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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怎么提取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6-12 14:12:22

A. 清远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流程

清远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房屋类:
1、提取公积金还购房按揭贷款;
2、提取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租房提取。
清远住房公积金基本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个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结婚证;
3、个人公积金专用存折(自行到银行打出存折余额)。
根据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房屋类:
1、购房合同或拆迁产房权安置协议书等材料或房地产权证;
2、《支取申请凭证》(单位或中心索取);
3、已付购房完税发票、收据。
提取流程
1、职工根据所需提取用途准备对应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取资格;
3、支取公积金。

B. 住房供积金怎么提取流程是怎么样,要用什么资料(清远教师)

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必须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后,方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本息。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可申请提前全部偿还贷款本息,经中心同意,到贷款银行办理还贷手续,并按提前还款金额千分之二缴纳违约金。

C. 本人在清远贷款买了套房子能提公积金吗

可以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D. 我在深圳买的住房公积金,清远人,在清远买房的话,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你在深圳买的住房公积金,兴业的也可以在那里买房的,公积金是全国联网的,都可以提的。

E. 公积金贷款怎么提取

1、首先,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而且,需要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同目的,分别提供不同的、相应的证明材料,之后需要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注意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以保证有效性。

2、第二步,要拿着我们上边所提到的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3、第三步,经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之后,确认你的情况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

4、假如你所提供的文件不完整的话,就需要尽快申请补齐;假如你的申请条件符合、个人情况填写正确,并且身份也属实的话,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准许你的提取要求,并告知你到相应的银行去办理支付手续;

假如你不具备申请条件的话,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是会通知你的,并且还会在通知里告知你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原因。一般情况下,在你提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求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需要在你申请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审核完成的,并且会把结果尽快通知给你。

5、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你的申请,并且通过审核的话,你需要提供指定银行的个人储蓄账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之后就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6、当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手续之后,会把你所申请支取的金额划入你所提供的账户中。而之后你只要自己到银行,拿着银行卡就能支取住房公积金了。

F. 清远公积金要多久到账

公积金提取一般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到账。如果是非本地户口,社保已经申请异地转移,但是还没有被异地接收;或社保没有转移,但已停缴,则要3个月到账。

G.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方法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H.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350号令)〈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从2003年1月1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作如下调整(本文未提及的条款按新《条例》执行)。
一、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一)从2003年1月1日起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按单位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8%缴交;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最高可提到工资总额的15%;省直单位可参照省的比例缴交,具体缴交手续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部门申请办理。
(二)经济条件差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缴交比例(最低缴交比例为工资总额的5%)。经济特别困难(指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单位,可申请缓交,缴交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具体由该单位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定。
(三)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收入的提高,对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作适当调整,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
(四)为了加强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根据新《条例》第十九、二十条规定,各单位必须做好如下工作:1、各单位应在每月发放工资后5日内,为本单位职工代扣住房公积金,存入公积金业务部门指定的银行专户,由承办银行计入职工公积金账户;如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责令其限期补缴本息,并且自应缴之日起按每日处罚未缴存额3‰的滞纳金,滞纳金从单位的自有资金中列支。逾期仍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申请法院强制该单位缴交住房公积金。
2、1994年以来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要在2003年第二季度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单位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对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交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对,如有错漏及时更正。从2003年起的每年年底,建帐单位要与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受托银行核对一次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以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缴交。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对以往批准缓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清理,催促补交。凡未破产、销户的单位,都要写出书面报告,作出今后实施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计划,尽快、尽早为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封存(一)按《条例》第十一、二十四、二十五条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审批,目的是为了保证有稳定的资金用于建立抵押贷款,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对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要严格把关,否则将造成住房公积金的流失,影响住房公积金的长期性和互助性作用的发挥。
(二)职工购买自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等材料;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建设许可证。
(三)职工大修自住房的,须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质量监督手续证明材料。
(四)本市区内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地(含户口在外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如果职工居住的房屋是承租的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是对住房不拥有所有权的职工家庭成员,也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六)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所在单位的证明材料,由单位或个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受托银行才能支付。
(七)职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时,本人存户至少需留500元的存额,不足500元存额的,不能支取。
(八)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封存:职工未到退休年龄因故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时,其结余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封存,挂在职工个人账户中,该职工进入新单位工作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职工什么时候恢复缴交住房公积金,都可办理复缴手续。下列几种情况须实施住房公积金的封存:1、职工停薪留职时。2、职工辞职时。3、职工因长期病假、领养婴儿假、下岗而领取折扣工资,本人书面提出停交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4、职工旷工、劳动收容停交住房公积金。(九)无论是被封存的职工个人公积金帐户,还是正常缴交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职工到了法定的离退休年龄,可申请一次性支取职工本人账户的公积金本息余额,并消户。
(十)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移:职工调动工作时,凭调动证明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其住房公积金本息转入新单位名下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在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号予以取消。
三、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根据“低存低贷”的原则,为了确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正常使用和防范贷款风险,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年限暂定如下:(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置房屋总价的60%,或不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市直单位干部职工个人购置新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2万元,贷款额最低不少于1万元;
各县(市、区)的干部职工个人购置新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7万元,贷款额度最低不得少于1万元。
(二)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已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并及时足额缴存公积金12个月以上,才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
(三)每笔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并不得长于贷款人法定的离退休年龄。
(四)个人住房贷款限用于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和城市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得用于购买豪华住房。
(五)对因城市拆迁或职工户口迁出、离开本市工作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及时通知承办银行协助追收,以防范贷款风险。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生效后,按借款合同约定时间,由贷款承办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设在专业银行的专户。贷款一般不支付现金,以确保专款专用。
(七)需购买二手房贷款的,要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估价证明(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所),保证人的身份和资信证明。
(八)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四、本实施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I. 清远公积金离职提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清远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房屋类: 1、提取公积金还购房按揭贷款; 2、提取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租房提取。清远住房公积金基本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个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结婚证; 3、个人公积金专用存折(自行到银行打出存折余额)。根据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房屋类: 1、购房合同或拆迁产房权安置协议书等材料或房地产权证; 2、《支取申请凭证》(单位或中心索取); 3、已付购房完税发票、收据。提取流程 1、职工根据所需提取用途准备对应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取资格; 3、支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