浮倍。
D. 苏州公积金1万能贷多少钱
10万,一般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是账户余额*10,不满州凳1万按1万计算,也就是说最高能贷款10万,还要看你的缴费基数,所以最高是能贷10万,也可能没有10万。
公积金贷款也是有额度限制的,一般是根据我们所缴纳的时间以及公积金账户金额来决定贷款金额的。那么,你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钱吗?今天就让小编来告诉大家,如何计算,自己的公积金,究竟可以贷款多少钱!公积金贷款的总额度一般就是用你每个月的缴存额度乘以法定退休年龄的总月数,再加上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两倍。当然决定你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因素还有很多,例如你是否在异地贷款,你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等等。如果你在异地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额度肯定是没有本地贷款那纤胡么高,而且可能还需要满足一定的缴存年限之后,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此外,如果你是二套房,那么贷款的额度也没有首套房高,配合当地的政策,贷款数额可能会更低。
一、公积金贷款的年限,也是有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如果你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那么最常的时间不能超过30年。另外,如果你办理了组合贷的公积金贷款,那么贷款年限的鬼抵抗和商业住房贷款的年限的规定是一样的。公积金账册竖旅户余额1万能贷10到20万左右。一般来说,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20倍。这要看你是哪个城市地区的,年纪多大等因素。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政策细则,同一样的条件,在不同的地方,最高贷款额度可以相差好多倍的。二、据了解,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可以按照两种方式: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期限。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公积金贷虽然利率低,但是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业贷是不一样的,为了避免贷款不消耗那么多时间,大家最好是提前了解清楚。
E. 苏州住房公积金最多能贷多少
以下是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相关规定:
1、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45万。 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2、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
3、具体额度还需遵循以缴定贷原则,实际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之和乘以12个月乘以实际可贷年限乘以0.5的申贷系数,最高不可超过45万。
拓展资料
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3、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4、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F. 江苏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规定
在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时候,不同城市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有区别,那么江苏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规定的呢?江苏公积金贷款规定:个人最高可贷50万元,家庭最高可贷100万元;如若购买第二套房则按原先规定执行,个人最高可贷30万元,家庭最高可贷60万元;如果购买第三套房,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另外,江苏省公积金贷款规定只要申请人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都可按个人较高50万元申请公积金贷款。大睁岩公积金贷款额度还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种情况来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额度。
江苏公积金贷款条件以苏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为例:
1、申请人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缴纳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2、申请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的配偶应作为共同借款的申请人,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也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
4、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
5、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不低于首付款的20%。
6、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缴纳和公积金贷款记录,应视作在公积金中心的公积金缴纳和公积金贷款记录。
苏州公积金贷款流程1、借贷人到银行的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须知”。
2、借贷人凭《商品房买卖契约》原件、付款收据等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3、借款人填写住房贷款文本,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4、借款人将填写的文本拿去盖担保章,并付清剩余尾款。
早御5、公积金滚御中心审查贷款资料后,银行通知申请人办理公证、抵押手续。
6、申请人在银行开设用于还款的账户。
7、贷款银行以转账的方式将贷款转入守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
8、申请人每月按照规定的日期进行还款。
G. 江苏多市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苏州最高90万元,无锡最高100万元!
重磅消息来了!苏州、无锡、扬州三座“历史文化名城”,纷纷发布公积金新政。
苏州公积金新政的核心内容为:自4月21日起,当地个人贷款额度上限由45万元提高到60万元,家庭由尘镇者70万元提高到90万元;无锡市个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配偶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二孩家庭最高提升至100万!扬州市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36万元,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记者注意到,泰州、盐城等市近日也宣布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旅握,南京楼市这几天也发生了一件大事:2022南京首场土拍,最终3幅触顶摇号、3幅溢价成交、8幅底价成交、6幅流拍,流拍率达到30%。南京知名地产评论员马乐乐表示,“此次土地出让的结果,应该是不及预期的。”
苏州:家庭最高由70万元提高到90万元
据报道,苏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所调整(不包括工业园区),自4月21日起,个人贷款额度上限由45万元提高到60万元,家庭由70万元提高到90万元。据苏州12329公积金热线工作人员介绍,员工公积金缴存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在苏州购房用公积金贷款,目前额度方面有上浮,以职工家庭为单位首次公积金贷款,一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不能超过其余额的10倍,封顶60万元;如果双职工共同贷款不能超过余额相加以后的10倍,封顶90万元,具体由大厅综合计算。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贷款限额按照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个人最高30万元,家庭最高50万元。
此外,苏州自4月11日起放松限售,二手房限售由5年改3年,新房转让年限不变,自取得不动产证起3年内不得转让。同时,苏州市限购政策有所调整,非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社保年限要求从原来的3年内连续缴纳2年社保调整至累计2年社保。
另据“克而瑞苏州房产测评”数据:2022年3月,苏州房地产市场仍旧低位运行。虽然供求量相较2月都有大幅增加,但是成交量仍旧是近四年来的低谷。3月苏州市区新建商品住宅供应面积为47.18万m2,环比增加421%,同比减少52.4%,成交面积为52.71万m2,环比增加77%,同比减少41%。
3月疫情的反扑让苏州楼市的“小阳春”再次爽约。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记者表示,苏州公积金新政将有助于促进市场交易的活跃。“叠加此次苏州放松限购和限售政策的内容,可以认为苏州购房政策正不断趋于放松,形成了非常好的购房环境和购房机会。”
无锡:最高贷款额调整为100万元
4月25日,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参照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成都等全国主要城市的普遍做法,对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及执行标准进行规范及调整:对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
对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不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及缴存余额挂钩,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调整为100万元。
扬州:双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涨至60万元
据“扬州发布”4月25日消息,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有所调整: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36万元,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上述消息指出,当前,扬州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比已持续下降至较低水平,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贷款需求,经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了适度调整。该调整政策自4月24日起施行。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23.0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77.63亿元,同比下降3.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7.3%,比上年减少8.1个百分点。
泰州:最高额度由40万元上调至50万元
记者注意到,除派薯了苏州、无锡和扬州以外,江苏省泰州市和盐城市近日也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做出全新的调整:
4月15日上午,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其中针对泰州住房公积金做出全新的调整: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上调至50万元,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上调至30万元。
盐城:最高限额由40万元涨至60万元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4月15日通知,决定对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调整:
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调整至60万元;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由20万元调整至30万元。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保底贷款额度由15万元调整至20万元;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保底贷款额度由8万元调整至10万元。
南京:2022首场土拍流拍率达到30%
在过去的几天里,南京楼市也发生了一件大事。
据“ 地产锐评 ” 公众号消息,2022南京首场土拍在4月22日拉开帷幕。
在市场回温速度较缓的现状下,南京今年首轮拍地总共推出了20幅地块,幅数适中,且以比较热门的大校场、城南雨花、仙林湖、江核等板块为主力,地块资质较好,同时降低土地保证金、调整地块出让条件、提高开发利润空间等,用以刺激开发商积极拿地。这次拿地的房企,以颐居、中建东孚、大悦城控股、中垠等国企,中海、电建等央企为主力。最终3幅触顶摇号、3幅溢价成交、8幅底价成交、6幅流拍,流拍率达到30%。
“此次土地出让的结果,应该是不及预期的。”南京知名地产评论员马乐乐表示,土拍不及预期的原因是多方面,“客观上地价没有实质性下调,拉升毛坯限价的口水利好不被房企所认可是重要原因。”他表示,目前南京新房二手房市场的低迷已经开始严重波及土地市场,并可能形成持续负反馈,“呼吁尽快拿出有力度的举措,维护市场的稳定。”
另外在4月23日,昨天,网络上一份“4月23日南京限购新政”大范围传播。
根据最新的网传版本,南京这些区域限购放开:
江宁区,淳化、横溪、湖熟、方山南、禄口、汤山、正方新城放开;
雨花台区,人居森林、板桥放开;
高淳、溧水、六合放开;
浦口区(新区直管区、核心区除外);
栖霞区(仙林、燕子矶除外)。不少网友表示:“亲测是真的,原本无购房资格,现在已开出新的购房证明。”不过在华侨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交易大厅、江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均表示尚未接到通知,依然按照原先的系统开具购房证明。
接下来南京是否会放开限购,仍值得进一步关注。
H. 苏州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多少,知道的告诉下
如您在苏州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6(倍)。
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贷额度可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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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江苏公积金贷款额度
9月25日,江苏省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及执行标准进行规范及调整,主要涉及10个方面。
认房又认贷。《意见》将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认定标准由“认贷不认房”调整为“认房又认贷”。“房”是指职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名下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包括江阴、宜兴)登记的住房;“贷”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
降低贷款额度,个人最高额度由50万降至30万,家庭最高额度由80万降至60万。
在此之前,无锡执行的公积金政策为2018年6月公布的,当时的文件规定,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在无锡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购买第二套,首付比例不低于40%;在江阴、宜兴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
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余额挂钩。将缴存年限分为未满24个月、满24个月未满36个月、满36个月三个档次,对应的贷款额度分别为缴存余额的5倍、7倍、10倍。借款申请人配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并共同申请贷款的,贷款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乘以各自缴存公积金年限对应的倍数之和。
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时,按时、足额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方可累计计算,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纳入缴存年限计算范围,但计算缴存余额时可一并纳入计算。
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人还款能力挂钩。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月收入的60%,确定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月收入的界定则是,按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前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
《意见》同时完善了救济性条款,
(1)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不受缴存年限、缴存余额的限制。
(2)职工家庭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不与其公积金缴存余额挂钩。缴存年限同样分为未满24个月、满24个月未满36个月、满36个月三个档次,对应的贷款额度为最高贷款额度的50%、70%、100%。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应同时符合四项规定,并取限额标准的最低值
(1)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资金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
(2)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限额;
(3)按照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余额确定的贷款限额;
(4)按照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重点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长期健康运行,参照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成都等全国主要城市的普遍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对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及执行标准进行规范及调整。
一、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政策
1.个别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与其社会保险缴存单位一致,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与其社会保险(养老金)缴费基数基本一致,存在明显差异的,职工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职工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包括江阴、宜兴)以外购买自住住房的,房屋所在地非产权人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户籍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及还贷提取。
本意见所称“直系亲属”包括产权人父母、子女及其子女的配偶。
3.同一套住房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后12个月内,如再次发生交易行为的,不得再次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
4.非配偶、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的,仅限其中一方产权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的认定标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意见所称“首套自住住房”指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情况下所购买的自住住房。
本意见所称“第二套自住住房”指职工家庭在下列三种情形下购买的自住住房:
(1)职工家庭名下仅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
(2)职工家庭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且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3)职工家庭名下仅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仅有一套住房,该笔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与本市仅有的一套住房为同一套住房。
本意见所称“职工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三、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规定
职工家庭在无锡市行政区域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40%;在江阴、宜兴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
四、调整现行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定
1.调整现行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
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本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0万元;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
2.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余额挂钩
(1)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未满24个月的,贷款额度按缴存余额的5倍计算;
(2)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24个月但未满36个月的,贷款额度按缴存余额的7倍计算;
(3)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36个月的,贷款额度按缴存余额的10倍计算。
借款申请人配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并共同申请贷款的,贷款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乘以各自缴存公积金年限对应的倍数之和。
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前述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的2倍计算。
3.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挂钩
加强对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的审查,在保证职工家庭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贷款额度、年限计算得出的每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月收入的60%。月收入按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前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
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月收入可放宽至借款申请人缴存基数的2倍计算。
4.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并取以下限额标准的最低值:
(1)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资金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
(2)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限额;
(3)按照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余额确定的贷款限额;
(4)按照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5.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不受上述第4点第
(3)款的限制,但仍应符合其他贷款额度限额标准。
6.职工家庭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首套自住住房且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年限满足下列条件的,贷款额度可不与其公积金缴存余额关联,但仍应符合其他贷款额度限额标准。
(1)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未满24个月的,贷款额度可按最高贷款额度的50%计算;
(2)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24个月但未满36个月的,贷款额度可按最高贷款额度的70%计算;
(3)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36个月的,贷款额度可按最高贷款额度计算。
借款申请人配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并共同申请贷款的,贷款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乘以各自公积金缴存年限对应的比例之和。
五、本意见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意见施行之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锡房金〔2017〕35号)废止。原缴存、提取、贷款相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J. 江苏公积金贷款额度
江苏公积金贷款额度:
1、个人最高可贷50万元,家庭最高可贷100万元;
2、如若购买第二套房则按原先规定执行,个人最高可贷30万元,家庭最高可贷60万元;
3、如果购买第三套房,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4、江苏省公积金贷款规定只要申请人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都可按个人较高50万元申请公积金贷款。
江苏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申请人在行政区域内缴纳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2、申请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的配偶应作为共同借款的申请人,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也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
4、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
5、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不低于首付款的20%;
6、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缴纳和公积金贷款记录,应视作在公积金中心的公积金缴纳和公积金贷款记录。
苏州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贷人到银行的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须知”。
2、借贷人凭《商品房买卖契约》原件、付款收据等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3、借款人填写住房贷款文本,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4、借款人将填写的文本拿去盖担保章,并付清剩余尾款。
5、公积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料后,银行通知申请人办理公证、抵押手续。
6、申请人在银行开设用于还款的账户。
7、贷款银行以转账的方式将贷款转入守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
8、申请人每月按照规定的日期进行还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