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1、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必须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出具由原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2、申请办理“商转公”的房产,必须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且该房产没有其他法律纠纷;3、办理“商转公”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4、借款人申请“商转公”时其婚姻状况已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和合法的房产权属证明。
申请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因夫妻离婚等其他原因申请“商转公”的,须提供离婚证明和人民法院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判决书或经过公证的财产分割协议,且其中必须对该房屋产权的归属作出明确说明;
3、房屋所有产权证复印件;
4、申请“商转公”的,须提供办理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原贷款银行提供的借款人商业贷款的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
2. 苏州市买首套房的商业贷款是否可以转为公积金还贷可以转的话,他要符合什么要求才可以转呢
您好!
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
转贷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同意提前结清原商贷余额
3
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12个月及以上,贷款期间还款正常、无逾期贷款,并提供由贷款银行出具的原商贷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证明
4
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5
转贷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同意由受托银行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征信报告,并符合管理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6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
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8
同意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供转公积金贷款担保
9
原商贷借款人为单身,在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时已结婚,需出具借款人夫妻双方约定原商贷所购房屋产权共有的公证书及共同还款声明
10
原商贷借款人已离异,经法院判决或裁定、或离婚协议中明确其房屋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贷借款人名下的,原商贷借款人或配偶都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END
办理流程
1
贷款银行咨询、受理
受托银行应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负责转公积金贷款的咨询服务,转贷人申贷前可在受托银行所属的各经办支行咨询转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及办理程序,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同时与借款人共同准备相关证件
2
受托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并进行初审银行工作人员在受理贷款申请时,应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实行与借款人的面谈制。认真审核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文书填写的规范性,确保各类文书上 申请人的签名真实有效。
3
对初审通过的转公积金贷款,由银行工作人员通知转贷人持下列资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4
转贷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将转公积金贷款的差额资金补齐至原商贷约定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
5
抵押担保信息录入贷款银行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转贷人抵押物、担保、预存差额资金等信息
6
银行复审受托银行复审人员应按照管理中心转公积金贷款政策对全套贷款资料进行复审。
7
管理中心进行终审
8
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贷款终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依据管理中心的放款通知单,进行贷款资金的发放,并将转公积金贷款资金和预存差额资金划转至原商贷账户中,结清原商贷,并及时通知转贷
9
贷款银行在贷款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配合担保公司办理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原商贷的房屋抵押登记,并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END
申请材料
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原商贷银行出具的转贷人原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
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房屋估价报告书》
房屋产权共有权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原商贷所购房屋抵押权证(期房抵押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的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
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望采纳
3. 苏州房贷商业贷款后期可以更改为公积金贷款吗
苏州市商业住房贷款后期可以转公积金贷款,但所贷额度不得超过商业贷款余额和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购房合同原件;
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
《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
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户口簿原件;
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
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办理流程: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房贷机构办理即可。
综上,苏州市商业住房贷款满足以上条件通过以上流程即可更改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