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杭州公积金贷款新政是怎样的
为进一步改进 住房公积金 贷款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信贷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杭州市 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放宽贷款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由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 二、提高最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三、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职工使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四、调整可贷额度确定方式。职工个人可贷额度由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调整为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其中: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今后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杭州市房价水平、住房公积金缴存水平和资金规模等因素进行调整,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执行。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 五、萧山、余杭、富阳区个人可贷额度余额倍数按主城区标准执行;其他县(市)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具体余额倍数,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执行。 六、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政策同步调整。继续完善贴息贷款业务,扩大贴息贷款规模,满足职工贷款购房需求。
② 杭州公积金贷款政策2023
1.在市区,对已亩野并拥有一套住房或无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执行二套房贷信贷政策迅迹,公积金和商业贷款首付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2,严格执行月供占收入比例不超过50%的政策要求。对于成年、无业、无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自其他共脊让同借款人的借款人,可参照第二套房贷政策。
③ 杭州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二套房首付最低四成
12月13日,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信贷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合理的住房需求,对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作出调整。
按照《通知》,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无住房贷款记录或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房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对于职工家庭名下拥有1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执行二套房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此外,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按照通知,调整实施范围为购买所处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的普通自住住房。
该通知自2022年11月28日起施行,合同网签时间在2022年11月11日及以后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房屋网签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2年11月11日前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按原政策执行。
在此之前,杭州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已作出调整。据钱江晚报·小时新闻11月11日报道,杭州某银行下发《关于调整杭州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政策的紧急通知》,通知中对杭州首套住房的贷款部分认定条件、二套首付比例以及首套房、二套房贷款利率进行了调整,杭州多家银行工作人员予以确认。根据通知,对于杭州首套房首付三成的认定条件由“认房又认贷”变为“认房不认贷”,即在杭州没有住房,但有住房按揭贷款记录,并且贷款已经结清的购房者,可以按照首套房贷政策执行。
另外,贷款购买二套住宅的购房者,最低首付比例从此前的六成调整为四成。
其中,首套房贷利率最低调整为4.15%,二套房贷款利率最低调整为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