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石家庄第二套房子首付是多少
法律主观:
买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按揭贷款买房是大多数人兆塌颂的选择,贷款买房人都需要先支付首付后然后再逐月偿还贷款。国家为了规范房地产买卖市场就对二套房的首付都进行了规定,二套房的首付要求不得低于40%。
法律客观: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衫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族郑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Ⅱ 石家庄二套房首付多少
石家庄二套房首付比例为不低于60%。具体首付金额取决于房屋总价和首付比例。下面进行
石家庄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目前的政策,购买二套房的家庭需要支付不低于60%的首付款项。这一政策旨在调控房地产市场,抑制过度投机和非理性购房行为。由于房价波动和政策调整,首付比例可能会发生变化,建议在购房前向当地相关部门或银行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准确了解最新的首付政策。
具体首付金额计算方式为房屋总价乘以首付比例。例如,如果一套二套房源的价格为300万元,首付比例最低为60%,那么首付款至少需要180万元。在实际购房过程中,购房者还需考虑其他费用,如税费、中介费、装修费用等,这些费用也会增加购房的整体成本。因此,购房者在计算首付时还需全面考虑购房的整体预算。同时关注房地产市场动态和相关政策的调整情况,以做好相应的购房计划和预算。具体金额还要结合具体的房屋总价以及银行的贷款政策加以确定。在进行购房决策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房地产顾问或银行工作人员,以确保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Ⅲ 石家庄公积金买二套房首付多少
法律主观:
1、使用 公积金贷款 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樱简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2、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 申请公积金贷款 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 签订抵押合同 ,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指缓押合同,并在合同 约定的期限 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脊逗裤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Ⅳ 石家庄二套房首付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石家庄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在贷款环节,按照下列标准认定:(1)首套房,是指借款人在全国范围内,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同时还需满足在石家庄市城五区没有住房;(2)区分首套与二套,是以家庭为单位,不仅仅指借款人本人无住房,还包括借款人家庭成员无住房。往前在其家庭成员名下和登记在其家庭成员名下的住房,都认定为家庭拥有的房屋套数。(3)住房贷款记录的范围是指全国,而不是仅包括石家庄市。不仅包括商业贷款记录,还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4)贷款购买的房屋是商业或办公用房,不计算贷款记录;以住房为担保物,完成的的抵押消费贷或者抵押经营贷,不计算贷款记录。(5)只统计石家庄市内的任房,不统计石家庄市外的任何房屋。住房的范围包括经济适用房、已购公房、商品住房、平房、不包括商业用房、办公用房:(6)购房人本人无固定收入,其父母担保还款(父母需为在职人员),看主贷人房屋套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