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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买房厦门公积金可以贷款吗

发布时间: 2023-08-18 06:22:39

❶ 请问老家泉州(本省)厦门交的住房公积金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什么意思啊?是在泉州交的公积金能不能在厦门贷款买房呢,还是在厦门交的在泉州买房啊?
在厦门交的只能在厦门本市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本市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房的低息优惠贷款。链接:http://www.xmgjj.gov.cn/bszn/zd00887_0803/hbtdsyq/201011/t20101117_10027682.htm
泉州的公积金能不能在厦门买房,貌似文件上没有明确,但可以肯定的是可以取出来还厦门的房贷。链接:http://www.qzgjj.com/NewsDetail.aspx?articleid=537&classID=434。

❷ 厦门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吗

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根据目前公积金提取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区域外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符合条件的职工是指具有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
本地职工购买外地住房,如果是全款购房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公积金卡、购房合同、房产证、全款和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如果职工是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除上述资料外再需提供借款合同和还款凭证,贷款购房的职工可以一次性提取首付款,也可以按月偿还贷款提取,职工提取首付款后,再次按月还贷提取只需提供公积金卡、身份证和还款凭证即可。
对于异地买房的购房者来说,住房公积金提取全市通存通兑,职工可就近选择任一管理部办理相关提取业务。因购买外地住房需要人工核实处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并告知职工能否办理。

❸ 厦门公积金,到泉州买房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使用的。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已全面实施 贷款流程相应简化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9.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❹ 厦门缴纳公积金泉州贷款买房需要什么

1、需要有泉州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需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
3、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4、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二手房),需签订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有效购房合同,并用自有资金支付总购房款30%以上首期付款(属砖混结构的二手房须支付40%以上首期付款)。
5、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6、同意以贷款所购的房产作为抵押。
7、需要满足贷款机构其他的相关规定。
公积金一般指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❺ 厦门公积金能贷款泉州买房可以吗

可以

一、厦门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

  1. 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缴存职工,将异地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其在我市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转换期间无欠缴、停缴现象的,原缴存地缴存时间与本市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申请异地贷的职工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在异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持“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及其配偶、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军队转业干部、文教卫系统引进的高级职称人员、留学人员、来闽创业的台湾青年、台湾特聘专家(专才)、持“白鹭英才卡”的高层次外籍人才或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才、在我市已缴交社会保险的台港澳人才, 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将部队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转入其在“厦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下设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且未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商转公贷款和异地贷)的,视同缴存情况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2. 个人信用良好。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 3 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 6 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3. 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在我市及异地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二、申请方式

1、办理时间

  • 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业务网点正常服务时间

  •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正常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 9:00 – 12:00 ,下午 1:00 – 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点

  • 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业务网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厦门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厦门市分行)

  •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云顶北路842号一楼C厅)

3、办理流程

  • 借款申请人向受委托银行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仅限于纯公积金贷款,下同)提交申请材料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办理签约手续后到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抵押担保材料进行复核后,通知受委托银行放款

  • 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转至借款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

4、办理材料

  •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有效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应出具婚姻状况具结书

  • 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首期款)支付凭证

  • 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应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主借款人还款账号,二手房应提供卖方银行收款账号及开户名称

  • 由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还应提供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意向函”及“委托代理合同”

以上资料来源: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