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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的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 2023-04-25 17:41:40

① 2022绵阳公积金可以贷款几次

两次。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含单身)为单位的,2020绵阳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使用两次。只要之前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已还清,还能满足公积贷款的条件,依然是可以再次进行公积金贷款的。

② 干货!绵阳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又有新调整!

9月2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绵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22〕5号),对全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作出了进一步调整,涉及提高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机制等多方面内容。具体有哪些方面?具体如下:
二、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是提高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现行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
二是施行家庭住房公积金使用代际互助。2023年6月30日前,绵阳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在绵阳市辖区内新购自住住房,可提取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仅限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是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机制。统筹流动性管控和缴存职工贷款需求,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核定时,新增流动性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由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根据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资金净流量等变化情况适时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提出意见并调整发布。2023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执行1.2,即在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限额内,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上浮20%。
四是提高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频次。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自住住败衡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频次调整为可每月提取1次,且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不超过12次。
五是延长相关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执行期限。《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绵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22〕2号)中“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方式、新购房屋可提可贷”两条政策执行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三、本次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后,我市单、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是多少?
本次调整后,我市单、双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50万元、70万元,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商转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均适用。
四、《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施行前已受理的单缴存职工贷款如何执行?
2022年9月28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按原政策执行。
五、“施行家庭住房公积金使用代际互助”此项政策的适用范围是?
仅适用于在我市辖区范围内新购期房、现房、再交易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商转公”涉及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仍按原政策执行。
六、缴存职工及配偶申请“新购房屋可提可贷”的,夫妻双方直系亲属(仅限父母、子女)是否可以就同一套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可以,但申贷时可贷额度仅按缴存职工及配偶的个人账户缴存余额计算。
七、提取夫妻双方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是否可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月供?
仅限于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可用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月供。
八、提取夫妻双方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和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是否可以都申请?
就同一套新购自住住房可一并执行。
九、“施行家庭住房公积金使用代际互助”此项政策中直系亲属的认定是?
直系亲属仅限父母、子女,业务办理时须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领养证等,并统一在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
十、“施行家庭住房公积金使用代际互助”此项政策的施行时间是?
期房、现房买卖合同备案生效时间以及再交易房不动产权证过户登记时间在2022年9月28日至2023年6月30日(含)之察茄做间的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按该政策执行,且提取申请须在2022年9月28日至2023年6月30日(含)之间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十一、“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机制”此项政策施行后,现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是?
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10倍×流动性调节系数×缴存时间系纳旁数×信用系数-负债,通过流动性调节系数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杠杆倍数。
十二、“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机制”此项政策施行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有什么变化?
2022年9月28日至2023年6月30日(含),流动性调节系数执行1.2,即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上浮20%,但最高不超过单、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如:甲是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借款申请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为4万元,已经连续缴存3年,同时信用系数为1(无任何逾期记录),无任何负债,那么甲按照新修改贷款公式与流动性调节系数1.2,即可以申请:4万元×10×1.2×1×1=48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
十三、“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机制”此项政策施行的执行时间是?
2022年9月28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按原政策执行,2022年9月28日至2023年6月30日(含)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按该政策执行。
十四、“提高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频次”此项政策中,缴存职工及配偶是否可以就所有(或共有)的两套及以上自住住房进行申请?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提高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频次”仅限于缴存职工及配偶所有(或共有)的同一套自住住房。
十五、自住住房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哪些?
自住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组合贷款

③ 四川绵阳:夫妻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拟上调至70万元

3月30日,四川省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按照通知,意见征求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4月29日。

根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共计8条具体措施,可归纳为三个方面的内容:支持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的措施,纾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困难的有关措施,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的措施。

夫妻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拟上调至70万元

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方面,按照《征求意见稿》,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

在房屋套数认定方式上,2022年12月31日前,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异地缴存使用证明以及绵阳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住房贷款记录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方式,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和尚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同时,新购房屋可提可贷。2022年12月31日前,凡在绵阳市新购自住住房(期房、现房、再交易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提取该套住房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进一步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改善性住房,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对多孩家庭给予购房优惠,最高不超2万元

对多孩家庭给予购房优惠政策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实施财政补贴。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自通知执行之日起,在绵阳城区(含安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同时,鼓励开发企业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给予最高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特别优惠。特别优惠的额度不计入低于备案价15%内。

增加预售资金监管拨付节点

对房企来说,《征求意见稿》也提出了纾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困难的有关措施。其中包括调整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要求:2022年12月31日前,新建商品房项目办理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要求,由原6层及以下主体封顶、7层及以上完成地上层数的1/3且不少于 7层,调整为完成地上3层后办理预售许可。

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率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在建设资金使用第三节点和第四节点之间新增“主体分部工程完成”资金使用节点,该节点累计可申请使用对应账户内不超过70%的建设资金额度;原第四节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累计可使用建设资金额度由不超过80%提高到不超过85%;建设资金未达到拨付节点的,可按照实际工程量拨付相应的建设资金,每两个节点之间申请拨付次数不超过两次。各县市区(园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征求意见稿》还提及,积极探索推行征收安置以货币化安置为主。选择产权调换的,鼓励在商品房项目中筹集房源。

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强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销售价格指导和管理,指导开发企业以成本为基础、市场为导向,合理确定商品住宅价格,并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时向住建部门报备。在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10 日内一次性公示房源价格,公示价应与报备价格一致,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同时不能低于备案价15%以上销售。

④ 绵阳公积金贷款多久能办下来

绵阳公积金贷款多久能办下来

绵阳公积金贷款多久能办下来,职工首先需要提出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并提交材料,然后是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和银行办理签约、担保等手续,最后银行发放贷款。绵阳公积金贷款多久能办下来。

绵阳公积金贷款多久能办下来1

办理公积金贷款一般是从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起,至贷款划到贷款银行需要18-19个工作日可以审批下来。

1、贷款申请当日完成;

2、银行进行贷前审查,同意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复审,2个工作日内完成。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进行审核,1个工作日内完成。

4、审核通过后,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2工作日内完成。

5、选择保证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反担保抵押手续,6个工作日内完成;选择抵押担保的,借款人应办理抵押保险手续,7个工作日内完成;选择质押担保的,由银行办理质押手续。

6、贷款银行将借款人资料报送市住房公积金,2个工作日内完成。

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批,3个工作日内完成。

8、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划款手续,1个工作日内完成。

现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一般是从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起,至贷款划到贷款银行需要18-19个工作日。

绵阳公积金贷款多久能办下来2

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含5年),首套房年利率2.75%,二套房上浮10%年利率为3.025%;5年以上(不含5年)首套房年利率3.25%,二套房上浮10%年利率为3.575%。

为促进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5月13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出台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一、 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

政策解读:

1.此次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仅限“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

2.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执行原政策,仍为40万元;

3.政策发布之日(2022年5月13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按原政策执行。

二、 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方式

2022年12月31日前,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住房贷款记录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方式,无尚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的,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一笔尚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的,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政策解读:

1.房屋套数认定。

①无尚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按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目前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执行年利率2.75%,5年以上执行年利率3.25%)。

②有一笔尚未结清住房商业分款的。贷款利率按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同期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目前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执行年利率3.025%,5年以上执行年利率3.575%)。

2.政策衔接。

政策发布之日(2022年5月13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按原政策执行,发布之日至终止之日(含)期间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按该政策执行。

三、 新购房屋可提可贷

2022年12月31日前,凡在我市新购自住住房(期房、现房、再交易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提取该套住房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解读:

1.“新购房屋可提可贷”仅适用于在我市新购期房、现房、再交易房,自建、翻建、大修、商转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2.首付款是指职工已支付给开发商或售房人的首付款,职工办理提取后,可贷额度按申贷时个人账户缴存余额计算;

3.政策发布之日(2022年5月13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申请按原政策执行,发布之日至终止之日(含)期间受理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申请按该政策执行。

四、 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

进一步优化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改善性住房,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绵阳公积金贷款多久能办下来3

一般来说职工需要按照“申请-调查-审核-签约-担保-发放贷款”的流程办理。

1.申请。 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2.调查。 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个人信用报告、家庭现有房屋状况、首付款比例、担保是否足额、借款人收入及负债等事项进行调查。

3.审核。 管理中心根据受托银行的调查结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4.签约。 受托银行与所有借款申请人、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5.担保。 受托银行与所有借款申请人、担保人在签约后,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等担保手续。

6.发放贷款。 受委托银行拔付资金。

绵阳公积金贷款流程主要可以分为六步骤,职工首先需要提出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并提交材料,然后是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和银行办理签约、担保等手续,最后银行发放贷款。

⑤ 绵阳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法律主观
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一、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渣汪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迅滑比例;(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资料及流程: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6)公积金中心侍耐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2.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答档。(1)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2)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3)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如昌仔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老举春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⑥ 绵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绵阳公积金贷款政策具体如下:
1、提高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职工购买自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2、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首套房已转让注销无其他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3、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20平方及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20平方及以下),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
4、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精装修住房,执行普通自住房政策;
5、单身缴存职工(含未婚或离异未再婚)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测算月还款额高于家庭收入50%时,可按广州铁路公司在湘铁路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数计算其月还款额;
6、职工家庭现有2套及链碧以上住房或已有3次及以上住房注销记录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具体如下:
1、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棚衡举12个月(含)以上;
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普通自住房已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之日起1年以内;
4、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5、借款人的工资收入根据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
6、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拦世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⑦ 绵阳公积金2万能贷款多少

40万。绵阳,别称“中国科技城”,拍御四川省地级市,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涪江中上游地带,该市2万公积金最高可以贷款的额度蔽贺仿是40万元。通常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宏纤度,是公积金账户存款金额的10-20倍。

⑧ 绵阳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最高贷款额度
1.60万元。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
2.4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
二、单笔贷款额度
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信用系数-负债
1.缴存时间系数的确定。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3个月的,缴存系数为0.8;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3个月至24个月的,缴存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大于24个月的缴存系数为1。
2.信用系数的确定。正常类为1,关注类为0.8,禁入类为0。
3.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以绵阳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的认定为准。
拓展资料
一、首付款比例
1.首套住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房屋交易价的20%
2.改善性住房,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改善性住房认定标准:缴存职工家庭已有1套住房或1次购房贷款记录,再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
二、贷款对象
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继续缴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
三、最长贷款年限
住房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但最长贷款期限也不能超过30年。
四、贷款利率
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含5年),首套房年利率2.75%,二套房上浮10%年利率为3.025%;5年以上(不含5年)首套房年利率3.25%,二套房上浮10%年利率为3.575%。
五、绵阳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留存不少于6个月的缴存余额(当前月缴存额的6倍),补缴、趸缴等形式不视为连续缴存。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常情况下,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月平均收入应当大于或等于月还款额的两倍。
3.有规定期限内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且房屋用途为住宅(别墅除外),按照《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确定。
4.申请人及其配偶两年内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5.职工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的住房套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符合“认房认贷”的条件。“认房”即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套数,“认贷”即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包括个人征信报告或缴存证明等载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6.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
7.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相关规定。
8.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如职工需同时申请组合贷款的,根据公积金中心和银行的首付比例高者为准。

⑨ 请问绵阳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多少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最高限额是60万元。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绵阳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人的公积金账号已经开户1年以上,并且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

3、具仿迟亏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且已付首期房价30_的钱,如果是低收入家庭,首付款只要不低于房价的20%即可;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是60万元,如果是单人申请,最高贷款额度是30万元。

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先到银行申请贷款旦源,然后提交资料;

2、银行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备神行审核;

3、银行把审核结果上报公积金中心,然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4、可以申请贷款的,银行与申请人签订合同;

5、申请人办理银行认可的担保;

6、发放贷款。

⑩ 绵阳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法律分析:在绵阳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可向绵阳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 (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有规定期限内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且房屋用途为住宅(别墅除外),按照《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确定。有规定期限内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且房屋用途为住宅(别墅除外),按照《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确定。有规定期限内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且房屋用途为住宅(别墅除外),按照《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确定。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