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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能继续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发布时间: 2023-12-05 20:03:33

Ⅰ 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如果是申请商业贷款,那么第二套房还是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首付六成(公积金组合贷款需首付七成);首套房如果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等第一套房结清之后,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根据现有的公积金制度,可以继续申请用第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衡高历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的。
1.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的,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再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是第一套。
2.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的房产,不计算拥有的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
3.长贷款期限为30年
根据公积金的规定,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职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按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目前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4.缴存职工可申请组合贷款
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咐搜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5.公积金贷款可以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
6.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和受托念物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
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二、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条件
1、第二套房界定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利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将视为第二套房。
2、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只要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在各个商业银行、公积金没有住房贷款业务正在发生,并符合其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都可以获得相应的批准。
3、购房者只要不欠银行房贷(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Ⅱ 二套房公积金可以贷款吗

二套房公积金可以贷款的,不过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是有条件和限制的,首先非常关键也是要注意的一点是,若借款人在购买第1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没完贷款,则在购买第2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所以需要还清贷款。

若第1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2套房计算,即首付较低50%,利率上浮10%。若第1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2套来计算。对于有些地方来说已经开始实施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较低两成的政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