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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转公积金顺位抵押流程

发布时间: 2023-05-04 23:44:26

Ⅰ 大连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怎么办理

许多购房者因为一些原因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无奈之下选择了商业贷款,但是商业贷款是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的,只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当然,各地区对条件的规定是可能存在一定差异的,那大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1、借款人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18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原贷款银行同意提前全部还款。

3、借款人无正在偿还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正在偿还的住房贷款不超过两笔。

4、原商贷所购房屋产权证已办出。

5、选择先抵后贷的,有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产权住房作为抵押担保;选择先还后贷的有自筹资金用于偿还商贷余额;选择顺位抵押的,该房屋所属区域的 房地产 登记管理部门可以此种方式办理转公积金贷款,且原商业贷款银行已与公积金中心签署《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合作协议》;选择阶段性担保的承担担保费 。6、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7、商转公贷款可选择“先抵后贷”、“先还后贷”、“顺位抵押”或“阶段性担保”的方式进行办理。

8、 借款人、购房人、抵押人(含配偶)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9、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借款人所在单位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65天(含65天)的不予贷款。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1)咨询受理

借款人需到原商贷银行咨询,看自己是否符合转贷条件;如果符合转贷条件,银行工作人员会指导借款人正确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

(2)提交资料

将转贷的相关资料交给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3)贷款受理

受托银行与借款人进行面谈、审核其申请资料,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并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与此同时,受托银行会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会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4)签订合同

借款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与管理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5)预存资金

借款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6)贷款发放

管理发放贷款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7)办理抵押

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 房产 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等登记手续。

Ⅱ 太原商转公贷款规定

法律分析:山西太原出台新规:贷款买房可部分商转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范围新增‘部分偿还商业银行贷款’。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关于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范围及其他规定进行调整的通知》,对该市缴存者在商转公过程中提供了一种新的贷款方式,即部分商转公。部分商转公是指在借款人可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不足以全部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时,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偿还商业贷款的贷款品种,与中心签署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的商业贷款客户可以申请办理部分商转公业务,目前中心已经与交通银行、兴业银行签署了合作协议。需要注意的是,申请部分商转公业务报备资料、担保方式和办理流程应符合商转公贷款的要求,同时贷款年限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年限;申请部分商转公业务时采用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的,所购房屋办理抵押手续或办理除本次申请的部分商转公贷款对应的商业贷款的抵押权外的第一抵押权顺位手续,并按照剩余商业贷款余额协同发放商业贷款的银行办理抵押权变更后,可以解除保证人的担保责任。借款人同时结清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并能提供结清证明的,方可退还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二手房商转公贷款并符合中心其他贷款条件的,办理抵押或抵押权顺位手续后,也可以发放贷款;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和商业贷款部分可以在办结担保手续后分别发放,还款日根据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相关规定分别确定。

法律依据:《太原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范围及其他规定》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范围新增“部分偿还商业银行贷款”,即部分商转公。部分商转公是指在借款人可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不足以全部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时,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偿还商业贷款的贷款品种,与中心签署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的商业贷款客户可以申请办理部分商转公业务;

二、申请部分商转公业务报备资料、担保方式和办理流程应符合商转公贷款的要求,同时贷款年限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年限;申请部分商转公业务时采用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的,所购房屋办理抵押手续或办理除本次申请的部分商转公贷款对应的商业贷款的抵押权外的第一抵押权顺位手续并按照剩余商业贷款余额协同发放商业贷款的银行办理抵押权变更后可以解除保证人的担保责任。借款人同时结清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并能提供结清证明的,方可退还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申请二手房商转公贷款并符合中心其他贷款条件的,办理抵押或抵押权顺位手续后,可以发放贷款;

四、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和商业贷款部分可以在办结担保手续后分别发放,还款日根据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相关规定分别确定;

五、停止执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Ⅲ 南宁如何将商贷转成公积金贷款

在南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需要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交所需有效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中心会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简介》关于贷款条件的规定:

一、连续12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三、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购买一手住房的,应在不动产预告登记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购买二手住房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建造住房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建造一层(含)房屋主体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四、购买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20%;购买棚户区、危旧房改住房(仅限还建户购买还建房)申请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50%。

(3)商业贷款转公积金顺位抵押流程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Ⅳ 青岛商贷转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首批“商转公”政策惠及群体,需要追溯其历史缴存情况,具体来说,申请条件主要有以下八项:
(一)借款申请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原商业贷款的主借款人及所购住房的产权人,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须为当前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唯一自住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现已办妥不动产权证;
(三)借款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四)借款申请人在原商业贷款发放时,已符合当时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缴存标准;
(五)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须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六)借款申请人原商业贷款为2017年1月1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期间发放,且合同约定利率为上浮利率;
(七)借款申请人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原商业贷款在近12个月(含)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已达到原商业贷款银行提前结清的最低时限要求;
(八)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同意办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根据上级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确保抵押物优先受偿权的相关工作要求,并参考国内其他城市经验,本市“商转公”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职工向原商业贷款银行征求意见。符合条件的职工向原商业贷款银行提出商转公贷款需求,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由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银行意见书》。
(二)已取得《银行意见书》的职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并提供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人信用征信报告、个人商业贷款信息查询授权书、本人及配偶的还款能力等必要的借款申请资料。
(三)对经审批后准予贷款的职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并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
(四)签署合同及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职工需将原商业贷款余额与商转公贷款额度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预存入原商业贷款银行指定账户,用于结清原商业贷款。
(五)预存资金完备的,由原商业贷款银行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资金计划安排,将商转公贷款发放至原商业贷款银行指定账户,用于结清原商业贷款。
(六)原商业贷款银行收到商转公贷款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原商业贷款的全部结清手续及抵押权的注销手续,并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结清撤押证明。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最新决定,目前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年以上为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职工在成功办理“商转公”业务后,可以将原利率高达的商业贷款,转变为利率仅的公积金贷款,实实在在地帮助广大职工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
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落实国家卫健委等十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从两个方面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一是提高贷款额度方面,侧重支持刚需,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本市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满足首付款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上浮20%确定。二是对多子女无房家庭租房提取放开额度上限,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过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有利于释放本市多子女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潜能,切实改善多子女家庭居住条件,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上述两项政策已经正式发布,《关于实施我市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12 月2日开始实施,《青岛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12月5日开始实施,欢迎广大市民到公积金各区(市)营业大厅进行咨询办理。

Ⅳ 大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及办理流程

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已办理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的借款人申请将原商业贷款(或商业贷款部分)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大连商转公有4种办理模式,办理前,还需要满足相关条件才行。

公积金贷款 年利率6-30年为3.25%,较同期商业住房贷款 基准利率 (4.9%)优惠了33.67%。大连自2009年创新开展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来,为使广大缴存职工更多地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优惠,先后推出了商转公贷款的四种办理模式,满足各种商转公贷款需求。

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已办理 商业贷款 (或组合贷款)的借款人申请将原商业贷款(或商业贷款部分)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大连商转公有4种办理模式,办理前,还需要满足相关条件才行。

一、商转公四种办理模式介绍

1、先抵后贷

是指借款人以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产权住房(产权证已办结)作为抵押担保,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偿还原商贷(原贷款必须是纯商业贷款)。

2、先还后贷

是指经中心审核同意,借款人 自筹资金 将原商贷还清并解除抵押后,将用于原商贷抵押的房屋用于商转公贷款抵押担保,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顺位抵押

是指在借款人不结清商业贷款,且 抵押权人 仍为商业银行的情况下,银行同意顺位增加中心为该房屋第二抵押权人,中心据此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以偿还借款人的商业贷款,还清后解除原商业贷款抵押。

4、阶段性担保

是指借款人申请经中心 招标 选定的有资质的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偿还原商贷并解除商业贷款抵押后,再设定中心为该房屋的抵押权人。

二、商转公贷款要满足哪些条件?

商转公贷款的缴存职工在满足公积金贷款的一般性条件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贷款所购 房屋产权证 已办妥。

②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提前全部还款。

③若转贷额度不足以还清原商贷,则借款人还必须有充足的差额资金一并用于还清原商贷。

④贷款额度除一般要求外,还不得超过原商贷余额,也不得超过房屋原购买价格、 房屋评估价 值及 抵押房 屋评估价值中较低者的60%。

⑤贷款年限除一般要求外,贷款年限与 房龄 之和小于40年。

三、办理的流程

①借款人应先确认贷款所 购房 屋产权证已出证,且商业银行同意办理提前全部还款业务。

②根据自有资金的情况、可提供的抵押物情况等选择适合的商转公贷款办理模式。

③对提供的抵押物进行评估(组合贷款不需要评估)。

④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申请商转公贷款。

⑤根据所选择的办理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

Ⅵ 请问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手续咋办谢谢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为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 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下称《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需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2份复印件);

2.婚姻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3.原所购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4.原所购住房的房地产证(如原所购住房为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且已办理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此项资料,未办理房地产证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如原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期房,尚未取得房地产证且以自有其它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也无需提供此项材料)(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5.原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贷款为商业性住房按揭授信额度的,须同时提供额度项下能证明单笔按揭款项用途为购房的借款合同或发放行的其他证明材料(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6.原贷款支付证明(借款借据等)(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7.原贷款还款明细和还款计划(原件各1份,至少包括最近12期记录);

8.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复印件、抵押房产权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抵押房产权利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和权利人配偶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指定评估公司30天以内出具的抵押房产询价单或有效期内的评估报告(如申请时提供了房产询价单的,需在放款前补充评估报告原件);

9.原所购住房产权人含未成年人的,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监护人公证书或能证明关系的户口簿,同时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10.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所购住房权利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及原商业按揭贷款所购房产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原件),如原所购住房为保障性住房的,提供《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代替《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

11.还款账户(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所购住房权利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的借记卡或存折,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12.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的,需要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簿(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13.其他需要的资料。

办理流程:

特别提示:

1.请办理业务时一次性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

2.受托银行指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均可办理,请预先选定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并在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查询受托银行指定的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再进行贷款信息预申报和预约。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和受托银行非贷款业务网点不受理此类业务。

3.合同面签的时间、地点由贷款申请人所选受托银行负责通知和办理。

4.受托银行一旦选定不得随意更改。以自有其它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的,审批通过后,不允许贷款申请人在同一家受托银行变更评估公司重新出具询价单和评估报告。

5.公积金贷款放款后,原贷款银行可能会扣减部分金额冲抵原贷款的应还利息。

6.贷款申请人以原所购住房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的,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额度项下仅允许存在一笔住房按揭贷款。

7.审批完成之日起90天内不得对同一抵押物再次提交贷款申请。贷款审批完成后120天以内没有办理合同面签的,需重新申请,并按重新申请时的条件审批贷款。贷款审批完成180天以内没有放款的,审批结果作废。

8.以自有其它房产、第三方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或以原所购住房办理顺位抵押的,公积金贷款将直接支付至原贷款账户中,且贷款剩余本金将减去约6个月的本金。

9.职工需认真填写并了解《提前还款承诺书》中的内容,并对承诺事项负责,以免造成贷款资金被对方银行退回。如因承诺事项未实现的,公积金贷款需撤销后重新申请。

10.职工已婚的,配偶须同时到场申请贷款。父母一方或双方参与额度计算的,父母双方都须到场申请贷款。

11.以自有其它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的,抵押房产权利人的配偶须同时到场。

12.采用以原所购住房办理顺位抵押的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如原贷款银行不是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需要原贷款银行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协议书》,并配合公积金中心和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办理第二顺位的抵押登记等商转公业务相关工作。

13.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正在办理房地产证的,须办妥房地产证后再申请商转公贷款。

14.职工须凭预约成功的短信或纸质回单等预约凭证到受托银行网点办理商转公贷款,如申请时不能提供预约凭证,受托银行将拒绝受理。

15.若住房公积金政策发生变化以新政策为准。

16.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审批按照各行信贷政策执行。

Ⅶ 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2022 这三个条件必须满足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四个方面:一是先抵押后贷款,二是先还款后贷款,三是顺位抵押,四是阶段性担保,分别适用于不同情况。前两种方法有点苛刻。

新抵押后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他产权证作为抵押物偿还原商业贷款后发放的公积金贷款,由能够提供其他产权证作为抵押物的借款人使用。

顺位抵押是指借款人以自筹资金还清明星的商业贷款,取消1号房贷后以该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再发放公积金贷款。这适用于有足够的自筹资金提前偿还商业贷款。

序列抵押是指借款人不必结清商业贷款,抵押群体是指同意增加序列的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是业务的第二人,公积金贷款用于偿还原商业贷款。可以正常缴纳公积金,这是最适合的,最普遍的,也是最容易接受的,因为不需要提供房产,也不需要提供资金,只要银行统一。

阶段性担保是指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提供的阶段性担保。贷款的公积金会偿还新的商业贷款,在设定管理中心作为抵押权人正常偿还除商业抵押以外的公共贷款就足够了。当然这需要一定的担保费,担保费是贷款金额的5%。100万相当于5000。

最后说说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的三个条件。

一是公积金账户开立和接触时间长于六个月,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二要取得产权证。如果产权证没有办下来,这个不行。

第三是取得银行贷款的同意,当然一般情况下大家都会同意。

最后,想有房贷的客户,可以把商业贷款变成公积金贷款。不过提醒一下,是否有资格申请公积金业务的银行咨询。因为地方不同,很多地方的条件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