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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信征信分如何贷款 2025-01-26 09:05:23

武汉市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发布时间: 2023-04-25 04:26:06

❶ 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

1、购买首套住房基准贷款额度为70万元,购买二套住房基准贷款额度为50万元,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商品房的,上浮后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77万元和55万元。
2、 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3、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的次月开始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实行固定日还款,还款日为每月20日。
4、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加借款人的实际年龄一般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但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稳定收入、无还贷方面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其贷款期限可以超出法定退休年龄一年至五年,但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厅闷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0号)相关规定,规范和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武汉地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含本等级,下同)绿色建筑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基准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1.1倍。
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基准贷款额度为70万元,购买二套住房基准贷款额度为50万元,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商品房的,上浮后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77万元和55万元。
《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九条凡在武汉地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二十二条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可以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扮型弯本金或者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第十四条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加借款人的实际年龄一般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但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稳定收入、无还贷方面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租升其贷款期限可以超出法定退休年龄一年至五年,但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❷ 武汉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2023年

2023年武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政策
1.什么是从商业到公共的转换?
商业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对公商业贷款”)是指-
在武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将其未偿还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中心审核发放的公积金贷款。
转贷款人应为商业贷款所购房屋的产权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所购房屋已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且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的剩余金额和剩余年限。
二、武汉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人:
凡在武汉地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一手房)或存量住房(二手房)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必须以本人名义(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商业贷款。
应用要求:
转贷款人及其配偶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绝笑判龄在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即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转贷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同意升巧授权受托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查询其个人信用报告,符合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转贷款人及其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不存在未偿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不存在影响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同意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余额;
原商业贷款发放后已正常还款12个月及以上,并提供发放该贷款的商业银行出具的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及贷款余额证明;
原商业贷款购买的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产权证,产权清晰;
转贷款人及配偶同意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供人将贷款担保转让给社并改会公众;
转贷款人及配偶同意由公积金中心委托的房屋评估机构对存量房屋出具房屋评估报告;
同意用原商品房抵押担保;
存量房交易商转公贷的房龄(以竣工年份为准,下同)不得超过30年(含30年)。

❸ 官宣!武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政策来了

10月11日,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武汉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规定出炉,全文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镇派滚贷款利率规定,现就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五年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御余金贷款利率由2.75%调整为2.6%,五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调整为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3.025%,5年以上贷款利率3.575%。
二、2022年10月1日(含)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个人羡启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三、2022年10月1日前发放的未到期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执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9日

❹ 武汉公积金贷款2022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指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定向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时的贷款。
一、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一)贷款对象
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应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含其他城市),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及公积金贷款记录均符合公积金贷款要求,且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抵押担保。
7.符合《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类型
(一)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包括购买新建商品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
(二)存量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可上市交易的存量房贷款,房屋建成年限应在30年(含)以内。所购住房必须为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成套住房。
(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转为公积金中心审核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转贷人应为商贷所购住房的产权所有人及原商贷借款人,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同时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金额和剩余年限。
(四)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是指具有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目前受理范围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及省内城市)。
异地贷款类型:含新建商品房、存量房贷款,不含商转公贷款;异地贷款比例、额度及年限均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注:(1)购买非成套住宅、公寓等以投资投机为主要目的的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2)所购房屋为联名购买的,不得办理公积金贷款(婚姻关系联名购房除外);
(3)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当我市住房公积金 “个贷率” 超过85%,将实施“分级预警,适度调控,保障刚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三、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及计算公式
(一)最高贷款额度确定原则
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实行动态管理,在基准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与我市个人住房贷款率(个贷率)挂钩,通过设置流动性调节系数进行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根据“个贷率”调整并在官网公布。
当“个贷率”低于80%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倍;
当“个贷率”介于80%(含)和90%之间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
当“个贷率”介于90%(含)和100%之间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倍;
当“个贷率”高于100%(含)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倍。
(二)贷款额度与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包括商转公),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1、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购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最低首付款比例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最低首付款比例30%。
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类型
家庭房产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所购住房面积
最低首付比例
最高贷款比例
基准贷款额度
利率
首套房
无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面积≤144m2
20%
80%
90万
·贷款期限1-5年,年利率为·贷款期限6-30年,年利率为面积>144m2
30%
70%
二套房
·有一套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无房但有一次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
·有一套房且曾有一次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
面积≤144m2
20%
80%
70万
·贷款期限1-5年,年利率为·贷款期限6-30年,年利率为面积>144m2
30%
70%
当前存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当前已有两套房(不含此次申请贷款房屋)
有两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2、存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购存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半年之内,贷款比例和最低首付款比例按房屋建成年限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级房屋房龄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总房价的70%,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二级房屋房龄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第三级房屋房龄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
存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类型
家庭房产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所购住房建成年限
所购住房面积
最低首付比例
最高贷款比例
基准贷款额度
利率
首套房
无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10年(含)以内
面积≤144m2
20%
80%
90万
·贷款期限1-5年,年利率为·贷款期限6-30年,年利率为面积>144m2
30%
70%
11—20年
/
30%
60%
21-30年
/
30%
50%
二套房
·有1套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无房但有1次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
·有1套房且曾有1次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
10年(含)以内
面积≤144m2
20%
80%
70万
·贷款期限1-5年,年利率为·贷款期限6-30年,年利率为面积>144m2
30%
70%
11—20年
/
30%
60%
21-30年
/
30%
50%
当前存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当前已有两套房产(不含此次申请贷款房屋)
已有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包括商转公),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同时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不得超过上述关于新建商品房、存量房贷款比例的规定。
4、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异地缴存职工家庭在缴存城市的房屋套数及公积金贷款次数与本地记录合并计算;贷款额度、期限不得超过上述关于新建商品房、存量房贷款额度与比例的规定,异地贷款类型为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贷款(不含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三)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点击查看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点击查看
四、公积金贷款期限及利率:点击查看
五、公积金贷款的归还及结清办理
(一)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日期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的次月开始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实行固定日还款,还款日为每月20日。
(二)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方式。
(三)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
借款人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可到其委托行所属经办网点办理提前还款业务。还款金额可选择100元(含100元)以上的任意金额,所还金额依次顺序归还逾期罚息、逾期利息、逾期本金(逾期本息按期次顺序归还)、本期利息、本期本金、提前还款。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借款人不能提前部分还款。
(四)公积金贷款结清办理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在还款至最后一个月时,应到贷款委托银行办理还贷结清手续;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点击查看

❺ 武汉市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武汉市公积金贷款利率规定具体如下:
1、2023自2023年1月1日开始进行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下调后武汉市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6%和3.1%;因此已经进行了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自一月起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金额发生相应减少吵清。
2、除此之外,也有缴存职工咨询2023年1月公积金贷款未完全按照5年以下(含5年)2.6%和5年以上3.1%计算利息的问题。由于缴存职工2023年1月贷款的时间横跨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覆盖新旧两种利率。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针对这种情况,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职工2023年1月贷档碰弯款的计息方式上采取分段计息模式。自2023年2月贷款起将完全按照5年以下(含5年)2.6%和5年以上3.1%计算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
(一)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二)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三)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
(四)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五)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
(六)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运用前款所列货币政策工具时,行闷可以规定具体的条件和程序。

❻ 武汉公积金贷款提额至最高90万,申请者有两点要注意

今年以来,武汉楼市利好政策不断,多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措施出台。10月9日,记者从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至最高90万元。当地房产经纪人、银行信贷工作人员已接到该政策通知。
自2022年10月8日起,武汉对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作以下调整:原先首套(含组合贷款公积金部分)最高额度70万元,现在最高90万元;二套(含组合贷款公积金部分)原最高额度50万元,现在最高额度70万元。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官网还未同步更新,但该政策已实施,市民可前来办理业务。
对此感兴趣的市民也应注意,个人最终能获得的额度也受到公积金缴纳和余额等因素的影响。今年8月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第一,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年限;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第二,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缴存时间系数
)记者介绍,依据他以往经验,用以上算法计算得出了贷满90万所需条件的相应数据,供市民参考。借款人月缴基数(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比例之和)最低要有约7143元,需贷30年。即7143×0.35×12×30=900018;
据了解咐辩,市民可提前试算贷款额度,通过“武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入“我的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试算”完成相应操作。具体申请条件及个人贷款额度咨询,市民可致电武汉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
此次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的同时,首套公积金利举简轮率也有下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以来,武汉已经多次发布楼市松绑政策。5月22日起,武汉取消部分区域的限购。6月20日起,武汉市户籍居民在限购区域已有2套住房的可以新增购买一套。对限购区域内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武汉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年限由1年调整为3年内累计有6个月。
多位房产顾问或银行信贷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后,今天不少有购房意向的客户,前来咨询最新购房、贷款政策,其中大部分人在武汉连续工作多年,公积金账户余额已超3万元。“看到政策出台我们比较有信心,正信这会促进大家购房需求的进一步释放,估计之后会有更多人来找我们咨询。”专家分析,本次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房贷利率将与此前出台的房地产政策达到优化互补,促进市场良性健康发展。

❼ 武汉公积金调整新政

法律主观:

1、借款人持有合法 身份证 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 公积金贷款 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毕饥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 购房 行为,且除住房 商业贷款 转 住房公积金贷款 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手尺返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 抵押 ,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 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 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困睁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法律客观: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条
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类情形之一的,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账户余额需保留百元以下金额:
(一)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存量住房用于自住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
(五)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等住房类消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