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别人的公积金贷款买房,怎么公证
别人的公积金贷款买房,一般是不需要公证的。
一、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贷款公证,公证处收取300元公证费,然后银行才发放贷款。而贷款公证取消后,缴存职工只要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通过有关审查后即可发放贷款。
二、住建部、财政部及央行联合发文,要求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等收费项目。
② 用公积金买房子必须写在个人名下吗
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上可以写别人的名字,但需要经本人同意,一定要有本人名字。因为房产证上有自己名字才能证明自己购房,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即在申请贷款前连续缴获住房公积金时间不少于6个月。因为,假如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反常,断断续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轻易发生风险。
3、配偶一方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本金和利息偿还前,双方均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的财政支持,是一种“买得起房”的财政支持。
4、贷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具有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能力,不存在其他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大额未清偿债务。职工有其他债务纠缠人时,又给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很大,违反了住房公积金安全操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与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相同。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③ 婚后两人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上写两个人名字,可以公证给一个人么贷款期间就可以公证还是得等到还
无论贷款是否结清,都可以公证,房产公证只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另一方房产所有权放弃的法律证明文件,房产证上还是两人名字,贷款还是要双方公积金账户每月划扣
④ 请教:婚前我交首付款后公积金贷款购房,房主是我,我们商定婚后经济AA制,请问如何对房子的权属做公证
不用公证 按新婚姻法 那房子完全是你的 属于婚前财产
⑤ 用公积金买房子必须写在个人名下吗
法律分析:用公积金买房子是必须写在个人名下,但是房产证上也卜茄缓是可以写别人名字的,需要经过本人的同意,一定要有本人名字。因为房产证上有自己名字才可以证明是自己购房,才可以进行公型模积金的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纳祥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⑥ 用公积金买房子必须写在个人名下吗
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上是否写别人的名字需要经本人同意即可,但是一定要有本人名字。因为房产证上有自己名字才能证明自己购房,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⑦ 房产证有我和老公的名字,公积金贷款,老公是主贷人。现在希望房产公证为我个人所有。如何办理谢谢
你的情况应视为老公将属于他所有的产权赠与给你,在房贷还未偿还完毕前,无法办理产权转移。但可以到公证处做一个赠与公御穗证,待产权证镇唯卜发放后山判,再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⑧ 办理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有一方不能到场。公证委托怎么办理
委托方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直接到最近的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说明情况后,公证处有相应的模板,同时提供代书委托事项服务,公证书出具后受托人就可以凭委托公证书和委托人的其它手桐手续代替委托人行使相关权利了。
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侍派同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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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的基本内容
1、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局谈嫌籍、身份证件、职业、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如委托人是法人,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及简称、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称等);
2、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件、职业、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如受托人是法人,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及简称、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称等);
3、委托原因。其是指委托人不能亲自到中国内地处理有关房产事宜的原因;
4、委托事项。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具体事项;
5、委托权限。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权利限度,即:是“个项委托”或“全权委托”;
6、委托期限。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时间限度,即:写明“起止日期”或“办妥为止”;
7、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其是指委托人是否授权受托人在代理过程中,根据需要将受托权转让给第三人。如是,其转让委托的权限、期限不得超过原始的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
8、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委托地点和委托日期。其是指委托人须在其《委托书》的落款处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并写明委托地点和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