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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未满两年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发布时间: 2023-09-03 08:37:01

① 成都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在成都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以下条件:
1、合法有效的身份;
2、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
3、业收入稳定,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买、建造、重建、大修自住住房;
5、购买、建造、重建、修理自营住宅的合同或相关证明书
6、合委托人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存款条件;
7、供客户认可的担保;
8、款人夫妇未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折扣贷款;
9、合客户规定的其他条件。

② 公积金贷款必须满两年吗

只要连续缴纳满6个月就可以。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为如下几项: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因银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6、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7、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 成都公积金交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法律分析: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④ 工作不满一年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办理,需要公积金连续缴满6个月。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必须符合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成都社保未满两年可以公积金贷款吗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需提供的资料包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银行账户、买卖合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同、收入证明等。如果所交易的房产为番禺区的房产,还需额外提供银行流水;外地户籍需提供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者社保证明;有补缴情况的,要提供单位补缴证明,需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

2、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需要在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手续(费用自己承担),公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申请、担保申请、签署贷款合同、签署担保合同等内容。

3、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照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贷款本息。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贷款银行按剩余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金额或贷款期限。

⑤ 公积金没交够两年可以贷款吗

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其他条件满足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

  1.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 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 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 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 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 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 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9. 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 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资信资料和规定的购房资料,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书面申请:

  2. 管理中心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购房行为、担保落实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评估:

  3. 管理中心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4. 管理中心收到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权证或凭证副本后,签发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通知单,向委托银行划拨委托贷款资金。

  5. 委托贷款资金到位后,委托银行为借款人在本行开立还本付息账户,并为借款人办理支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