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贷公积金 » 南昌买新房如何取公积金贷款
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与捷信呆账 2025-02-12 15:25:27

南昌买新房如何取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6-06 03:16:34

Ⅰ 南昌买房怎么提取公积金还商业贷款

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商贷,主要内容如下:
提取公积金还贷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公积金缴存职工自己去提取不过提取时并不是把钱直接取出来而是由公积金中心直接划到您的还款账户上去。
二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办好该业务后以后每个月缴纳的公积金就会自动被划转到您指定的账户中用于偿还贷款。
使用公积金购房有“三项注意”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Ⅱ 如何把住房公积金取出来

一、急用钱公积金怎么提现
1、想要进行公积金提现,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并不是说急用钱就可以提取出来的。满足条件的朋友,再提交提取申请,这样公积金才可以取出来。不然的话,因为缺钱去申请提取公积金,公积金中心是会拒绝该请求的。
2、那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样的呢?主要分为以下7类情况。
(1)出大市范围外、出境定居
(2)离退休、下岗失业、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3)拆迁安置、翻建自住住房
(4)购买公有住房产权、使用权、分期付款
(5)购买新房、二手房
(6)还贷提取、还清提取
(7)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特困(边缘)、患重病
(8)还贷委托提取
(9)租赁商品住房、租赁公租房提取
二、如何把公积金全部套现
1、公积金可以被称为一笔财产,满足一定要求的时候可以提现。有些人则为了提取公积金采用了非正规的手段,最终轻则造成经济损失,重的有可能会涉嫌倒违法。那么合法的方法中,公积金怎么套现呢?
2、目前符合公积金合法套现的情况,主要分为以下7种:
(1)用于购买、建造或者翻修自住房屋;
(2)离休或者是退休人员;
(3)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是重度残疾,并且与公司解除了劳务合同的人员;
(4)定居港澳台或者其他国家的人员;
(5)偿还房贷本息;
(6)职工过世;
(7)享受低保或者特困救助的人员。
(最简便的方法,在支付宝或者微信上可以直接搜住房公积金,以租房方式提取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Ⅲ 我买了房子想把我的公积金取出来怎么提取

购房后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通过购买住房的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以仙桃市为例,购买新房的,提供时间在两年内,与开发商签订的经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以发票时间为准)提取政法干警。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时间在两年内已过户至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存量房购房合同、完税契税发票。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其他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以上内容参考仙桃市政府——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Ⅳ 南昌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拓展资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南昌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南昌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用途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全部或部分提取出来,从而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价值,发挥其作用的行为。

第三条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管理中心下设的业务网点、分支机构及受管理中心委托的业务承办银行依据管理中心的授权或委托,具体承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坚持定向使用、依法办理的原则。实行个人申请、单位审核、管理中心审批的制度。

第二章 提取条件

第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非本市户口或户口迁出南昌市行政区域的。

第六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定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

(一)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的;

(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第八条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符合缴存托管协议中约定条件的,可按本办法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九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一)、(五)项的,职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其配偶以及房屋产权共有人还可以同时申请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第十条 职工、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第三章 提取程序

第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提取条件的,按以下程序办理提取手续:

(一)个人申请。职工填写《南昌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三份,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依据《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已转入“暂存户”或在“托管户”管理的职工,可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二)单位审核并出具证明。职工所在单位对职工申请予以核实,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管理中心审批。职工持单位审核后的《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管理中心审批。

(四)办理支付手续。符合提取的,管理中心依照核定的提取额度以现金(银行存折)或转账方式支付。

(五)职工办结提取手续后,应将管理中心审批的《申请书》返还单位备案。

第十二条 职工本人因故不能办理提取手续时,符合本办法第五条(一)、(五)项的,可以委托其配偶或者房屋产权共有人代办;符合本办法第五条(二)、(三)、(四)、(六)项及第七条的,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或者原单位缴存职工代办。

委托他人代办提取手续的,职工本人和受委托人均应在《申请书》上签名并加按手印,同时提供本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本人无法在《申请书》上签名的,还应提供经本人签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第四章 提取时限及额度

第十三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二)、(三)、(四)、(六)项及第六条的,申请人仅当在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终止缴存手续后,方可一次性全额提取职工个人账户内的存储本息,并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第十四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购、建或大修住房一年内(实际发生时间以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提取金额以百元为单位,且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第十五条 职工已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偿还上一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实际还款本息。提取金额以百元为单位,且夫妻双方以及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总额不能超过上一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职工在申请提取时尚有逾期贷款的,管理中心不予批准其本年度提取申请。

第十六条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以十元为单位,且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

第十七条 管理中心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符合条件的,当日限时办结;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第五章 提取凭证及支付方式

第十八条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依据下列不同提取条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经房改部门审核的房改审批表或职工与售房单位签订的房改契约。以转账方式转入售房单位售房款专户。

(二)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及首付款收据,以转账方式转入开发商账户;已一次性全额付清房款的,提供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全额付款发票,以现金方式支付。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及首付款收据,以转账方式转入拆迁办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的,提供房屋成交通知书及契税完税证明,以现金方式支付。

(五)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土地等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预(决)算等,以现金方式支付。

(六)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工程预(决)算及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或经管理中心现场勘察,符合大修范围的,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住房进行装饰、装修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七)职工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以现金方式支付。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及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以现金方式支付。

(九)出境定居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境定居证明,以现金方式支付。

(十)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以现金方式支付;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及贷款银行出具的上一年度实际还款凭证,以现金方式支付。申请人为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还应提供购房合同。

(十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非本市户口或户口迁出南昌市行政区域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以现金方式支付。

(十二)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提供职工死亡证明件及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件,以现金方式支付。

(十三)职工家庭生活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定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的,同时提供提取条件证明材料和提取用途证明材料,以现金方式支付。

提取条件证明材料:

1、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的,提供民政部门确认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二)项的,提供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意见书;

3、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单位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提取用途证明材料:

1、支付房租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证书;

2、支付物业管理费的,提供房屋产权证、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及物业管理费发票或收据。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提取人出具虚假证明,提取本人或他人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追回所提金额,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收罚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Ⅳ 买房后如何提取公积金

您好,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体为您解答如下:

1)办理条件:

①购买本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②购买外省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房屋所在地为职工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血亲户籍地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2)需要的材料:

①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②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③其他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④其他相关材料:市公积金中心在提取审核过程中对职工提取行为真实性存疑的,可要求职工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职工:

①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②购买其他房屋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职工:

①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②购买其他房屋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自愿缴存职工:

①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②购买其他房屋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Ⅵ 买房后公积金怎么提取

购房公积金提取

第一种:一手房公积金提取

(1)、办理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需提供:

a《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b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需提供:

a《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b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种:二手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

a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b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种: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公积金提取:

a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b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自建住房公积金提取

对于自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b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大修住房公积金提取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b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翻建自住房公积金提取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b、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休退休公积金提取

a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

a县以上劳动鉴定职能部门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b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出境定居公积金提取

a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出境定居手续、护照签证等证明;

b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公积金

a需提供有继承权、受遗赠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b职工死亡证明;

c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公积金

1、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a提供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b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2、职工持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Ⅶ 买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要怎样操作

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各地公积金政策不同,建议直接电话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329.

拓展资料: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法律上应当即为必须,同时缴纳也表现出这是一项义务。[1]


2016年3月23日“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这意味着,未来随着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人们熟悉的“五险一金”或将变为“四险一金”,医疗保险将与生育保险合并,有些大型企业会为员工购买福利,如人身意外险、重大疾病保险。[2]



Ⅷ 南昌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不是说南昌的公积金就怎么可以提出来?全国各地都差不多是一样的,如果你是买房的话,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否则的话就要退休了,以后才能提出来

Ⅸ 在南昌工作缴纳的公积金在九江贷款买了房子,怎么提取公积金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