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在贷款时能取出来做首付吗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可不可以提出来付首付?
这个问题各个城市的规定各有不同,一般来说,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付首付,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的公积金金额。简称“又取又贷”,第二套房及以上不行。
办理程序如下:如果你是首次购买商品房,事先给开发商说好,你是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还要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付首付,首付款从公积金管理中心你的个人账户划入开发商的一般结算账户一经确认后,冲抵你的首付款,还要给你开首付款缴款收据。说好后,缴了购房预付款,草签购房合同后(一般几万快钱,如果没有上述原因,要现金或转账一次性交足首付款后才能签订购房合同),记得是申贷前提取哈!接下来,可凭,身份证、《购房合同》原件和你的《住房信息查询函》(房管部门出具)向当地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交纳购房首付款;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一两个工作日内给你答复并办理,公积金提取会以转账方式划入开发商一般结算账户内,你只需拿好银行转账凭据给开发商开首付款收据就可以啦。
Ⅱ 达州:留足贷款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余额付首付
3月1日,“达州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从2月28日起,四川省达州市的住房公积金将实行新政,住房公积金可以“又提又贷”。
按照新规,凡在达州市中心城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留足贷款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账户余额支付首付,实行又提又贷。(“缴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留足贷款额度5%”是指:按达州市贷款实施细则的规定,达州目前执行的是以缴存余额的20倍进行贷款额度审批,所以新政要求缴存人在提取时必须留下总缴存额的5%,用于贷款申请。)
此外,夫妻双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夫妻一方(或单身)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具体细则为凡达州市的缴存职工若在达州市中心城区购房,均享受又提又贷和额度上浮;达州市各县缴存职工购房提取需回所在辖区提取;各县目前不执行额度上浮;购房提取留足金额的缴存人,最好是主借款人;租房提取后一年内,若另购新房也能又提又贷(在达州市中心城区购房)。
根据达州市房管局披露的信息显示,2022年2月,达州市主城区新建商品住宅共成交1878套,成交金额11.03亿元,成交面积17.72万平方米,成交均价6128.89元/平方米。达州全市新建商品住宅共成交4958套,成交总金额24.88亿元,成交总面积44.06万平方米,全市均价5491.22元/平方米。
Ⅲ 朋友消费贷借款转给我用于首付可以吗
可以的,你朋友圈借款来源和你没有关系,这类贷款也只能是先转到他个人绑定银行卡内,再转借给你,如果他有办法转出来,那就可以借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