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积金贷款担保条件是什么
公积金贷款担保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贰』 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有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1、现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是不需要担保人的。2,、办理贷款的手续:购房合同、契税、身份证、公积金账户存折、工资收入证明、还款账户存折,夫妻双方还贷的还需要结婚证,原件审核,还需要复印件。利息低于商业银行贷款利息,国家调整时他也会随之波动,因此无法给予准确的数字。3、现阶段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3.25%,五年以上的年利率3.5%.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乱历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手斗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毕陪磨增值收益。。
『叁』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有哪些条件
住房公积金 贷款担保人 必须符合的条件: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无不良债务;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 提取住房公积金 或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肆』 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人。
担保人可以是单位担保,也可以是第三自然人担保。以单位为担保的,保证主体必须有足够的能力补偿全部贷款本息,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第三自然人的,保证人必须有固定的职业,稳定的收入,能够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人。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伍』 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要求和规定吗
法律主观: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3、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做祥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纯链搏20%。5、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6、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唤租、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陆』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条件和责任
法律分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