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关于公积金贷款的事,交最低基数会影响贷款吗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九条单笔公积金贷款额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最高额度由成都管委会确定;
(二)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总额的70%;
(三)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计算公式: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
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② 公积金的基数要缴多少,才能贷到最高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按使用配偶额度:[(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2)公积金贷款基数扩展阅读: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方式:
1、直接交存转账支票、现金(须填制《现金送款簿》)方式
2、通过银行汇款方式
3、委托银行收款方式
4、支取住房基金方式
网络-公积金缴存
③ 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数
所以基数至少4万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个人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2]。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
④ 请问使用公积金贷款,按照基数计算方式,可以贷款30万么
每个城市的公积金政策可能都有差异,建议具体联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以深圳为例,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
2.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
3. 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每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答时间:2019年8月19日,最新业务变动请以招行官网公布为准。)
⑤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多少可以贷款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贷款没有关系,跟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间有关,且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也与可贷金额有关。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第二条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5)公积金贷款基数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第四条第二项 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3个条件认定:
1、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限额。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含县区,不含行业系统)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含县区)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
2、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即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单笔贷款金额,计算公式如下: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
3、贷款的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的60%,超过时降低相应贷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