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将如何调整
据报道,从6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新标准,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
据悉,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旨在为贯彻落实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
6月1日起(以公积金贷款系统申请受理时间为准),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全部统一标准,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组合贷款首付比例应当同时满足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要求。
同时,进一步加强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审查。通过核查征信、付款票据、银行流水等方式堵塞贷款风险,如发现借款人使用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和信用类贷款等资金筹措首付款的,不得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截至2017年4月18日已签订购房协议并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信息的,首付比例按原政策执行;未提交网签的,按新规定内容执行。
❷ 2018年西安公积金贷款政策:首付比例、贷款额度
2018年西安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2018年西安公积金贷款首套、二套是如何划分?2018年西安公积金贷款额度怎样计算?下面小编将给大家详细整理2018年西啊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1、 首付比例
西安公积金贷款政策,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按二套房政策执行,第三次不支持。第二次使用需把第一次结清。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按照二套房计算。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2、 贷款额度计算
1、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不足5000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
2、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5000元不足1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1万元不足2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5万元。
4、外地转入公积金,外地缴存时间和西安缴存时间没有断交的,时间和余额均可累加;出现断交的,只累加余额。职工出具转移单复印件,公积金缴存系统里外地转入的余额显示必须是“外部转入”。
5、账户余额超出两万元以上: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倍数(18倍)×缴存时间系数。
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
借款人缴存时间 缴存时间系数
12个月(含)≤缴存时间≤36个月×1
缴存时间 > 36个月(累计36个月)×1.2
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8-01-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点击查看更全面,更及时,更准确的新房信息
❸ 西安现在买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首付一般是3成。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❹ 西安首套、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众所周知,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低,
所有很多购房者买房时首选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在西安,除了首套房屋,第二套住房还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首套、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什么?看小编给大家细细说来。
西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1、复式楼(不分一二套房)首付50%;
2、精装修房首付30%;
3、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西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首付比例
1、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购房贷款,建筑面积在144㎡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已经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尚未结清购房贷款,第二套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第三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以上为西安市公积金贷款政策。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0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点击查看更全面,更及时,更准确的新房信息
❺ 公积金购房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看当地政策的,我们这前几年个人到顶40万,夫妻到顶50万,最近没关注,不知道政策是否变化
❻ 公积金贷款首付几成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公积金贷款条件:1.公积金在合肥缴存;2.近6个月连续足额缴存;3.目前在缴存状态;4.申请人及配偶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根据您说的情况,有没有缴存公积金,是否还在缴存状态,都不是很清楚,您可以自己对比贷款条件。如果可以贷款,首付两成,贷款利率,五年以上是3.25%,五年及以下是2.75%。以上答案仅供参考。
❼ 西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二套房贷公积金首付比例
1、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下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昨天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
2、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
3、3月30日,对于公积金贷款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4、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5、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限由5年改成2年。
6、住建部、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新政公布,放开了境外个人在中国购房的时限、数量要求,并且降低了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门槛。中国楼市“限外令”10年来首现松动。
7、6月1日起,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❽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怎么确定的对于公积金基数,余额或者其他资格都有什么要求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倍数(18倍)×缴存时间系数。----缴存时间不足三年的,时间系数为1;缴存时间超过3年的,时间系数为1.2。
二、对于账户额度较少的,设置了最高贷款额度,具体如下:
(1)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不足5000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
(2)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5000元不足1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1万元不足2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5万元。
你可以用微信的微信城市服务帮你,里面可以办理很多政务业务,和一些现在大家都关心的现在比较热门的民生问题等,即帮你节省时间也提高了办事效率。
❾ 新政后,西安公积金贷款怎么用官方细则来了
11月30日,西安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市建发[2021]43号文),其中涉及到住房公积金使用调整。
很多人存在疑问:具体实施时间和如何界定呢?
12月4日,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此作出解释。
文章来源:西安楼市
❿ 西安首次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者 贷款首付比例执行原政策
12月4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对11月30日四部门发布的限购新政实施后的个人公积金贷款事宜做了具体规定。
在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方面,通知明确,对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原政策不变,即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5%;对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住房的,应同时符合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的要求。
在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实施时间方面,通知明确,对2020年12月1日(含)以后网签的房屋买卖合同,首付比例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市建发【2020】143号文件执行。
对2020年11月30日(含)以前网签的房屋买卖合同,贷款受理时间在2021年1月31日之前的,首付比例仍按原政策执行,贷款受理时间在2021年2月1日之后的,首付比例均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市建发【2020】143号文件执行。其中贷款受理时间以受托银行在中心系统的录机时间为准。
在房屋买卖时间界定标准方面,通知规定,新建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签署时间以通过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或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的网签时间为准;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以签署时间为准。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通知要求,严格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