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广州买房首付新政
法律分析:1、广州市无房无贷(过)者:首付最低3成;
2、广州市无房有贷款记录者:商品房首付最低4成,公寓首付最低7成;
3、广州市有房无贷款记录者/首套房贷还清者:商品房首付最低5成;
4、广州市有房首套未还清者:商品房首付最低7成;
5、广州市有房:公寓首付最低7成。
法律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
一、进一步完善住房限购政策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政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从化、增城区按现行政策执行。
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二、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对我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下同)记录的,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三、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违规行为
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等各类金融业务经营者,不得对购房首付款发放贷款或变相发放贷款。
四、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各类住房骗购行为,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B. 广州购房政策有哪些
根据广州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具体购房政策如下:
1、广州市户籍居民限购2套。
2、广州市户籍单身(含离异)人士限购1套。
3、非广州市户籍连续缴满5年个税或社保(购房之日前起计算),限购1套。
4、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从化、增城区内限购(含受赠)1套住房。
商品房首付政策
1、无房无贷(过)者:首付最低3成;
2、无房有贷款记录者:商品房首付最低4成,公寓首付最低7成;
3、有房无贷款记录者/首套房贷还清者:商品房首付最低5成;
4、有房首套未还清者:商品房首付最低7成;
5、有房:公寓首付最低7成。
花都区购房政策
1、8月1日起办理花都区人才绿卡,社保在花都区需满6个月。
2、在区内和广州空港经济区范围内的企业(含注册6个月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员工,区内无房可购买一套房,证满3年方可转让。“花都人才绿卡”持有人的父母、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区内无房的,均可在区内买一套。
3、985、211本科,大专以上学历并在我区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人员,不限户籍,无需社保可在花都区买房。
白云区购房政策
1、只要在白云区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的,具有云聚英才卡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以上学位等,可在白云购房。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2、大专及以上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江高、人和、太和、钟落潭四镇范围内享受广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以上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荔湾区购房政策
1、在荔湾区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具有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的人才;或具有双一流大学(A类和B类):
2、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的人才;
3、或具有全球前500名的境外一流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可在荔湾区购房。
番禺区购房政策
1、广州大学城高校全日制在读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双一流大学(A类和B类)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在番禺创业、就业的青年人才;
3、大专学历,仅需在番禺区缴足一年社保,并在番禺区“四上”企业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
南沙区购房政策
符合11类申报单位(人才)类别,大专以上学历3个月社保起可申请落户。
1、拥有人才绿卡(包含南沙AB卡)即可享受广州户口的一样的购房资格
2、拥有中级职称+劳动合同(在南沙上班),也能在南沙买一套房。
3、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南沙工作,在南沙都能买一套(南沙无房,其它区域有房都可以)。
4、广州户口,并且本科及以上学历、南沙工作。或中级职称,劳动合同。南沙无房可在南沙买一套(不论在其他区域有无房产)。
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对离婚一年以内的住房贷款的申请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居民家庭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
2、对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居民家庭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
3、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非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