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南省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贷款对象贷款对象: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不含长沙中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缴存人或其配偶在长沙地区范围内,购买符合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规定的能进入市场流通条件的普通存量住宅(简称“二手房”),在未完成过户交易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一)借款人已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至少应当缴交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不含补缴,账户状态正常,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
(二)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与售房人签定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未超过12个月。
(三)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省直中心信用审核标准。
(五)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房屋为家庭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注销房产不计)。且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此套住房未办理购房提取(包括借款人和配偶在省直中心或其他公积金中心的购房提取)。
(六)借款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未超过2次,且均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结清公积金贷款满6个月后方可申请。
(七)借款人购买的二手房须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清晰,无债务纠纷,未设定居住权,符合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规定的进入市场流通的条件。
(八)借款人购买别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公寓等非普通住宅的;借款人家庭现有一套住房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含)的;借款人与他人进行房产置换的;均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符合省直中心和商业银行有关个人住房贷款的其他规定。
(十)借款人符合国家及省、市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长沙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一、原商业贷款必须正常还款一年以上。
二、此前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三、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已经在长沙市资金中心进行了登记备案的正规、合法的住宅开发项目。
四、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房屋产权属共有的,产权共有人应出具同意抵的证明并办理公证。
五、转贷借款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和房产合法权属公证书。
【拓展资料】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2016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27.49万笔、12701.7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8%、14.61%;全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034.55亿元,比上年增长32.14%;2016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826.63万笔、66061.3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3.1%、23.8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0535.23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88.84%,比上年末提高8.04个百分点。
2016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通知》决定,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2016年4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加职工现金收入。会议决定,对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同时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公积金。
3. 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
1、公积金贷款申请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有效的身份证件,同时具有良好的个人征信,未存在逾期情况。
2、必须要满足按月连续缴存的标准,而且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如果已婚,则夫妻双方不能有一方做过贷款担保。
3、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而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行为发生在贷款申请前2年内。
4、有支付首付款的能力,首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房价的30%,二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房价的50%。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4.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统一的贷款政策 :
(一)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应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二)职工家庭未申请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如已办理则须公积金贷款结清满6个月。
(三)经测算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其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四)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5. 长沙公积金贷款60万条件是什么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明确2021年个人贷款倍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为83.39%。 通知规定个人贷款利率在80%至85%之间,长沙市有偿职工(含省级分中心)贷款金额按借款人夫妻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
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为4万元,且符合其他条件,则可追加贷款60万元。 本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生效。如果在本通知实施前已将付款数据录入窗口,则以原政策为准。
拓展资料: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法定年龄内,即18-60岁;
2.当地账户或当地居留许可;
3.申请前,住房公积金应当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累计缴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4.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
5.良好的信用调查;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条件是个人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如果您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您需要自行提高房价的30%及以上(含30%)首付,并签订购房合同或协议;
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件);
2.结婚证书(已婚或未婚证书)
3.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付能力证明;
4.公积金缴交时间证明
5.个人信用报告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提供的信息是个人公积金贷款的基本信息。用于购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经批准的文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评估报告;借款人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相关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6. 没落户能长沙公积金贷款条件
能
根据长沙的相关地方规定,在长沙的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额度;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且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已付首期房款额占所购住房总价的比例不低于30_(含30%,下同),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买房还是比较简单的,现在的商业贷款利息也比较低,年化利率4.8左右,你可以先看房,至于贷款售楼部会和你讲解的,相关的材料也会要你准备,贷款建议做工商银行的或者是建设银行的,因为后期可以做装修贷款,还有就是还款方式如果收入现在还可以的话建议做等额本金,提前还款比较划算。
如果你有亲戚朋友在长沙这边上班有公积金的话也可以用他们的名义来贷款,或者你自己房子不是很急,可以在长沙找一个单位缴纳公积金半年后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40万左右的贷款利息会比商业贷款少10万左右。
7. 长沙买房时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嘛
可以,只要满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即可。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额度;
3、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且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已付首期房款额占所购住房总价的比例不低于30℅(含30%,下同),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规定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