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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写住房贷款 2025-01-23 22:52:12

东莞公积金提取全额提取公积金贷款买房

发布时间: 2023-05-06 08:27:35

❶ 东莞买房子公积金提取要什么条件

1、提交相关证件,经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改亏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与单位终止合同并领取失业证(本市户籍人员);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蠢棚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核档神的。

❷ 东莞市公积金提取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按规定准备资料
想要提取公积金,需要客户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要求准备相应的资料,比如说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或者失业证明等等,具体客户要以当地公积金中心的通知为准,不要有遗漏或错误的地方;
2、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客户可以至就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这个时候就要将资料提交给公积金中心审核,如果资料存在问题,柜台工作人员则会通知客户当场更正或者是补充,如果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则会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理由,并且退回申请资料;
3、申请人签字确认
如果客户提交的资料没有问题,公积金中心窗口审核通过以后就会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并且对相应的资料进行扫描存档;
4、公积金中心安排下款
客户申请资料存入电脑以后,公积金中心就会安排资金至客户提供的银行账户里面,一般情况下公积金中心从审核资料到安排资金到芦冲蔽账需要花费1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客户耐心等待公积金中心的通知就好了。
公积金都可以用于以下方面:
1、用于购房。若想贷款买房,那么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可以为贷款用户节省不少贷款利息;若不办理贷款,那么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办理过商业贷款购房的用户,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2、用于建房,翻建或大修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翻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时,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于支付建房、翻建、大修住房费用;
3、用于租房。部分城市公积金也是可以用于租房的,每月租房支出如果超出了公积金缴费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么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陪州由于支付住房租金;
4、用于治疗重大疾病。公积金缴费人的家庭成员如果不幸患重大疾病,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减轻家庭负担;
5、公积金缴费人如果离休、退休、出国定居等情况,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对于退休人员来说,一次性提取的公积金是一笔可观的养老金。
综上所述,在提取公积金的过程当中,需要先准备相关材料,然后向自己的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且根据所使用的用途提供相关需要的资料,由单位先进行预审之后提交到当地的公积金部门。由公积金单位对于提取额度以及可提取的次数作判培出审批,在核对无误后,会发放到个人的账户当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❸ 东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一、准备材料:

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借款人签署的《加入贷款信息互通授权书》(首次提取需提供)及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申请人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不需提供)。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窗口或受委托银行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办理,并出具《业务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办员不予办理,并告知原因。

(3)东莞公积金提取全额提取公积金贷款买房扩展阅读:

公积金中心办事处窗口联系方式:

地点:【南城办事处】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73号三联大厦二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常平办事处】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东田丽园领豪坊127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塘厦办事处】东莞市塘厦镇花园街16号建行塘厦中心分理处二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虎门办事处】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富民商务中心15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龙办事处】东莞市石龙镇政府广场东北角4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❹ 公积金的钱全部取出来以后还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如果你一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之前把公积金的钱已经全部取出来了,是没有办法进行一个买房操作的正常情况下,必须公积金账户有余额,更是存够一定的时间才可以否则的话。没有余额的话,是没有办法进行一个公积金贷款的。

❺ 东莞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东莞有许多工业企业,在东莞的职工,许多都有住房公积金,东莞的职工要想买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符合条件的职工,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东莞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我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东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一)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并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二)将运枯埋填写好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交职工单位核对并盖章;
(三)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盖章;
(四)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东莞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旁蚂(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工作调离东莞、户口迁出东莞、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东莞住房的;
(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十)职工享受较低生活保障的;
(十一)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败猛活困难的;
(十二)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综合以上介绍,许多东莞人知道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是对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不是很清楚,上面的流程相信看了之后就知道该如何进行提取了。

❻ 东莞市提取公积金还房贷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是这八条!

公积金不仅仅可以在贷款买房的时候用,如果符合条件,还可以提取出来偿还房贷,减轻侍型还款压力。每个地区的规定不同,大家要看清楚当地的申请条件,满足以后才可以申请提取还房贷。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下东莞市的相关规定。

1、仅适用申请人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2、提取必须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申请办理。
如属于贷款购房,但在正常还贷期间未办理,贷款已全部结清后才提出申请的,需参照购房提取的方式办理。同时存在多笔购房贷款的,应选择其中一笔购房贷款申请提取。
3、借款人本人和配偶可参与提取,所提供的身份证件与结婚证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应一致。
因婚姻关系变更或死亡等原因导致提取人信息发生变更的,申请人应主动伸张权利,向中心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辅助说明,如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死亡公证等。
4、申请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
5、申请人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且在贷款结清后只能办理一次提取。轿或
6、该笔贷款逾期满三期的,需先还闭谈伍清所欠借款后方可办理提取
7、代办要求
已办理提取账户绑定或资金转入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此类业务,代办人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行为必须经中国内地公证部门公证,办理时需出示《委托公证书》原件。否则,需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
8、逐月划扣
其中东莞市公积金贷款和本市已加入商贷互通的商业贷款还可以办理逐月划扣服务。

❼ 东莞住房公积金如何全部提取

法律分析:一、准备材料: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借款人签署的《加入贷款信息互通授权书》(首次提取需提供)及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申请人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不需提供)。二、办理流程:申请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窗口或受委托银行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办理,并出具《业务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办员不予办理,并告知原因。住房公积金是指用于住房的社会福利,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缴纳房租。一、公积金作用1、用公积金支付房租在这里要先说明一下,用公积金支付房租必须在连续缴满3个月的前提下,才能够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除此之外,不同的情况还有不同的提取方式。用公积金支付房租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无房、无房租商品房、配漏租公租房。2、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连续缴满一年后就可以贷款买房,一些地区连续缴纳6个月就可以贷款了,但每人只有两次贷款机会,并且想要第二次贷款还是有条件的,需要先把之前的贷款先还清,再连续足额缴纳6个月或12个月的公积金就可以。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培搜烂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漏基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❽ 东莞住房公积金全部能提取出来吗

可以的,需要满足提取条件,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8)东莞公积金提取全额提取公积金贷款买房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❾ 东莞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提取指南(材料+流程+地址)

一、设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应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提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

二、办理条件

1、业务适用范围:此类业务仅适用于申请人偿还购买住房商业贷款提取(包含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部分提取)以及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装修贷款、购买商铺、车位、写字楼及未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不具备独立产权等住房贷款、信用贷款、消费贷款、行员贷款均不属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

2、借款合同要求:申请人提供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必须具备完整的贷款要素,包括借款人姓名、借款人身份证件号码、借款银行、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借款期数、所购住房详细地址、还款账号。如合同要素不完整,申请人需先补齐合同要素或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如购房合同、房产证、购房发票、借款借据、转账凭证等)证明。申请人因遗失、损毁等原因无法提供借款合同原件脊陵的,可提供经银行盖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及借款人《授权书》,复印件为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章。银行在复印件上加盖的公章必须与合同签章页原盖公章相同(或具有同等效力)。

3、业务受理时限:此类提取必须在该笔贷款还贷期间申请办理,下述首次、再次提取均指以同一笔贷款办理提取,同时存在多笔购房贷款的,应选择其中一笔购房贷款申请提取。更换贷款(转贷)按首次办理。属于贷款购房,但在还贷期间未办理,贷款已全部结清后才提出申请的,需参照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的方式办理。

4、申请人范围:借款人本人和配偶可参与提取,所提供的身份证件与结婚证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应一致。因婚姻关系变更或死亡等原因导致提取人信息发生变更的,申请人应主动伸张权利,向中心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辅助说明,如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死亡公证等。

5、樱激戚业务受理时限:申请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

6、提取额度:申请人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可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且在贷款结清后只能办理一次提取。

7、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账户绑定或资金转入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此类业务,否则,需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符合代办要求的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8、账户要求:提取转账账户、提取绑定账户的条件请参照《提取绑定账户指南》。

9、提供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的还款记录要求:1.已还款三期及以下的,提供申请提取当月(或上月)及之前实际发生的还款记录;2、已还款三期以上的,提供申请提取当月(或上月)向前推算连续三个月的还款记录。

10、材料要求:提交相关证明的用章应该清晰、完整、无重叠。

三、所需材料

(一)首次办理提取: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还款存折原件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章。存折或清单显示账号需与借款合同登记一致,否则需借款银行出具证明);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应提铅扰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二)再次办理提取(该笔贷款仍处于还贷期间):

1、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章。存折或清单显示账号需与借款合同登记一致,否则需借款银行出具证明);

2、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如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还需提供能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

3、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三)再次办理提取(该笔贷款已结清):

1、借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原件及利息凭证(银行出具的利息支付证明、利息清单、利息发票)原件;

2、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如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还需提供能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

3、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窗口经办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办理,并出具《业务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办员不予办理,并告知原因。

五、办理地点、时间

六、办理方式

办事窗口办理。

七、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当场办结。

八、联系电话

12329或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