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
法律分析:公积金可以贷款买第二套房的。
1、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限制,首先非常关键也是要注意的一点是,若借款人在购买第1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完贷款,则在购买第2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
2、若第1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2套房计算,即首付较低50%,利率上浮10%。若第1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2套来计算。对于有些地方来说已经开始实施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较低两成的政策。
3、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较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所以大家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要询问当地的管理核心,较低首付是多少,从而减少购房带来资金紧张的问题。
法律依据:《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② 山东泰安下调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套20%,二套房30%
据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5月18日,该中心发布《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泰安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调。
《通知》显示,购买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购买第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至30%。
③ 多地调整公积金政策:提高贷款额度、二套房首付降至20%
近日,广西南宁、广东中山、山西晋中、湖北宜昌、四川自贡等多地先后出台发布公积金新政,明确放宽公积金申请发放政策,包括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等。
多地提高贷款额度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广西、浙江衢州、广东东莞、广东中山、河南新乡等地,相继调整政策提高公积金购房贷款额度。
具体来看,浙江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月15日通知明确,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在衢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在计算可贷额度(不超过当期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
2月25日,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自3月1日起,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东莞同日宣布,流动性调节系数由0.8调至1,根据公积金贷款公式以及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当地首套放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72万元上升至90万元。
3月1日,广东中山、河南新乡通知调升公积金贷款额度。中山明确购买首套房、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名缴存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80万元调整至90万元。新乡则规定,单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升至40万元。
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认贷不认房
房屋套数的认定关乎着首付比例、房贷利率等购房支出成本,近期两地相继调整政策,以公积金贷款认定房屋套数。
四川自贡自1月17日起,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无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一笔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山西晋中自3月1日起也执行以家庭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房屋套数的标准:申请贷款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认定为首套房;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购房且已结清的认定为二套房,利率上浮10%。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此分析称,首套认定只需要符合“无贷”要求,换句话说,不管有没有住房,只要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没有未偿清商贷,都可以按首套房的方式进行。类似规定,显然降低了门槛,使得更多购房者可以按照首套房的比例认购住房。
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
调升公积金贷款额度、放松二套房认定标准的同时,个别城市还在二套房首付比例方面有不同程度调整。
2022年1月21日起,广西北海率先下调二套房首付比例,规定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下调至40%。同时,福州自2月1日起,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40%。
山西晋中和广西南宁从3月1日起同时下调二套房首付比例。晋中规定,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南宁则明确,当地二套房公积金首付比例不低于住房价值的30%。
严跃进对中新经纬表示,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城市数量增多,充分体现当前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的导向,对于改善型购房需求的刺激或影响较大,体现了政策方面的惠民导向。
严跃进认为,公积金首付比例的下调,进一步说明当前公积金流动性压力不大,各地从激活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的角度出发,确实会有各类政策宽松的导向。另外,结合近期各地商业银行首付比例下调的内容,可以看出,二三线城市都开始出现政策松绑的信号,且对于市场交易能够形成较为实质的影响,对于后续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实际上,2022年开年以来,各地“稳楼市”政策频出。2022年前两个月,已有至少40地发布不同程度的楼市宽松政策,包括降低首付、公积金政策调整、信贷宽松、吸引人才补贴购房、减免补贴契税等政策。
对此,国盛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熊园团队认为,鉴于“房住不炒”的主基调,后续地产调控的大方向应是“充分释放居民住房需求”。各地大概率会进一步有实质性放松政策出台,包括降房贷利率、降首付比、调整认房认贷标准、放开限购限售等需求端政策,也包括加快保障房建设、放松预售金管理、优化三条红线等供给端政策。
④ 9月1日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
8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购买二套房首付款比例降至20%,新规自9月1日起执行。
新政未提及二套房利率是否变动
今年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曾联合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对于公积金贷款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为20%;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为30%。
而8月31日下发的通知中,公积金二套房的首付比例进一步下调。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这意味着,如果贷款已经还清,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只需两成。
在这份通知中,并没有提及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否变动。目前,北京公积金二套房贷的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北京市将研究如何具体执行
不过,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4个一线城市,则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
记者昨日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北京将根据三部委的通知要求,以及北京市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具体如何执行。
分析
北京房价高 难享二成首付
今年6月1日起,北京市已经对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所放松。对于在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额度为80万元。
记者对比了北京现行政策和三部委昨日发布的新政,北京如果执行新政,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明确。一是昨天发布的新政中,认定标准是结清“相应贷款”,而北京执行的则是只要结清公积金贷款即可;二是北京目前执行政策要求二套为“普通自住住房”,而此次三部委新政中,只是再次购买“住房”,对二套房是否为普通住房并没有特殊要求。
而有专家表示,在当前北京高企的房价下,即便实行新政,能因此获益的人群也不多。由于房价较高,房屋的总价较高,如果两成首付,意味着需要贷款就较多,而当前北京二套房贷款的额度只有80万元,所以部分家庭只能多付首付。
以贷款80万元来计算,只有总价低于100万元的房屋,才可以完全享受到首付2成的实惠。以一套200万的房屋来计算,如果只能贷款80万元,那么首付就高达120万元。
当然,购房者也可选择商贷加公积金贷款的组合贷,可以获得更高的贷款额。但当前组合贷款中的首付要求,是“二者取其高”的原则,即要符合首付额较高的贷款方式。而目前商贷首付比例高于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组合贷款的首付比例也不会按照公积金贷款的要求,而执行的是商贷的标准。
焦点1
商贷首付是否随之下调?
今年“3·30”房贷新政中,商贷和公积金贷款都有所放松。其中商贷对于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40%。
而昨天的通知只针对公积金住房,并未涉及商贷。接下来商贷是否也会下调首付,是社会关注焦点。
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认为,公积金贷款的服务指向很明确,是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二套住房则是改善性需求,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此次贷款政策的放松,监管层更关注的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改善。而至于下一步商贷是否也会下调首付,还有待观察。
焦点2
为何一线城市自定首付?
此次公积金新政中,将北、上、广、深这4个一线城市单拎出来,可以自主决定首付比例。
对此,陈志认为,这与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形势有关。
陈志说,从当前的房地产市场以及70个大中城市的数据看,各地的房地产市场由于自身条件和情况,分化在加大。一线城市成交量回升,尤其是二手房回暖明显,楼市整体向好;二线城市的降幅也在收窄。但三四线城市缺乏支持房地产的动力,状况堪忧。
因此,对于4个楼市状况较好的一线城市,需不需要放松房贷政策,就有了可以自主决定的空间。
焦点3
楼市下一步走向如何?
在上周放松限外令后,本周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又下调,政策频频放宽,对下一步楼市走向有何影响?
对此,陈志认为,贷款首付下调,意味着购房门槛的降低。但当前决定楼市的主要因素是供需关系,而10%的门槛下降,并不会明显改变需求,因此作用不会太大。
预计后期,更多的楼市救市政策会继续出台。但因为各地市场目前库存压力不同,而从人口流入看,刺激政策对一二线城市相对影响较大,而三四线城市目前看整体降温的趋势依然难以改变。
不要低估救市政策的力度,市场越差,救市的政策出台会越频繁。房地产作为经济引擎的作用越来越大。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9-3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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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公积金贷款购二套房最低首付由30%降低至20%是好事吗
不是二套房的首付由30%降至20%,而是首套房的首付最低可以为20%。二套房的首付仍然为不低于50%。
当然,降低首付对工薪族是好事,可以减轻首付的压力。
⑥ 多地公积金贷款额度调高,二套房首付低至三成
楼市又传来放松消息!
日前,昆明市政府发布房地产调控新政,一连打出25条“组合拳”,是当下各地楼市调控力度的缩影。其中,对于公积金政策的支持力度也成为了重要的市场看点。
近来,多地新推出的房地产调控措施中均对公积金有所着墨。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以来已有20余地出台住房公积金相关新政。
贷款额度调高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加大住房公积金对首套房、改善性住房等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适度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虽然《意见》并未明确公积金贷款具体额度,但有媒体报道,昆明多家中介机构的置业顾问发布了“昆明最新公积金政策”,内容显示,从4月18日开始,个人额度由30万调整为50万,双职工缴纳为80万。
同为省会城市,甘肃兰州同样明确提出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已婚缴存职工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单身缴存职工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江苏泰州也刚刚对全面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上调至50万元,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上调至30万元。
江苏盐城提出,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调整至60万元;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由20万元调整至30万元。
山东临沂则提出,职工夫妻双方均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买自住住房贷款上限由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四川资阳对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调整结果为: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60万元;职工家庭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40万元;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引进和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70万元。
浙江丽水最新通知显示,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25万元调整为35万元。
首付门槛降低
中新财经梳理发现,公积金首付比例的下调更多针对二套房,30%成为了不少城市公认的“最优解”。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为30%。
福建南平提出,购买新建南平市普通商品住房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40%下调为30%。
湖北荆州和山东临沂也出台了相似的政策,均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40%降至30%。
河北唐山下调幅度则更大,明确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
四川资阳也降低了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购买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浙江丽水则规定,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为20%。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城市数量增多,充分体现当前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的导向,对于改善型购房需求的刺激或影响较大,体现了政策方面的惠民导向。”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
保障合理购房需求
“各地公积金调整政策做法都很相似,主要集中在贷款额度、首付比例、贷款年限等方面。从原因上来看,是为了落实中央和地方的政策,积极保障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在严跃进看来,后续全国其他城市的公积金政策放松,也基本上会遵循这一点进行。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也认为,这些调整政策的导向都是从资金端希望给楼市注入更强的购买力以促进楼市的复苏和回暖,同时带动楼市调控其他配套措施的放松,将会推动楼市活跃度的上升和行业信息的恢复。
自2021年9月底,央行首提房地产“两个维护”以来,中央及各部委频频释放积极信号,强调要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重点满足首套房、改善性住房按揭需求。
“2021年四季度以来,多地调整公积金政策,特别是房地产市场活跃度较低、购房者置业情绪较为低迷的城市,且多对针对人才、新市民等群体。”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但今年以来公积金调整的力度不断加强,覆盖范围亦在进一步扩大。
公积金政策对于购房者的保护也逐渐以更多方式体现。如,上海、甘肃、济南、南通等地均发文表示,受疫情影响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陈文静认为,短期看,预计房地产信贷环境将持续改善,接下来将有更多城市跟进调整公积金政策。“但公积金限贷认定标准的放宽或更多的在中小城市推进,大城市调整预期较小。”
⑦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什么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1、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2、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分析:
1、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下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昨天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
2、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
3、3月30日,对于公积金贷款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4、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5、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限由5年改成2年。
6、住建部、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新政公布,放开了境外个人在中国购房的时限、数量要求,并且降低了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门槛。中国楼市“限外令”10年来首现松动。
⑧ 河北唐山: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6月6日,河北省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
6月15日起,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均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
同时,鼓励二孩、三孩的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凡符合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二孩或三孩缴存职工家庭在唐山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取消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在符合还贷能力要求的前提下,二孩家庭在同等条件最高贷款限额上可额外最高增加10万元、三孩家庭可额外最高增加20万元。
此前的3月,唐山发文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全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住宅,贷款额度上浮至96万元,凤凰英才人员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自贸区曹妃甸片区引进的高端创新人才贷款额度为120万元。全市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30%。
在商业贷款方面,此前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唐山对购房商业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将全市首套房贷利率降至4.25%,二套房贷利率降至5.05%,减轻居民购房还贷压力。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降至与其他县(市、区)相同,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30%。对全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再考虑没有贷款的住房套数,已有两套住房正在贷款,第三次购房贷款时不予发放。
此次新政还提出,职工全款购房提取公积金,从一次性提取改为多次提取;贷款结清后每年仍可提取一次。
具体看,全款购房提取方面,2022年6月1日以后,职工及其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全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偿还商业贷款提取方面,2022年6月1日以后,职工及其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商业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可按年还贷额提取职工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贷款结清后仍可按年提取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商业贷款未结清前,每年可提取上一年度还款额。商业贷款结清后,每年可提取上一年度的缴存额。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方面,按月抵冲还贷提取条件为:2022年6月1日以后,职工及其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可申请办理抵冲还贷业务,按月在职工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中自动扣划当月应还贷额度,贷款结清后仍可按年提取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按年还贷提取条件:未办理抵冲还贷业务的,可按年在职工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中提取上一年度还款额度,贷款结清后仍可按年提取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此外,取消了组合贷款有关期限的限制。取消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与商业贷款期限要求一致的规定。缴存职工办理组合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到期日仍然为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商业贷款期限按照商业银行贷款规定执行。
⑨ 广东梅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二成
据梅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明确,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二成。
《措施》从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调整公积金贷款比例、加强房地产销售市场监管、强化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市场联动、优化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加强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六方面着手。
在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方面,《措施》提出加快现有存量按揭贷款未发放部分的审批手续,增加信贷额度,确保符合放款条件的贷款及时发放。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5%;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普通住房再次申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积极推动房贷利率加点下调。
在调整公积金贷款比例方面,《措施》提出,降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三成降至二成。参照《梅州市申请人才公寓人才层次与类别标准》,购买首套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同层次人才贷款额度上浮20%到1倍不等,同时,贷款金额不受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限制。
在加强房地产销售市场监管方面,《措施》提出,可适当增加1到2次预售款提取次数,最长允许延期六个月缴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并引导房地产企业主动担当社会责任,如出台面向高层次人才、参与抗疫人员、三胎家庭等特定社会群体的购房优惠政策等。
在强化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市场联动方面,《措施》提出,要根据市场需求变化适时调整土地供应计划,保持房地产用地市场供需基本平衡,土地供应保持合理有序平衡状态。
在优化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手续方面,《措施》提出,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以及市场准入标准等要求的房地产项目,按照项目属地原则实行备案管理,1个工作日完成备案,同时做好房地产项目节能审查服务,结合审批权限按规定、按程序受理并加快办理。
在加强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方面,《措施》提出要加快城市扩容提质,抓好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落地实施,加强土地利用、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城市功能配套建设规划,并认真落实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优化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有线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接入服务等有关规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
⑩ 四川巴中:公积金首付比例调为20%
5月31日,澎湃新闻从四川省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6月1日起巴中市将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按照新政,巴中市将调整公积金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调整后,住房套数认定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记录(个人征信系统),结合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的数据(原住房公积金装修存量贷款除外)为依据。既无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又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的,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仅有一笔已结清的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再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仅有一笔尚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再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
同时,自6月1日起,巴中市公积金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也将进行调整。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至30%。
此外,单位缴存职工的月收入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的缴存基数为准,不再另行提供收入证明。借款申请人缴存公积金单位与申报的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代缴关系说明等资料佐证。
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
此外,为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自6月1日起,巴中市还将实行《巴中市商业银行购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暂行管理办法》。
凡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在巴中市辖区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办理了商业银行购房按揭贷款(简称“商贷”),在申请转贷时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已办妥商贷住房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符合巴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
《办法》适用于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购房按揭贷款直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据了解,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时,借款人需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商贷无逾期还款记录。同时,商转公贷款业务的房屋必须为同一套普通自住住房且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此套住房或没有一次性提取偿还本笔商贷。
按照《办法》,商转公贷款业务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商贷余额证明扣除2个月应还本金后的余额,且不得超过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