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连云港地区第一套房无贷款,第二套房要贷款首付是%多少
根据规定,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60%。新建商品房最长贷款年限是30年,二手房最长贷款年限是20年。
❷ 连云港12月份房贷基准利率多少
连云港12月份房贷基准利率为4.5。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连云港12月份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基准利率为4.5,二套房为上浮10%为4.95,商业银行贷款首套房,基准利率为6.55,二套房为上浮10%为7.205。
❸ 现在连云港公积金贷款可以买三套房吗
住房公积金目前是不可以办理买第三套房的。同一借款人仅允许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公积金贷款的一些新规定: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款比例将从原来的60%调整为70%;
此外,政策还新设置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轮候期,轮候期为两年,即缴存人上一笔公积金贷款还清后,两年内不允许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同一借款人仅允许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❹ 连云港公积金问题第一套房子商业贷款,在还款中,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子吗公积金提取过一次
可以,不过貌似名下有房是二套房的,利率会上浮,而且现在贷款放贷时间长,蛮麻烦的
❺ 江苏连云港市2019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落地
公积金贷款新政落地连云港二套房首付不低于20%
对要改善居住条件的职工来说,喜讯再次传来,住建部等三部门出台公积金贷款新政正式落地港城。笔者昨日获悉,我市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且无购房面积限制。目前政策已执行,但9月1日前受理并录入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完成初审的贷款不作调整。
早在8月底,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建金[2015]128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且从9月1日起开始执行。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贷款需求,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地方实际,我市及时对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并向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下发通知。
根据政策,在对市民普遍关心的贷款次数及家庭拥有房产套数认定问题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科有关负责人介绍,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贷款次数需要进行分别计算;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两次以内的,贷款申请首付比例不低于20%,不需要查询家庭房产信息;如果是使用两次及以上的职工,能提供当前家庭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证明的,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申请首付比例由30%降为不低于20%,无购房面积限制。
该负责人还表示,对于已经使用两次及以上的职工,当前家庭或个人名下已有两套住房则不符合贷款条件。如此次借款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为父(母)与子(女)关系,经查询两人名下各有1套住房,则认定为该家庭拥有2套住房。支持公积金贷款的购房类型主要是普通成套住宅,包括普通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等,不包含公寓、商铺、商住两用、别墅及精装修高档住宅。
为便于操作,房产查询需要在申请贷款的购房所在地,如在市区购房申请贷款,则查询申请人市区范围内的房产情况,其他区域不做查询。查询人范围则包括,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为夫妻关系,需提供其家庭当前房产情况,包括双方申请人及未成年子女,已满18周岁子女不查询。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为父母与子女关系,需提供双方申请人当前名下房产证明,其他关系人名下房产不查询。
公积金贷款个人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职工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职工本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外地调入我市工作的职工,能提供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有效缴存证明,连续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其商品房合同或买卖契约签订一年内;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采取非法手段套取公积金、骗取公积金贷款行为;同一套购房行为可选择提取或贷款,不可先提后贷;同一套购房行为只能使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离婚除外,但需满足贷款次数要求);能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❻ 二套房贷款政策,连云港第二套房首付房贷利率调整多少
房贷利率:根据相关规定:
1、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二套房贷款利率就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3、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4、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❼ 多地密集出台购房政策调控 连云港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达100万
8月9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一则《关于进一步促进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在住房贷款政策和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政策调整。
在公积金住房贷款方面,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借款人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C类以上人才、D类人才、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和“双一流”本科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放宽至120万元、100万元、70万元。夫妻双方可叠加使用。期间在该市购房的职工家庭,无论是否占有产权,父母或子女任一方都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商业贷款方面,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此次政策提及了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和对改善型购房需求的支持。其中政策明确家庭成员均可成为公积金贷款的共同借款人,这属于‘一人购房全家帮’的范畴。而人才类的夫妻双方可以叠加使用公积金额度新政,也使得此类群体后续购房能力继续增加。总体上,这也是下半年各地会继续采纳的做法,依然是金融助力购房市场的特征体现。”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记者分析道。
保交付出新招
《通知》从三个方面优化了地产行业营商环境,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迟缴纳、预售标准下调、引入保函制度。
其中,《通知》第五条显示,采用担保方式释放部分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在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基础上,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采取商业保函方式,释放一定数额资金用于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上限为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的30%。
严跃进对记者表示,其中最大的创新点或值得肯定的地方是,政策提及了“在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基础上”一句话。这说明此类政策的思路是很清晰的,既要严格落实资金监管制度,也要想办法释放可用资金。换句话说,目前在预售资金监管方面,应该有刚柔并济的操作。连云港的此类思路值得肯定,并且在严格执行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的基础上,鼓励了商业保函的做法。
商业保函,指的是由除银行以外的,实力雄厚的商业机构出具的保函,一般多为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公司保函,是商业机构信用担保。
在此之前,各地近期陆续出台预售资金监管细则,包括苏州、杭州、成都、西安等城市。各地预售资金新规包含了预售资金如何确定商业银行、监管账户的设立、如何确定监管额度、资金如何使用、企业违规挪用将被追责、厘清三方监管部门各自权责等内容。所有已公布细则的地方预售资金监管新规均明确:预售资金应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且只能用于与预售商品房的工程建设。
对于潜在烂尾风险的楼盘,上述《通知》提出:“对于存在非疫情原因连续停工三个月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各县区(管委会)政府应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一盘一策’机制限期及时协调处置。对于前期已经出现延期交付情况的楼盘,要加强监管,区别情况处置,情况严重的,可采取要求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在建楼栋暂缓建设等措施保交楼。”
严跃进认为,此类做法是非常务实的,即要优先从购房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出发,保住一些已经预售的项目,而减少其他未预售项目的投入,这样有助于汇集宝贵资金,确保楼盘及时交付。
江苏各地市密集调控
除了连云港之外,江苏乃至全国范围内针对信贷、购房政策持续松绑。在今年5月,苏州和无锡等地已经进行了限购放宽。
8月8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住建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包括降首付、降利率、提升贷款额度、提升住宅品质等方方面面楼市利好政策: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最低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30%;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LPR减20个基点;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放宽至之前的两倍,最高80万元/户;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可申请160万元/户公积金等。
同时,也为房企减轻了负担。适当降低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竞买保证金比例由出让起挂总价的30%降为20%;适当延长开发项目土地出让金缴款期限,从现行一个月到六个月内结清调整为半年结清。
江苏省会南京今年4月以来也频频出台新政,不仅多次放宽限购,南京还通过放松限售、调整公积金购房政策、增加多孩家庭购房套数等方式松绑楼市。比如,4月南京将非本地户籍人士申请购房条件从“需于3年内在南京连续2年及以上缴纳社保或个税,并且不能通过补交个税或社保来购买住房”调整为“1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保”。
在公积金方面,5月19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5月20日起,南京市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现行的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至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
不过近期南京坊间流传“外地人购房无需社保可直接认购”的消息,对此,8月1日,南京房管部门回应称此为不实信息,所有申请要求不变,南京并未全面放开限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