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江苏省省级机关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住房贷款政策
如果已经完成全款买房,是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但你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
当然,如果你合理利用公积金贷款;就要和买家商量。做一个假的买卖合同;然后再去申请公积金贷款;然后让他把打到卖方的钱给你就行了。
⑵ 苏州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家庭最高90万元,个人60万
4月22日,媒体从江苏省苏州市12329公积金热线获悉,苏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所调整(不包括工业园区),自4月21日起,个人贷款额度上限由45万元提高到60万元,家庭由70万元提高到90万元。
据苏州12329公积金热线工作人员介绍,昨日接到通知,员工公积金缴存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在苏州购房用公积金贷款,目前额度方面有上浮,以职工家庭为单位首次公积金贷款,一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不能超过其余额的10倍,封顶60万元;如果双职工共同贷款不能超过余额相加以后的10倍,封顶90万元,具体由大厅综合计算。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贷款限额按照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个人最高30万元,家庭最高50万元。
按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此前执行的政策,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对于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在此之前,澎湃新闻从江苏省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获悉,自4月11日起,苏州市限售放松,二手房限售由5年改3年,新房转让年限不变,自取得不动产证起3年内不得转让。同时,苏州市限购政策有所调整,非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社保年限要求从原来的3年内连续缴纳2年社保调整至累计2年社保。
⑶ 缴纳昆山的公积金,想要在盐城老家买房,是否可以贷款买房,贷款最大额度是按照苏州的还是盐城的呢
根据苏州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如果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昆山,在江苏盐城购买住房,不能在苏州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可以提取公积金。
另外,在江苏盐城购买住房,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可以为职工出具缴存证明,而有关公积金贷款政策则请咨询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
需要提醒的是:职工本人应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关于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根据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单笔公积金贷款额度为以下四项计算的最低值:
(一)1.借款人均为不低于规定正常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其还贷能力确定贷款限额,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40%×12(月)×贷款年限(年);
2.借款人均为低于规定正常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是住房公积金集中缴存户内人员,贷款额不高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个人一次性补缴不计入公积金账户余额);
3.借款人既有不低于规定正常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又有低于规定正常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是住房公积金集中缴存户内人员的,贷款额不高于分别计算最高可贷额度后的和值。
(二)购买、建修自住住房,贷款额不超过购房总价(不含车库)的80%。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加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上述规定比例限制。
(三)贷款最高限额。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共同借款人为现役军〔士〕官的,视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 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 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阜宁县缴存人在阜宁县购房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
(四)夫妻及未婚子女一方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在异地缴存的,在本地购房时,根据另一方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可以共同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上述四项计算所得贷款额度,除第三次或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两人或两人以上的贷款额低于15万元的可放宽至15万元,一人的贷款额低于8万元的可放宽至8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加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如有疑问,请拨打盐城公积金中心或昆山公积金电话咨询!
⑷ 江苏盐城,去哪办理现役军人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1.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2.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3.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4. 购房首付款证明;5.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
⑸ 江苏淮安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在申请贷款前,单位和本人须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有些地方是6个月,如南京、上海等)以上,同时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均处于正常状态。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3、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5、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