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为了帮助职工解决购房时的资金不足问题,住房公积金贷款成为了一项重要的支持措施。凡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按时足额缴存超过一年的职工,如在本市购房、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申请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拥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3. 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 拥有购买住房的合法合同或有效证明文件。
5. 自有资金或购、建房首付款需覆盖购、建住房总价款的30%以上。
6. 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
7. 遵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薄、不低于购、建房总价款30%首付的发票或收据、依法签定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建设、土地、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建住房)、自有住房产权证明、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以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抵押估价证明(以自有、第三人房产作抵押或质押作担保方式),以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如下:
1. 贷款额度:以户为单位,每户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建住房价款的70%,同时不能超过管理中心当年公布的最高贷款限额(2007年数据)。
2. 贷款期限:一般为1至15年,同时不能超过借款人的法定离退休年限。
3.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利率执行,如有变动,将及时公布。
『贰』 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 可以贷款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条文】: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 退休 的;(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 购房贷款 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 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叁』 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几次
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使用两次。
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将不予受理。
(3)职工买房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类别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有: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
(注意:不是所有的公积金中心都提供以上类别的贷款,请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特点
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
办理流程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