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宁波首次用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二手房贷款比例按核准价计算,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五年内的(含五年),贷款比例不高于存量房核准价的6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贷款比例不高于核准价的50%。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20年且男性、女性均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房屋竣工使用年限在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最长贷款期限为二十五年减房屋竣工使用年限, 房屋竣工使用年限超过二十五年或列入拆迁范围的住房不再受理公积金贷款。
㈡ 宁波公积金贷款首付多少
如果您是首套购房,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且没有用购房用途提取过公积金,那么按照现在的新政策:
90平米以下公积金首付比例为2成
90平米以上首付3成。
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㈢ 宁波二手房首付比率是多少
浙江宁波市二手房首付比例,根据买方选择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情况,首付比例分别如下:
一、买方选择商业贷款购房:
1、买方选择商业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30%,最高贷款比例为70%;
2、买方选择商业贷款购买二套以上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50%,最高贷款比例为50%;
3、买方选择商业贷款购买商业用房,最低首付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50%,最高贷款比例为50%
二、买方选择公积金贷款购房:
1、买方选择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20%,最高贷款比例为80%;
2、买方选择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40%,最高贷款比例为60%;
3、买方购买三套及以上住宅以及购买商业用房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
㈣ 宁波购买二手房首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首套房新房的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一般为30%,当然越多银行不会介意的;
首套房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一般为40%以上,不同银行可能会根据评估结果要求提高首付比例,全国都差不多;
另,新房贷款和二手房贷款,银行相对喜欢前者;
㈤ 在宁波买房一般首付是多少.按揭怎么按
去年起宁波住房贷款首付最低30%
根据不同房地产开发商的定价另有上扬
按揭的还款方式有2种,一种就是每个月固定还剩余贷款额的N%(根据按揭时间长短决定),这样就是每个月付出的钱越来越少;另一种就是每个月固定还N元
根据按揭时间长短决定如何方式换款,可以将利息付出降到最低
另 按揭最大时限是从按揭日起一直到贷款者退休
㈥ 宁波买二手房按揭需要几成
首先我们要了解购房者有没有房产,有一套还是两套。
1、如果购房者没有房产的,也就是首套二手房,那么二手房贷的首付不低于30%,这里说的30%值得不是成交较而是评估价。而二手房贷款式根据二手房评估作为参考的,而一般评估价都低于市场价格。
2、如果购房者都有了一套房产,那么他在二手房首付的时候比例就应该是70%左右,而基准利率目前为6.55%部分银行首套可以做到85折。
3、三套房产的情况,如果需要向银行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话那么根据规定是不予贷款的。
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三种情况:
1、如果上家已经还清了房贷,而且购房者资质很好,就能获得只用支付2成的二手房贷款首付。
2、如果上家已经没有偿还清楚贷款的,而且还要求购房者配合还贷的情况,最安全的做法是走资金监管程序。这样首付3成的二手房贷即可。
3、如果购房者资金充足,可以一次性支付清楚,这样就不存在首付和房贷的问题了。
㈦ 宁波有一套房,贷款还清,准备买第二套房,首付多少
若准备在招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您实际可以申请到的贷款利率,是经办行结合国家相关政策、申请的业务品种、个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因素进行的综合定价,审批后才能确定。若想了解目前的贷款基准年利率,可进入招行主页,点击进入右侧的“贷款利率”查看。
注:首套房与二套房的界定标准,招行严格执行国家贷款政策,因各地情况略有差异,具体当地详细规定,请您直接联系当地分行咨询确认。
㈧ 宁波调整二套房首付比例
是的,12月10日晚间,据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公众号“宁波发布”披露,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
此次新政最受关注的条款在于,在保持首套住房信贷政策不变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具体措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二是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8)宁波按揭贷款首付比例扩展阅读
规范购房合同更名和住房赠与交易:
据了解,此次新政还对合同更名和住房赠与行为进行了规范。《补充通知》提出,为防止投资客利用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认购商品住房后,通过合同更名进行炒房,规定无房家庭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除增加购房人配偶或者变更为购房人配偶外,不得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变更备案手续。
同时,对于限售房产的赠与交易,《补充通知》中提出明确限制条件,规定“除配偶或者直系亲属之间、产权共有人之间赠与外,属于限售范围的住房在限售期内不得办理房产赠与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