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贷公积金 » 南京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扩展阅读
商业贷款房屋可以买卖吗 2025-01-18 11:08:40

南京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发布时间: 2025-01-12 10:14:45

❶ 南京公积金买房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住房公积金里的钱都是职工每月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可以用以职工买房、装修房屋等事项,不过大多数还需要用到公积金贷款。一、南京公积金买房条件有哪些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经认定为A、B、C、D、E类人才的,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别墅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购买房屋部分产权(共有产权保障房除外)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大修住房的,须具有《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如借款人提供《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岁察原件,应在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贷款;建造、翻建住房的,在《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信用状况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1)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2)借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3)贷款申请时近两年内,申请人商业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4)信用卡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塌雀羡年费除外);(5)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的;(6)近5年内采取违规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7)近2年内有严重经济犯罪或对社会公共治安造成危害行为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8)有债务纠纷尚未处理完毕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9)管理中心认定的应该进入严重失信类的其他个人信息。6、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符合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且购房总金额=首付款金额+贷款金额(公积金+商业性)+房款差额。其中,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时,首付款≥房屋总价*所购份额*2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现有首套房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情况下,首次或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全部结清)时,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且购房总金额=首付款金额+贷款金额(公积金+商业性)+房款差额;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如借款人使用拆迁款购买住房,应将拆迁款全额计入首付,抵扣部分不予计算贷款额度。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7、借款人所购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担保,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8、借款人和配偶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9、借款人应具备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贷款条件。二、南京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2、购买二手房的,采取担保机团拍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过户完毕的,在《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完毕3个月内申请贷款。3、建造、翻建住房的,在《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三、南京公积金贷款材料1、本人、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居住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婚姻状况证明3、购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4、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5、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受委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6、借款人配偶在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管理部)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开户日期、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及贷款情况证明。7、借款人配偶为现役军官(含士官)的出具军队统一颁发的有效证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住房公积金买房必须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的自然人,且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等。

❷ 南京市公积金和社保两个单交购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一、南京市公积金和社保两个单交购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可以

公积金与社保是五险一金中主要的组成部门,公积金主要是用来贷款,社保主要是保证退休后的生活,绝大部分人的公积金和社保是一个单位交的,但是也有些自由职业者的公积金和社保是不同单位交的。

二、我是在南京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想在老家买房可以申请住...

江苏省内可以贷款,出示身份证和缴纳公积金的单子(需要到缴纳的银行打印),如果是最低缴费基数来交的,每个人只能贷款十来万(根据企业的性质来定,企业越好贷款额越多),贷款额度和收入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想夫妻共同贷款需要出示结婚证,没有结婚证不能共同贷款!

三、刚在南京缴纳两个月的社保公积金,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你好,这个是不能的哦。银行的公积金贷的才能贷款,而且他们也能公积金,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四、刚在南京缴纳两个月的社保公积金,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我这边帮你问问,你v多少

❸ 南京公积金缴纳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法律分析:南京市公积金至少要连续缴纳6个月才能全额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需要贷款人每月缴纳额、还年龄和拟贷款时间等信息才能计算出来。

1、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连续缴存满12个月的公积金,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缴存状态正常(欠缴1个月以上的不受理贷款)。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总房价七成,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契税单价的六成。

2、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当月缴存额×当前至法定退休年龄的总月数+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2;

3、法定退休年龄:女55岁;男60岁。贷款年限最长25年。

4、此公式适用购买一手楼用户参照直接计算,若是二手楼,由于要考虑到房屋的评估价、交易价、契税价,需公积金中心审核资料后才能答复具体贷款金额。

5、目前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各地方不同,需要咨询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❹ 南京住房公积金要交多久才能贷款买房 南京购房公积金需缴纳的时间是多少

1、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要求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基本要求是在缴存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符合本市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且具有还款能力和良好的信用记录。另外,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5年,适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对象必须持有南京市居民户口,不限购房地区,不限购房数量。

在确定最高可贷款额度方面,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南京市房产局的规定,普通住房有必要提供贷款价的50%以上的首付,公积金贷款额最高可贷款金额是房产价值的90%。所以,如果你的房子单价为7万元/平方米,那么如果你要申请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以达到63万元。

2、购房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要求

购房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是影响是否能够符合公积金贷款购房要求的关键因素。南京市商业银行要求,购房人需要在公积金当地缴存满两年以上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买二手房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则要重新计算缴存时间。

3、公积金缴存金额和贷款额度的关系

公积金缴存时间达到两年及以上的购房人,其贷款额度最高可达房产公证价值的90%。缴存时间达到一年及以上不足两年的购房人,其贷款额度最多不超过房产公证价值的80%。如果缴存时间不足一年,则不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申请自住房的贷款人若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那么按照南京市规定,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房产公证价值的90%。如果单独申请公积金贷款而没有商业贷款,则贷款额最高可达房产公证价值的90%。

4、条件符合还需注意这些问题

如果购房者的公积金缴存时间满足了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那么为了确保购房人的申请更容易得到批准,还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保持良好信用记录。如果申请人在征信记录上存在不良记录,会降低申请人的还款能力评估,同时也会对该笔贷款的批准产生不良影响。

2.提供良好的收入证明。南京市商业银行要求在申请贷款时提供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工作时 和工作年限等相关信息,以填写一份所谓的“估算单”,来确定申请人的还款能力。

3.提供相应的房产证明。除了交纳公积金满足条件之外,购房人还需要在南京市国土资产管理局办理购房手续、获得房产证书之后,再向相关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❺ 南京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吗

南京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相关规定如下:
1、根据目前的公积金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区域外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是可以用公积金异地买房的;
2、符合条件的职工是指具有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当事人需要按时偿还贷款,并且缴存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会协同贷款的公积金中心督促还款,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1)贷款咨询:需要向申请办理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询问一下当地是否允许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
(2)贷款申请:提交申请上去之后,就会有工作人员会进行来检查,看看当事人所述的信息是否属实,确认无误之后,工作人员将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提交资料:持相关资料前往申请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它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放款:申请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就会为你办理贷款手续,并且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