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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买房贷款提取流程

发布时间: 2022-05-31 17:16:05

㈠ 贷款买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职工必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和以下证明材料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1)不是按揭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
购买一手楼的,头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本和复印本一份;购买二手楼的,头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原本和复印本一份;
(2)还完购房贷款本息的:
头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本和复印本一份;
满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证明材料办理完后,可以根据下面的提取资料准备相应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
1.由单位经办人提交《职工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申请书》,《按年偿还公积金贷款申请书》由申请职工本人签字并经单位加盖公章,必须报纸制和电子申请(若《按年偿还公积金贷款申请书》不报盘的,公积金核心不受理申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职工为借款人配偶,且结婚时间在公积金贷款之后的,第1次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时候,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2.贷款科出具的《职工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审批表》。
3.经办人签字并由单位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缴交单位账户资料》
2.组合贷款购房
1.由单位经办人填写的《职工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申请书》。
2.《贷款合同》或《公证书》的原件、复印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职工为借款人配偶,且结婚时间在贷款之后的,第1次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时候,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由贷款银行出具的申请提取之月前12个月《还款明细表》(需加盖业务公章)或用于扣还贷款的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复印件(还款记录至申请之月需在12个月以上)。
4.贷款科出具的《职工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审批表》。
5.经办人签字并由单位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缴交单位账户资料》。
3.银行贷款购房的
(1)由单位经办人填写的《职工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银行贷款申请书》(下称《按年偿还银行贷款申请书》)。
(2)商品房购房备案表、《贷款合同》或《公证书》,二手房合同或产权证等原件、复印件。如果共有产权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共有产权人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共有关系只限父母、配偶、子女)。
(3)由贷款银行出具的申请提取之月前12个月还款明细表(需加盖业务公章)或用于扣还贷款的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复印件(还款记录至申请之月需在12个月以上)。
(4)经办人签字并由单位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缴交单位账户资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清贷款的
申请条件:需与上次按年提取公积金时间间隔12月以上,且未选择购房一次性提取方式。
(1)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清贷款审批表》。
(2)银行贷款购房的
《贷款合同》,由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表》(需加盖贷款银行贷款专用公章),由单位经办人填写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清银行贷款申请书》(下称《还清银行贷款申请书》),如果共有产权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共有产权人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共有关系只限父母、配偶、子女)。
(3)组合贷款购房的
同时提供公积金还清和银行还清所需资料。

㈡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多久可以把公积金里面的钱取出来!有什么流程吗

只要你办理好房产交易手续拿到房产证,就可以带上购房合同、交易发票和个人身份信息去公积金交易中心办理提取手续,还有要办理提取的话账户内必须要有足够的余额。

㈢ 使用公积金贷款后还可以提取吗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不过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公积金贷款后,可在12个月后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不能超过公积金余额)。
以下为住房公积金可提取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拓展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要求规定:
1、职工选择按年提取还贷的,首次申请提取额度为贷款发放日至提取日已还本息额及申请提取之日起12个月的应还本息额,以后提取每次间隔期为12个月。
2、职工以住房公积金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的,可以在归还贷款本息前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应归还的贷款本息。申请时提供借款合同、还款存折或卡(最新还款清单)、贷款银行出具的最新贷款余额表、职工本人有效的收款账户。

㈣ 公积金买房提取怎么办理

买房之后,偿还房贷提取公积金。
买房之后提取公积金也有不同的情况,一般来说是需要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这时候需要准备的资料有,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首付款原件复印件,公积金本人原件和复印件,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提取配偶的公积金,还需要两个人的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等等这些材料。

二、买房提取公积金
二手房提取和一手房提取,所需要准备的资料基本上有所雷同,不同的是,一手房需要的是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而二手房需要的是契税完税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用公积金办理按揭贷款,还要注意,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之前,不得提前支取账户内的公积金,办理贷款过户,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还贷。

三、提取公积金操作流程。
职工提取公积金除了准备上述材料之外,要向单位提出提出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出具申请书,然后到管理部门开具提取申请书。拿着申请书去单位缴存公积金的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和条件

1.职工只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此次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后,将实行缴存时间和贷款额度挂钩。根据公告规定,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正常贷款额度×缴存时间系数。
2.对于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对于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对于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均缴存的,可按缴存时间较长的一方确定时间系数。
3.办理贷款时,借用了他人账户余额,当借款人或配偶中任一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增加大于或等于借用他人账户余额时,可以进行置换。但不能将借款人和配偶的账户余额合计置换。置换人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到办理贷款时的公积金中心办理置换手续即可。
4.暂停执行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已于2017年2月24日开始执行。待个贷率降低至80%以下,且累计持续3个月时再恢复此项政策。恢复执行时将《潍坊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潍公积金〔2015〕100号)第四条商转公分为两种方式调整为一种方式:“借款人自筹资金将原商贷还清并解除抵押后,将用于原商贷抵押的房屋用于商转公抵押担保,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现在借款申请人可通过登录网站随时查询贷款轮候名次和贷款办理进度。查询时,请您注意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留的手机号码与现在使用的号码是否一致,或其他信息是否正确。不一致或不正确的信息更正后才能正常登录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6.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按借款人家庭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情况确定。也就是说“认贷不认房”,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等查询和认定,借款人本人和配偶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首套房贷款;只有一笔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二套房贷款;有两笔以上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三套房贷款。
7.购买商品房的: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房款总额的30%(即贷款成数不高于70%),但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的,自筹资金比例可降至20%(即贷款成数不高于80%)。
8.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房屋交易价与评估价较低值的40%(即贷款成数不高于60%),但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且房龄在5年以内的,自筹资金比例可降至30%(即贷款成数不高于70%)。

㈤ 公积金买房贷款办理流程

公积金买房贷款办理流程:1、提出申请。借款人需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初步审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初步审查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评估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3、评估。借款人要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让评估机构评估房屋价值;4、贷款审核;5、办理担保手续、签订合同,银行放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㈥ 使用公积金买房贷款流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使用公积金买房贷款分八步首先审核买方资质;购房人自行网签;等待评估;对借款人贷款资质进行初审;银行批贷;签借款合同;缴税过户;15-20的工作日后贷款行放款。一般来说,公积金都是先使用后提取的,也就是说,若要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就要先垫付首付款,再提取公积金余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㈦ 买房后应该怎样提取公积金有什么流程

随着人们条件生活改善了以后,大多数人选择了购买房屋购买房屋的时候,已经贷款完成,使用的是商业贷款,现在的商业贷款利率一般在5.4左右,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会更划算一些,它是在3.0如果这个时候你的公积金账户不符合贷款的这种流程,这个时候打算提取公积金里面的资金,只需要把公积金账户绑定支付宝和微信,然后在里面绑定你个人的身份证信息和银行卡信息,点击验证识别完成以后点击提取现金,然后你就会把公积金账户里的资金提取到你绑定的银行卡里面就可以了,一般情况下10分钟后就可以到账。需要注意的是就是如果你提取了公积金账户里的资金,你无法使用公积金再进行贷款,所以一定要注意一下,你是提取资金的这种方式。

㈧ 公积金贷款后怎么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首先告诉大家,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不过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公积金贷款后,可在12个月后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不能超过公积金余额)。
我们先来看看有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2、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公积金贷款后如何提取余额
1、如果购房者购房时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也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办理提取购房时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2、如果购房者购房时没有提取公积金而且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在1年后办理购房提取,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1年所还的月供,不能超过公积金余额)。
3、如果购房者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再次购买房子,可以按照购房提取的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额度为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后的账户余额。
4、如果购房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没有办理还贷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还贷提取而未提取的额度。提取材料按还贷提取材料准备即可。
5、购买新建住房的购房者,可在首付付完后,凭借购房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即可提取;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可在首付过后,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

㈨ 买房后如何提取公积金

您好,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体为您解答如下:

1)办理条件:

①购买本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②购买外省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房屋所在地为职工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血亲户籍地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2)需要的材料:

①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②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③其他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④其他相关材料:市公积金中心在提取审核过程中对职工提取行为真实性存疑的,可要求职工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职工:

①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②购买其他房屋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职工:

①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②购买其他房屋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自愿缴存职工:

①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②购买其他房屋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