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业贷款是可以转公积金贷款的,但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含个月以上;
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4、申请人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❷ 商业贷款怎么转为公积金贷款
1、贷前调查,受委托银行审核借款人“商转公”贷款资格,根据原商贷借款合同、还款计划测算“商转公”贷款额度、期限。符合条件后扫描录入相关资料并提交公积金审贷系统。
2、贷款面签,对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由受委托银行经办人员指导物凯借款人及配偶,签署“商转公”贷款相关资料。
3、贷款审批,“商转公”贷款资料齐全后,公积金中心按照“商转公”贷款审批流程逐级审批。
4、结清原商贷,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借款人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前往原商贷银行偿还原商贷剩余本息,结清原商贷。
5、注销原商贷,借款人凭原商贷银行结清证明等资料办理原商贷注销手续。
6、抵押登记,借款人将房屋所有权证递交至担保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银行放款,受委托银行收到《担保办结通知书》后,发放“商转公”贷款至指定账户,通知借款人领取《借款合同》,签订“商转公”贷款还款计划。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方式
1.客户可自行赎楼撤销抵押,再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抵押登记。
2.客户交纳保证金,用另一套房子做抵押,公积金中心可放款给客户,等客户还清原贷款后,退还保证金。
3.找担保公司垫资还清原商业贷款,客户需给担保公司和公积金中心交垫资费和保证金,担保担保赎楼后,再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抵押,抵押落实后公积袜蚂高金中心放款,退还客户保证金。
由此可见,商业贷款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的。有些楼盘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告尺,是不允许公积金贷款的。很多购房者为了买到心仪的户型,会选择商业贷款,后期想要转为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按照上述流程进行办理。
❸ 买房商贷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
只要符合条件商业贷款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凡正常交缴公积金,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都可以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将住房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地区要求先还清商业贷款才可以转公积金贷款,这就要求用户提前准备好还款资金,没有足够的还款资金则不能将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
商转公流程是什么
1、咨询受理
借款人需到原商贷银行咨询,看自己是否符合转贷条件。如符合转贷条件,银行工作人员会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
2、提交资料
将转贷的相关资料交给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3、贷款受理
受托银行与借款人进行面谈、审核其申请资料,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并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与此同时,受托银行会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会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4、签订合同
借款人与原商贷银行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同时与管理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5、预存资金
借款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6、贷款发放
管理发放贷款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源灶宴款。
7、办理抵押
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辩庆公积金贷款抵押等登记手续。
商转公注意事项
1、一般而言,商业贷款雹银的额度比公积金贷款额度要高,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仅有限制,而且审核标准更加严格。这一点使得商转公贷款相对困难。
2、商业贷款申请人需要采取抵押+开发商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但是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一般采取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贷款担保方式的不同使得两种贷款之间转换困难。
3、公积金贷款相比商业贷款的利率低,而且,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更灵活,首付比例相对较低。虽说商转公贷款比较困难,但也并非毫无希望。在有些城市,如果申请人符合某些要求是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要想知道自己的情况是否适合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其实也不难。
❹ 商业贷能转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商贷是可以转公积金贷款的。客户可自行赎楼撤销抵押,再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或者客户交纳保证金,用另一套房子做抵押,公积金中心可放款给客户,等客户还清原贷款后,退还保证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