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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积金贷款流程

发布时间: 2024-11-04 06:14:12

❶ 新疆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内地买房吗

法律分析:可以异地贷款买房的。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❷ 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政策如下:

2016年11月26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公告》,确定调整后的贷款额度从2018年11月26日起开始执行。

其中,贷款担保方式现分为5种,分别为:担保公司担保、房产抵押担保、房产公司阶段担保加抵押、住房公积金联保、质押担保。职工可根据所购住房种类,选择符合条件的贷款担保方式。

开展组合贷款则是说,允许借款人在购买商品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剩余房款可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抵押权同时为中心与商业银行。

根据公告内容,除了调整最高贷款额度之外,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进一步完善贷款担保方式,并且开展组合贷款,以此进一步方便职工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加快放款速度、提高职工购买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新疆公积金贷款流程扩展阅读:

据悉,为方便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乌鲁木齐购房,自2018年8月1日起,异地中心缴存职工购买乌鲁木齐本地住房提供齐备资料,可以在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意味着,异地中心缴存职工购买乌鲁木齐地区住房,或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只需要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或《缴存证明》,就可按照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同等对待。

不仅如此,为了简化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手续,今年5月,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消了提供贷款申请资料复印件;取消了手工填写贷款申请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手续简化大幅减少了借款人贷款准备的资料,将窗口受理贷款时间从平均一个小时缩短至半小时以内。

❸ 新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一、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签订《付款约定书》

房屋买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买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买卖双方签订贷款资金划付的《付款约定书》。

2、委托评估

借款申请人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对转让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书。

3、房屋转让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向税收征管中心办妥契税完税手续,取得转让后的房屋契证。

4、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持前述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做贷款面谈记录。

5、贷款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审批。

6、签订借款合同

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保险、公证手续。

7、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借款申请人携带借款合同到受托银行,经审批、盖章后送办证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受理通知书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发放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妥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后,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9、还款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本付息。

10、合同终止

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受托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贷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合贷款向受托银行)取回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并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注销抵押登记。

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 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3. 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4.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

提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条件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应同时满足;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提前。

三、借款人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3)新疆公积金贷款流程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❹ 新疆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内地买房吗

法律分析:新疆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内地买房,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异地贷款流程:1、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2、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3、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1、商品房买卖合同;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和婚姻证明;3、未婚人员未婚证明;4、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5、农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6、首付款单据;7、申请人有效身份证;8、配偶身份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❺ 新疆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为规范全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统一贷款业务流程、防范贷款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新疆实际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

法律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全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统一贷款业务流程、防范贷款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新疆实际制定本规范。

❻ 我在喀什市缴存了一年多的公积金,我在乌鲁木齐买商品房可以使用喀什公积金申请贷款吗

新疆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跨地区使用的。所以喀什公积金可以在乌鲁木齐贷款,申请公积金异地借款所需材料有:
1、公积金申请审核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存案原件;
4、办理人及爱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借款状况证明(3份);
6、办理人供给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络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婚的,需供给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爱人单位公章的月薪酬证明(月薪酬5000元以上的需供给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薪酬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事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我们通过以上关于我在喀什市缴存了一年多的公积金,我在乌鲁木齐买商品房可以使用喀什公积金申请贷款吗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会对我在喀什市缴存了一年多的公积金,我在乌鲁木齐买商品房可以使用喀什公积金申请贷款吗有一定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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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新疆地区的公积金可以实行异地贷款买房吗

可以异地贷款买房的。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 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 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 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 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 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 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❾ 您好,我在甘肃准备买房,我工作在新疆伊犁,用公积金贷款前提是要用

直接用公积金异地贷款即可,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