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积金贷款年龄限制
公积金贷款年龄限制男性实际年龄加上贷款期限之和小于等于65周岁。
女性实际年龄加上贷款期限之和小于等于60周岁。如超过不能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最小年龄没有什么限制,但需要申请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并持续缴纳。
1、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
2、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 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购房人如果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以下七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借款申请人的省公积金在长沙缴存;市公积金在湖南省内缴存(包含武汉、广州、深圳、南昌、贵阳、合肥、北京、上海);
2)贷款申请日前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近期);
3)目前在正常缴存状态;
4)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还清的公积金;
5)申请人家庭所有房产少于2套;
6)申请人及配偶征信没有不良
7)市公积金除贵阳、北京以外,其他省外异地城市借款人需为长沙行政区域户籍,其中深圳公积金异地贷款只可用于借款人购买首套住房。
二、如何确定最长贷款年限?
以下三方面计算后取低者为最终能贷款的年限:
1)按借款人年龄计算贷款最长时间,市公积金男性60岁(有干部证明可贷款到65岁)-男借款人年龄,女性50岁(有干部证明可贷款到55岁)-女借款人年龄;省公积金男性65岁-借款人年龄,女性55岁-女借款人年龄;
2)市公积金最多贷款30年,省公积金最长贷20年;
3)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贷款年限会根据其月还款额相应缩短。
三、面签时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根据买方身份特征的不同,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面签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买方成年,单身
(1)省公积金: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公积金为代缴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原件;
(2)市公积金: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2、买方成年已婚
(1)省公积金:夫妻身份证原件、夫妻及未成年人小孩户口本原件、未成年小孩出生证明原件、结婚证原件、如果公积金为代缴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原件,配偶要到场;
(2)市公积金:夫妻身份证原件、夫妻及未成年人小孩户口本原件、未成年小孩出生证明原件,结婚证原件,配偶要到场。
3、买方成年离异
(1)省公积金: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及未成年人小孩户口本原件、未成年小孩出生证明原件、离婚证原件、离婚协议或法院终审判决书原件、户籍和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不动产权证明,如果公积金为代缴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原配偶不需要到场;
(2)市公积金:本人身份证原件、夫妻及未成年人小孩户口本原件、未成年小孩出生证明原件,结婚证,原配偶不需要到场。
4、买方丧偶
(1)省公积金: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及未成年人小孩户口本原件、未成年小孩出生证明原件、配偶死亡证明原件、结婚证原件、户籍和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产权证明,如果公积金为代缴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原件;
(2)市公积金: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及未成年人小孩户口本原件、未成年小孩出生证明原件,配偶死亡证明原件,结婚证原件。
3. 2022贵州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一、贵州省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公式: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贷款职工(夫妻)缴存余额×5
缴存余额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职工缴存家庭5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60万元。
二、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租裂积金贷款的情况
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有过两次以上(含)住房贷款的,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法规
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满十二个月以上,最低首付并冲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四、执行时间
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拓展:贵阳市各类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人才在贵阳贵安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人才在贵阳市、贵安新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可贷额度可在现行最高额度上上浮50%至150%。具体为:
1.A、B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上浮150%;
2.C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上浮100%;
3.D、E、F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上浮50%。
(二)人才在贵阳市、贵安新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可在其计算可贷额基础上上浮50%,但不得超过第弊蔽闭三条法规的最高可贷额度。
二、贵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自2021年4月15日起,贵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计算公式调整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贷款职工(夫妻)缴存余额×5。
4. 贵州: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60万元 二次贷款首付30%
观点网讯:5月20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解除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三级响应的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为支持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当前省直住房公积金实际,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决定解除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三级响应措施,实施二级响应措施。
《通知》称,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有过两次以上(含)住房贷款的,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贷款职工(夫妻)缴存余额×5,缴存余额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职工缴存家庭5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60万元。
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满十二个月以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5. 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公积金贷款是我们购房时首选的贷款,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请得到。那么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而且一般情况下,会要求男性实际年龄加上贷款期限之和小于等于65周岁,女性实际年龄加上贷款期限之和小于等于60周岁。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因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而申请贷款的,需要提供相关合同或证明。
【4】一般情况下,在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这主要是因为,若是公积金存缴时断时续,往往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而且办理组合贷款的话,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而且,当配偶任意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我们在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之后,通常在在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如果通过审核,就可以办理贷款手续了。
6. 贵阳公积金贷款额度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过去,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职工家庭,其首套房的房屋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低为20%。
1.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12个月×30%(还款能力系数)×货款年限+借款人缴存余额×5倍。此处借款人为单职工缴存家庭时,按单人计算;双职工缴存家庭的,按夫妻双方共同计算。
2.最高额度:借款人为单职工缴存家庭时,不得超过50万;双职工缴存家庭不得超过60万。
首套房贷款?不限房屋面积
无论房屋面积是多少,首付比例低都按照20%执行
根据新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
过去,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职工家庭,其首套房的房屋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低为20%。
5月1日起,针对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职工家庭,无论房屋面积是多少,首付比例低都按照20%执行。
据了解,此前贵阳市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按照缴存比例来确定的。 公积金缴存 比例达5%的,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按12%缴存比例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信用等级良好、具有较强还款能力的职工,高贷款额度才为50万元。
本次即将实施的新政,将二者之间的区别统一为高贷款额度均为50万元,力度之大可谓空前。
二套房贷款?首付低3成
此前公积金贷款 购买二手房 ,低首付为6成
新政对已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相应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 改善 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 基准利率 执行,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而此前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为不低于60%。
职工需要符合什么相关条件方才能申请: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第二,职工本人及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第三,职工本人及配偶从未使用过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第四,职工本人及配偶未办理过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 公积金贷款年限和年龄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年限为30年。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可贷到65岁,女职工可以贷到60岁。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一、公积金贷款年限
因为各地的政策不同,所以可能各地公积金贷款的年限也不同,而且公积金贷款年限还与购买的房屋类型有关。
1. 购买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及集资合作建房的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一般为30年,而建造、翻建及大修自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一般为20年。
2. 若购买的房屋属于二手房的话,那么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一般为20年,而且还必须得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之内。
二、公积金贷款年龄
要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话,首先借款人的年龄需要满18周岁,其次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的贷款期限之和一般是不能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的,而法定退休年龄男性一般为65岁,女性一般为60岁。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距你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话,那么你可以向银行申请延长贷款年限,一般可以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8. 贵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法律主观:
一、贵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部分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壹佰元的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二)房改房补交土地收益金或者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出让金的;(三)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亩枝;(四)承租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单位自管公房的;(六)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患有特殊病种的;(七)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八)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立即在线咨询》引用法条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拓搭耐慎展阅读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需要审核多久2、沈阳市公积金提取条件3、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上一篇佛山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下一篇贵阳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条件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问在线律师29,999位在线律师为您的问题诊脉发布咨询相关知识推荐图文公积金可以提取吗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的条件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特殊...9999+人浏览图文公积金怎么提取现金公积金提取现金的流程:1、单位职工可向其所在单位申请提取公积金事宜,由单位出面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2、职工符合提取公积金条件的,可向单...9999+人浏览图文公积金去哪里提取根据相关规定,提取公积金需要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再到相应的银行公积金业务专柜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指...9999+人浏览图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前提条件有哪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前提条件有如下:(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7322人浏览图文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公积金提取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8711人浏览图文2018公积金提取新流程准备以下东西:身份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发票(首付款发票)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你不是主购房人的话),以后提取还需...9999+人浏览相关咨询公积金住房提取,我想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领取的应注意事项:(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含集资建房、市场运作建房等),先自付款后提取,在合同约定全部付清房款之日起一年之内可申请办理提取手续。购买一手商品房的付款日早于合同备案日的,以合同备案日作为时间起点;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发票时间作为起点。(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在开工2年内申请办理提取手续。(3)按期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可以每年或每隔几年提取一次。(4)租赁住房的,每年提取一次支付租金,应自发票日期一年内办理提知敬取手续。(5)重大疾病是指列入医保保障范围的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及受监护的子女。全部4个答案》公积金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线能提取吗住房公积金问题一般包含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账户设立、缴存、转移、封存、启封、结算等。具体的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部1个答案》公积金住房提取,在那个地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全部4个答案》公积金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免费提取吗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住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退职)的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7.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9.出国、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9.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10.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四.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全部4个答案》相关推荐热搜标题:住房公积金交多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住房公积金每月几号到账住房公积金断了有什么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看征信吗住房公积金缴纳上限是多少住房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吗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是多少补充住房公积金可能感兴趣:合肥律师福州律师呼和浩特律师太原律师昆明律师合肥律师福州律师郑州律师沈阳律师西安律师热门律师:上海律师北京律师深圳律师广州律师天津律师杭州律师南京律师成都律师苏州律师重庆律师操作分享
法律客观: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申请时间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二)提取程序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四)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五)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七)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九)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十)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户口簿、提取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发生上述(一)、(二)、(三)项情形的,对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9. 2022年贵阳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一、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必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即:
(一)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已经结清全部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最低不低于20%;
(二)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有一套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最低不低于30%;
(三)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有两套以上(含)住房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四)缴存职工家庭有1笔(含)以上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 倍执行。
三、支持公积金“又提又贷”。
对同一套住房,缴存职工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四、支持公积金补息贷款。
结合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开展省直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
五、本通知未做出规定的,按照省直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由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贵阳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按规定在本市(或本地户口在外地)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贵阳公积金贷款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到法定结婚年龄尚未结婚的,提供未婚证明或承诺)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二)购买住房的
1、提供规范的购房合同、财税部门监制的付款凭证或者提供房屋销售发票、契税发票、房屋所有权证等。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批准文件或合法权属证书等证明材料。(三)需要评估的,应提供有权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
(四)借款人夫妻一方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及在当地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证明。
(五)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材料。
贵阳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应当在最终审批文件颁发之日起一年内向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填写的申请表及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还款协议等,并办理公证、抵押等有关贷款手续。
3、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手续办妥后,原则上由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账户或个人还贷账户。
贵阳公积金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男最长不超过65周岁,女最长不超过60周岁。
贵阳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
2、等额本金还款法;
3、一次还本付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10. 遵义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2021年11月30日,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遵住委字〔2021〕5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泛珠三角区域职工流动频繁,我市户籍在泛珠三角区域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数量较多,回遵购房意愿强烈,存在回遵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需求。今年3月我市放开成渝地区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来,住房公积金运行整体良好,现已具备条件和基础向更广泛地区逐步放开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今年5月,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遵义市人才服务绿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保障引进人才住房需求,提出了可适当放宽引进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意见。
为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支持泛珠三角区域遵义户籍缴存职工回遵购房以及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经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2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
二、政策内容及制定依据
(一)政策一
政策内容: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范围。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范围从贵州省内、四川、重庆扩大至泛珠三角区域(含云南、湖南、广西、广东、江西、福建和海南),即在泛珠三角区域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遵义户籍职工在我市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制定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 号)对推进异地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
(二)政策二
政策内容: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政策支持。各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具备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最高不超过 60 万元(不区分单、双职工),贷款房源不受面积和房屋类别限制。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按照遵义市人才领导小组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依据:贵州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贵州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黔人领发〔2013〕6号)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有关规定。
三、政策解读
解读一:本次政策调整受益群体有哪些?
答:政策一的受益群体为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具有遵义户籍,且在泛珠三角区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政策二的受益群体为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缴存职工。
解读二: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有什么要求?
答:遵义户籍在泛珠三角区域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正常且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引进高层次人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正常且最少有1个月汇缴记录。
解读三:在遵义市任一县(市、区)购房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都可以享受引进高层次人才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吗?
答:可以。
解读四:最长贷款年限是多少年?
答:贷款到期日放宽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但最长贷款年限不超出30年。
解读五: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遵义户籍在泛珠三角区域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我市非成品住宅,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单职工40万元、双职工50万元;购买我市主城区成品住宅,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单职工45万元、双职工55万元。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缴存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不区分单、双职工)。
解读六:还款能力怎么判断?
答:1.不办理组合贷款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还款额与每月应还银行债务之和不高于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60%;
2.如需办理组合贷款,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还款额与每月应还银行债务之和不高于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
3.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是指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单位月缴存额之和。
解读七:还款方式有哪些?
答: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解读八: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答:1.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首付款收据、首付款支付凭证(POS机刷卡回单或银行转账凭证、汇款凭证等,且首付款支付凭证所载明支付时间应在备案登记日期(含)之前)、夫妻双方户口簿、借款人银行卡(存折)、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声明、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和信用报告、购房合同、备案登记表、经房产管理部门盖章的现住房登记情况表的原件;
(3)夫妻双方的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缴存地以及工作地住房登记证明、缴存地中心提供的有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证明。
2.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贷款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应体现房屋交易价格)、首付款收据、首付款支付凭证(POS机刷卡回单或银行转账凭证、汇款凭证等,且首付款支付凭证所载明支付时间应在不动产权证书载明过户日期(含)之前)、夫妻双方户口簿、借款人银行卡(存折)、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声明、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和信用报告、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经房产管理部门盖章的现住房登记情况表的原件;卖方身份证、银行卡(存折)的复印件;
(3)夫妻双方的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缴存地以及工作地住房登记证明、缴存地中心提供的有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证明。
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缴存职工申请贷款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人才服务绿卡A卡或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解读九:怎样申请办理?
答: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贷款地受委托银行柜面申请。
解读十: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从2021年12月1日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