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积金怎么还房贷
用公积金还房贷怎么办理
1、申请用公积金还贷,可直接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简称《委托书》),《委托书》的有效期至贷款本息结清后自行终止。采用一次性还款或停止还贷若干月法的,在1-3月份签订《委托书》,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在4-8月份签订《委托书》,9-10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在9-12月份签订《委托书》的,次年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的,在银行受理的31天后办理公积金还贷。
2、采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住房组合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买房人,均可办理公积金归还贷。买房人的配偶、直系血亲,均可以利用自己公积金还贷。
3、变更公积金还贷方式,须向贷款银行提出办理变更委托的申请,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变更书》,但办理公积金还贷方式的变更,必须在原委托或变更委托满一年以后。贷款本息结清前,买房人可与贷款银行签订《提取住房公卜返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终止书》,办理终止委托,但一年内不可再办公积金还贷委托。
公积金还贷款的方式
1、一次性还款法。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2、停止还贷若干月法。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姿弊基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迹谨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有些购房者在某一阶段收入情况出现变化(如生病、生育、失业等),多采用这一方式还贷。
3、逐月还款法。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拓展资料】
公积金,通常指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贰』 公积金贷款如何还款
公积金贷款怎么还月供?
1、自动扣除
在申请了公积金房贷之后,借款人可以选择自动扣除的方式来偿还月供。公积金自动扣款是主贷人公积金账户,辅贷人公积金账户,还款卡,三个账户中任意一个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应还贷款本息时,才能成功扣款。只要账户上有足够的余额,就能每月自动扣除需要扣的费用,不需要每个月都设闹钟提醒要还款。
2、对冲还贷
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就是委托银行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里的钱去还贷款月供或者提前还款,冲还贷分“年冲”和“月冲”两种方式。
采胡逗用年冲方式相当于每年办理一次部分提前还款,但这种方式是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的,另外每月的月还款额必须自行使用现金归还。采用月冲方式,在每个月冲还公积金贷款的“月应还本息金额”之余,也可以冲商业贷款部分的“唤厅月应还本息金额”。
如果借款人想要申请公积金提前还贷的话,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提出《提前还款申请》,由信贷科人员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信贷科业务章。然后持裤链卖有《提前还款申请》到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叁』 公积金贷款怎么还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两种:
1、每月自己用现金存在还贷银行卡上进行还贷;
2、委托“公积金槐雀态中心”按月划转自己公积金账户余额铅源进行还贷。
选择第一种方式还贷比较简单,就是按月将钱存到还贷的银行卡上就行了;如果选择第二种方式还贷,即用自己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按月偿还贷款,那就需要在办理完贷款手续后,提出申请,填写“委托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并提交,就可实现用个人公积金余额偿还个人公积金贷款了。
(3)怎么用公积金贷款还贷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利息
1、一次性还款法。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岁模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2、停止还贷若干月法。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有些购房者在某一阶段收入情况出现变化(如生病、生育、失业等),多采用这一方式还贷。
3、逐月还款法。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肆』 公积金还房贷怎么还款
1、首先借款人要拨打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并预约还款金额;
2、借款人填写还清贷款申请书,签章并提供所需资料;
3、借款人等待受委托银行进行审批;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下发给贷款行,贷款行进行划款;
5、申请人去银行偿还贷款本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