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补缴的公积金为什么不能贷款
公积金不能贷款不是补缴的问题,而是公积金余额不满足贷款的条件。
法律依据:《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data-filtered="filtered">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data-filtered="filtered">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② 公积金补缴影响贷款吗
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要求贷款前六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出现断缴、补缴等情况,则不属于连续的正常缴存了,是无法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如果单位补缴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并且在申请贷款时单位也已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进行贷款复议的。若复议通过,就可以了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复议审核未通过,必须待新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后方能正常申请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③ 公积金补缴后可以申请贷款吗
公积金补缴后不一定可以正常贷款,主要由个人在一年内断缴的次数来决定。若是在一年内断缴次数不超过三次,那么补缴之后就可以按照正常的程序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如果一年内断缴次数超过三次,即使补缴也无法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
因此补缴的公积金是否可以贷款并不是由其金额决定,而是由其缴纳次数及时长而定。如果被允许正常贷款,那么补缴的公积金就会被算在贷款金额当中。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
④ 公积金断交后,补上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一般情况下,断缴后补缴不算在正常缴存范围内,不属于连续缴纳。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之一就是需要在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六个月以上。因此,公积金断缴后进行补缴,并不能马上就去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可能要再等六个月过后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中断一个月能贷款吗?
如果您断交住房公积金的话,近期内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⑴借款人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以上。⑵购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_;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和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_。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_。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_。⑶能够落实贷款担保。⑷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注: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都必须符合贷款条件规定)
公积金断缴怎么补?
公积金断交是可以补缴的。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1.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2.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3.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4.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5.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⑤ 补缴公积金后能立即贷款吗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公积金贷款要求贷款前六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出现断缴、补缴等情况,不属于连续正常缴存,是无法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若单位补缴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并且在申请贷款时单位也已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进行贷款复议,若复议通过,那么就可以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复议审核未通过,那么必须待新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后方能正常申请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⑥ 补缴的公积金能贷款吗
公积金补缴后不一定可以正常贷款,主要由个人在一年内断缴的次数来决定。若是在一年内断缴次数不超过三次,那么补缴之后就可以按照正常的程序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如果一年内断缴次数超过三次,即使补缴也无法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
因此补缴的公积金是否可以贷款并不是由其金额决定,而是由其缴纳次数及时长而定。如果被允许正常贷款,那么补缴的公积金就会被算在贷款金额当中。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
⑦ 公积金交多久可以申请贷款,补缴的算吗
摘要 您好,一般情况下,只有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12个月以上才可以申请贷款。另外,当前的公积金政策对补缴月数没有限制,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补缴。为了办理起来更加顺利,建议提前向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一下当地的最新政策。
⑧ 公积金因为换工作断了一个月后又补缴了影响贷款吗
公积金因为换工作断了一个月后又补缴了可能会影响贷款。
如果要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那申请前就必须得保持近六个月都有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也就是住房公积金得连续缴存满六个月以上。
公积金贷款有以下要求:
1、有所在地的有效户口或是居住证;
2、用户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已连着六个月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3、有购房、租房、翻建等手续、合同等;
4、申请人支付的房屋首付款应当超过了购房总价的30%或是20%;
5、贷款人和担保人都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好的个人征信、收入比较稳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⑨ 补缴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吗
一般情况下,断缴补缴不计算在正常缴存的范围内,但如果由于单位特殊情况可由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由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部门审核,具体是否能贷款要以审核结果为准。
公积金补缴之后不一定能正常贷款,要看借款人在12个月内的断缴次数。如果是三次及以下,就可以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是断缴了三次以上,即使补缴也不算是正常缴存,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公积金断了,需要职工准备相应的补缴材料给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的经办人去办理补缴手续。
公积金补缴之后再申请贷款,需要比正常缴存的借款人多提交一些材料:单位说明、所属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劳动合同、社会缴纳证明。之后,由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应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⑩ 杭州公积金补缴可以贷款吗
法律分析:补缴公积金不能贷款,补缴公积金不算连续缴存。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贷款人的公积金缴存状态审核,如果贷款人的公积金连续缴存期限未达到要求的话,是不能贷款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