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太原公积金缴纳多久就可以贷款
太原公积金缴纳多久就可以贷款
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下面是我分享的太原公积金缴纳多久就可以贷款,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属合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三)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四)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60%,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方式补充。
(五)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六)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
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额度核定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按照不超过80万元核定,单身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按不超过50万元核定;同时最高贷款额度与借款人缴存年限挂钩,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缴存年限*10万元,缴存年限按照缴存月份/12取整加1计算,根据缴存年限测算的最高贷款额度低于30万元的,按照30万元计算。
提取了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再以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当在申请贷款额度中核减相应的提取金额。
;② 2023年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下面我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满足以下条件的太原职工可申请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借款人属山西省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的知识,跟着一起看看吧。满足以下条件的太原职工可申请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借款人属山西省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二)推行个人贷款缴存期限省内异地互认。对曾经在省内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太原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缴存时间申请贷款的须到中心个人贷款处办理。
(三)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四)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五)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60%;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方式补充。
(六)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七)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
③ 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太原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规定: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当保证人无法履行保证责任或因抵(质)押物减值、灭失等原因,需变更原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时,借款人可向原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承贷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借款人申请变更担保方式、提供或追加新的抵押物的,新的抵押物应按要求进行评估,贷款余额与新的抵押物价值之比不得大于70%,且新的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应长于剩余贷款期限。用于抵押的物品只限于太原市具有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产权证的房产。所有权人不限于借款人本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房屋抵押贷款。以下是太原公积金贷款流程、太原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贷款条件。
一、太原公积金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睁孝或辅助借款。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三)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五)提供符合《民法典》规定且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六)其他规定条件。
管理中心对有下列行为的借款人予以贷款:
(一)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拆迁房、商品房、上市交易的二级市场住房(二手房),参加单位集资或合作建房;
(二)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所有权住房;
(三)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
(四)用于职工本人偿还商业银行的购房贷款。
二、太原公积金贷款流程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管理中心提交下列资料:
(一)借款人身份证明;
(二)借款人婚姻证明;
(三)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及辅助还款人经济收入的证明;
(四)合法的住房消费证明及相关资料;
(五)其他必须的相关资料。
管理中心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各种资料后,应据实做好贷款审查工作,并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书面答复。
集体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经管理中心项目审核备案或审贷委员会审议,对贷款项目及借款人资信等级进行评审,并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书面答复。
经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由管理中心、协作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所需贷款。
三、太原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45万元,其中:购买住房所有权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含80);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需费用的50(含50);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贷款额度在不超过原商业银行贷款额度的前提下,可在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的基础上追加一定额度的装修贷款;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可参照购买住房所有权的贷款逗早迟额度执行。所有贷款情形的贷款额度均不能超过最高贷款额度。
2、贷款期限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由借贷双方商定,但最长不超过30年,原则上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3、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息的,利率按合同利率执行;借款人超过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的,逾期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收罚息。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山李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④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借款人属合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三)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四)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60%,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方式补充。(五)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六)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⑤ 公积金多久可以贷款
1.申请人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有的城市规定申请扰简州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需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缴存状态才行,代表城市主要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哈尔滨、长春、沈阳、太原、南京、杭州、包头、武汉、南昌、昆明、福州、济南、乌鲁木齐、海口。
2.申请人连续缴存12个月(含)以上
有的城市要求要严格一些,规定借款人需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缴存状态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代表城市有天津和长沙。
另外,有些地方购缓蔽买政策性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间可能跟普通住房咐洞不同,比如北京,要求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有地方对特殊人群缴存时间较宽松,比如扬州,对低收入职工家庭,要求连续足额缴存3个月(含)以上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⑥ 太原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1
2021太原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山西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申请日前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
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50%,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方式补充。
具体如下:
1、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并通过特别审批,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2、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⑦ 太原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1
2021-2022年山西公积金贷款条件,2021山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2021山西公积金贷款政策,2021山西公积金贷款额度。 太原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属山西省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三)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四)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50%;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方式补充。
(五)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六)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
太原公积金贷款额 评估价或成交价较低者的60%(按照现行贷款额度执行);月还款额不得超出家庭工资总额的50%。
a、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月供不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
b、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并通过特别审批,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c、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倍数(15倍)×缴存时间系数
太原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一步 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第二步 提交申请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第四步 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第五步 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
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山西公积金查询 山西公积金贷款 山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山西公积金提取 山西公积金缴存比例 山西五险一金查询 山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 山西住房公积金汇缴 山西公积金缴存证明 山西住房公积金转移
⑧ 太原市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四)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60%;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方式补充。
(五)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六)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
按贷款范围:
1、购房类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80%。
2、装修类贷款:70平米以下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0万元;70平米(含70平米)至120平米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120平米(含120平米)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60万元。
3、商转公类贷款:贷款额度在不得超过原商业银行贷款额度及购房合同总价80%的前提下,可在商业贷款剩余本金的基础上追加5万元装修贷款。
4、拆迁房类贷款:若拆迁面积不小于新安置住房面积20%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应缴房款;若拆迁面积小于新安置住房面积的20%,贷款额度应缴房款-(新安置住房面积的20%-拆迁面积)*平米单价,(平米单价=应缴房款/新安置住房面积)
按担保方式:
1、以《房屋所有权证》抵押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的70%。
2、以质押担保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
3、以自然人联保加住房公积金质押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质押住房公积金的2倍。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