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提取公积金会影响以后贷款吗
会,公积金提取之后对今后的买房贷款会有一定的影响,因为银行在审核贷款时,会查看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多少,若账户资金少,会直接影响贷款的额度,甚至还可能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所以提取公积金必须谨慎。若是公积金贷款已还清,那么随着公积金新政的不断普及,公积金贷款买房仍然算首套。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㈡ 提取了公积金会影响公积金贷款吗
公积金提取之后对购房贷款的审批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对贷款额度是有一定影响的。
公积金提取之后是会影响到后期的贷款额度的,因为有些城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根据账户余额计算的。
为了避免自己日后无法进行公积金贷款,用户在提取公积金之前,可以先拨打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咨询清楚后再进行公积金提取。
(2)广州公积金提取对贷款有影响吗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2018年9月17日,北京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12年可以贷到最高的120万元。2019年10月23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提交纸质提取申请书。
主要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主要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㈢ 住房公积金提取会影响公积金贷款吗
公积金提取只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影响,不会对商业贷款产生影响,具体的影响有:
1、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各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都有一定的条件限制,一般需要连续缴纳12个月公积金,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提取了公积金后,需要连续缴满12个月才能办理。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提取公积金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减少,而多数银行是根据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额度的,所以余额减少会影响贷款额度。
㈣ 提取公积金对以后贷款有影响吗
公积金提取了会影响以后贷款的额度,不影响贷款的办理。公积金提取后账户余额总数降低,影响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名下具有一次住房记录、贷款记录或购房提取公积金记录的受其影响应当认定为二套房。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㈤ 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对于办理公积金贷款有影响吗
您好 提取过是不影响的贷款的,您现在如果要贷款,只要符合公积金的条件就可以了。
最稳妥的方法就是去当地的公积金中心查询下。
做为一名专业的房产专家,我能做到的事就是让您用同样的价格买到适合您,甚至超越您预期的房子,这是我的习惯,专业不是纸上谈兵,数据是最好的证明 谢谢
㈥ 提取公积金之后对贷款有影响吗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
有影响的,但是不是很大;提取公积金后,账户余额变少,会导致使用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不高。只要后面持续缴纳,等余额足够时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㈦ 公积金提取后对后续贷款有影响吗
公积金提取之后对购房贷款的审批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对贷款额度是有一定影响的。
公积金提取之后是会影响到后期的贷款额度的,因为有些城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根据账户余额计算的。
为了避免自己日后无法进行公积金贷款,用户在提取公积金之前,可以先拨打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咨询清楚后再进行公积金提取。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主要性质
住房公积金: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㈧ 提取公积金会影响贷款吗
公积金提取只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影响,不会对商业贷款产生影响,具体的影响有:
1、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各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都有一定的条件限制,一般需要连续缴纳12个月公积金,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提取了公积金后,需要连续缴满12个月才能办理。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提取公积金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减少,而多数银行是根据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额度的,所以余额减少会影响贷款额度。
㈨ 公积金提取出来对买房有影响吗
公积金提取之后对购房贷款的审批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对贷款额度是有一定影响的。公积金提取之后是会影响到后期的贷款额度的,因为有些城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根据账户余额计算的。
为了避免自己日后无法进行公积金贷款,用户在提取公积金之前,可以先拨打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咨询清楚后再进行公积金提取。
拓展资料
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计算:
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每月的缴存基数,等于上年度职工的工资总额乘以十二。工资总额的计算方法是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工资总额构成规定为标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新职工,或者新调入职工当年的缴存基数为雇员第一个月的工资总额。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
具体包括:
第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四条修改为:“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修改为:“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