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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

发布时间: 2025-03-14 22:46:47

A. 黑龙江大庆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吗

可以啊,不过要公积金缴纳满一年才可以啊,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携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到单位所属辖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进行初审,确认可贷额度和期限。然后准备以下贷款所需资料: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备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内页(原件、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单身职工签署《单身声明》)(原件、复印件);
3、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内页或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配偶为华侨身份,提供居住国护照(原件、复印件);
4、借款人配偶在非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未贷款证明及缴存基数证明;
5、借款人配偶有固定收入但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供本人完税证明或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并且提供银行近半年工资卡明细;也可以由贷款经办人员认定其他真实有效的资料来确认工资收入;
6、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房屋所有权证》及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通过担保公司担保与购买本地二手房以及与中心签订按揭协议的房产公司业务除外)
7、使用他人产证抵押的,应出具《同意抵押声明公证书》(原件);
其他必备资料:(1)《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复印件);(2)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
(3)购房交付全款发票或首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
(4)《商业银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5)商业银行个人贷款账户发放日至今还款明细表(原件);
(6)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单(原件)。

B. 大庆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申请贷款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付贷款的能力;购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必须提供合法的并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没有骗提、骗贷等不良信用行为等条件。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提取本人及同户成员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并可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比例最高为购房总额的80%,但贷款额和提取额之和不得超过购房总额。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由原来的50%控制到60%;贷款偿还期限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一、公积金贷款的用途有:
1.购买;
2.翻建;
3.大修自住住房;
二、限制贷款条件或不予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
2.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3.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法律依据:《大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申请贷款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二)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付贷款的能力;(三)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四)购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五)必须提供合法的并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六)申请贷款前无骗提、骗贷等不良信用行为。已经办理了贷款的借款人,在本次贷款结清之前,借款人本人及其共同还款人,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