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河南濮阳能用外地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你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首付,你账户中剩余的余额只能在你还贷时支取,不能抵减你的贷款额度。
河南濮阳,公积金贷款买房
你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首付,你账户中剩余的余额只能在你还贷时支取,不能抵减你的贷款额度。
Ⅱ 我是濮阳户口,想在滑县买房,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理论上是可以的,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贷款实施细则》中并没有限制购房区域,去年央行也说了,要推动公积金贷款的异地使用区域
但是到咱这边能不能用,是不敢确定的,你最好问问社保局
Ⅲ 在江苏南通缴的公积金可以在河南省濮阳市买房用吗
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3、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5、公积金,一般指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此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Ⅳ 濮阳可以用外地公积金最近
外地公积金在濮阳买房暂时不能用。
为应对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资金使用率、个贷率长期居高不下的现状,进一步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互助性以及缴存义务与使用权利的对应关系,经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进行阶段性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将购房提取年限恢复到《濮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不超过一年的”。二、自2019年1月1日起暂停受理异地缴存人在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待个贷率降至85%以下并能持续12个月以上低于85%时,再根据届时上级相关规定执行。判断依据以《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开具日期为准。三、有条件受理全装修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Ⅳ 工作在外省并缴纳公积金,请问可以在濮阳买房贷款吗
异地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看申请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可操作的话,满足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就可申请。
一般流程如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Ⅵ 在濮阳县买房能用天津的公积金贷款吗
在濮阳县买房应该不能用天津的公积金,两者不能跨地区使用,目前为止应该是这样的,望采纳。
Ⅶ 我单位在邯郸户口也在,个人缴纳住房积金275,加上单位缴纳共735请问我想在河南濮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行吗
住房公积金不能办理异地购房贷款,部分省出台政策,可以省内贷款,但是邯郸和濮阳肯定不行。
Ⅷ 洛阳的公积金在濮阳能用吗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不能。为进一步体现制度公平,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暂停异地贷款业务。所以洛阳的公积金在濮阳不能用。
Ⅸ 濮阳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法律分析: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3、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