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商铺按揭贷款首付多少
一、买方商业贷款购房:
1、买方选择商业贷款来购买商铺,低首付的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30%,高贷款比例是70%;
2、买方选择商业贷款来购买二套以上房产,低首付的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50%,高贷款比例是50%;
3、买方选择商业贷款来购买商铺商业用房,低首付的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50%,高贷款比例为50%。
二、买方公积金贷款来购房:
1、买方选择公积金贷款来购买商铺,低首付的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20%,高贷款比例是80%;
2、买方选择公积金贷款来购买二套房产,低首付的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40%,高贷款比例是60%;
3、买方购买三套及以上的住宅以及购买商业用房都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
三、商铺按揭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为10年。
(1)天津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扩展阅读
申请资料
①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已婚者还需提交个人婚姻状况证明;
②借款申请人填写《商用房贷款申请(审批)表》;
③首期款支付凭证;
④购买商铺的合同或协议;
⑤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⑥借款人身份证明;
⑦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② 天津买房首付一般是多少
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金融部门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监督检查,督促商业银行严格对购房人首付款进行核查,严禁各类机构违法开展“首付贷”、“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维护住房信贷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
(2)天津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扩展阅读:
天津买房的相关要求规定:
1、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首套房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继续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
2、进一步强化对借款人资质和信用的审查,不得违规发放贷款。金融管理和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管理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依法处罚违规机构,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提高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3、税务、房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照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对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
③ 现在天津首套房商贷首付比例是多少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各区,各委局(集团公司),各驻津单位: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合理支持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购买第二套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按本通知和现行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需同时符合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规定。
三、本通知自2016年12月30日起施行,2021年12月29日废止。借款人的购房日期在2016年12月30日之日前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在2016年12月30日(含当日)之后的,按本通知执行。借款人的购房日期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成时间或房产买卖协议的打印时间,以市国土房管局网签系统中的记载信息为准。
2016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④ 天津市限购之后贷款首付需要几成
 根据2017年3月31日天津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来说,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⑤ 问一下,天津目前商业贷款买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公积金贷款买首套房比例又是多少混合贷款呢
您这几个问题需要详细计算的,通常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90平米以上三成的。贷款的额度也是要通过计算出条件后取最低值。房本是可以写两个人共同购房的。详细公积金贷款请关注新浪微博@马大大1206来为您介绍
⑥ +商业组合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您好,如果您名下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在广州买房首付至少3成。由于二手房首付款的计算方式为:首付款=房屋成交价-可贷款额度,可贷款额度=二手房评估价×70%(首次贷款额度可达70%),按照评估价一般为成交价的8成计算,可贷款额度=150万×0.8×70%=84万,那么首付款为150万-84万=66万。因为二手房是以成交价购房,以评估价贷款,所以实际的首付比规定的首付比例要高。
⑦ 天津市限购之后首付比例是多少
 根据2017年3月31日天津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来说,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在天津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