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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泗水公积金夫妻贷款规定

发布时间: 2023-06-08 14:33:20

⑴ 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双方必须缴纳公积金,且公积金账户中有一定金额; 2、双方缴纳公积金的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 3、目前双方都不需要归还公积金贷款; 4、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证上必须有夫妻双方的名字; 5、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结婚证明; 6、工作的单位要给借贷者上了公积金,那么借贷者就有了公积金帐号; 7、到目前为止,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
1.夫妻双方必须都缴纳了公积金而且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有一定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2.夫妻双方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期限是1年以上;
3.到目前为止夫妻双方都没有需要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没有贷款过住房公积金或者是已经还清之前贷款的公积金;
在申请的时候,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双方都要缴纳,并且账户里要有一定的余额。
缴纳时间要超过一年。
双方都没有需要偿还的公积金债务。
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
需要提供结婚证明。
双方要提供公积金账号。
双方未有尚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⑵ 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规定的条件是什么

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双方必须缴纳公积金,且公积金账户中有一定金额;
2、双方缴纳公积金的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
3、目前双方都不需要归还公积金贷款;
4、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证上必须有夫妻双方的名字;
5、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结婚证明;
6、工作的单位要给借贷者上了公积金,那么借贷者就有了公积金帐号;
7、到目前为止,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⑶ 夫妻共同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法律主观:

夫妻共同 办理公积金贷款 的相关规定为: 1、夫妻一方贷款购房可以通过增加配偶登记来共同办理还贷提取。 2、一般来说,公积金(组合)贷款自动还款的顺序为:职工按月住房补贴、职工补充公积金、配偶按月住兄晌房补贴、配偶补充公积金、职工 住房公积金 、配偶住房公积金。 3、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冲抵贷款首付。 4、公积金(组合)贷款不能办理一次性提取,只能办理住房还贷提取。 5、如未办理大物委托提取,可以每月还款后提取相应的 公积金余额 。 6、公积金(组合)贷款可以提取至贷款结清当月前(含当月)的余额; 7、按揭贷款可以申请提取至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滚尘液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 住房贷款 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 北京 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 商品房 ,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的; 10、在职期间判处 死刑 、判处无期徒刑或 有期徒刑 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 退休年龄 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 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⑷ 夫妻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1.夫妻双方必须都缴纳了公积金而且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有一定的住房公积金金额;2.夫妻双方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期限是1年以上;3.到目前为止夫妻双方都没有需要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没有贷款过住房公积金或者是已经还清之前贷款的公积金;4.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屋房产证上面必须都有夫妻双方的名字;5.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明。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法律条件主要包括: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的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等(不含商业用房、别墅、低密度住宅等);4、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5、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⑸ 夫妻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需要什么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9.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10.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⑹ 夫妻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夫妻双方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1、双方必须都缴纳了公积金,而且公积金账户当中有一定额度的金额;2、双方缴纳公积金期限必须是1年以上;3、目前,双方都没有需要归还的公积金贷款;4、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证上面必须有夫妻双方的名字;5、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结婚证明;6、工作的单位要给借贷者上了公积金,那么借贷者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⑺ 济宁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住房公积金是什么?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义务性、互助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住房公积金专项用于职工购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济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住房公积金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义务性、互助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住房公积金专项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那么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是什么?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申请条件
1、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包括1年);
2、缴存职工在新调入单位与原单位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3、具有合法的购买或建造、大修、翻建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其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在2年以内;
4、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能力;
5、采用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质押、保证),能够提供市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足额担保。
6、借款人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在90(含)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建造或大修、翻建房屋和购买二手房的,须有不低于30%的自有资金。借款人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7、没有尚未还清并且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8、其他规定。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方保证尚未解除保证责任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付清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或有不良还款记录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还清上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9、借款申请人的配偶或者同户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提供长期共同居住的有效证明。
10、市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在外地(济宁市行政区域之外)以个人或配偶名义购买商品房,应提供市区住房作为抵押和办理置业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1、除市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在外地(济宁市行政区域之外)以个人或配偶名义购买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申请,其余住房公积金贷款(兖矿除外)在所购房所在地申请。
贷款利率
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个百分点,由下调至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个百分点,由下调至额度和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和最长期限由市管理中心根据本市房产市场价格情况和职工收入水平核定,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现济宁市城区和兖矿分中心执行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30万元,兖州、曲阜、邹城分中心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25万元,泗水县管理部、微山县管理部、金乡县管理部、鱼台县管理部、嘉祥县管理部、汶上县管理部、梁山县管理部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20万元。现济宁市行政区域内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年限均为25年。
在济宁,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是可行的,首先在济宁签订购房合同后,交首付款;然后带上购房合同及相关材料到济宁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申请表,进行初审;其次初审合格后,凭《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购房合同、身份证等去济宁评估机构接受评估;然后收到评估报告后,持相关材料到济宁公积金管理中心做进一步审核,合格后开具贷款审批表;再者持贷款调查通知书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最后三步是:领取担保材料并去济宁公积金管理中心签定《借款合同》;接到银行通知,带齐全套资料,到济宁地区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等待个人贷款经办济宁地区银行通知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以上就是为你介绍的关于济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